【圣邦股份】关于现金收购钰泰半导体南通有限公司28.7%股权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权收购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存在一定的市场、整合、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交易概述: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邦股份”或“公司”)以自有资金11,480万元人民币收购彭银、张征、深圳市麦科通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南通金玉泰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及安欣赏(以下合称“转让方”)合计持有的钰泰半导体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钰泰半导体”或“标的公司”)28.7%的股权。公司与上述转让方于2018年12月3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合计28.7%的股权。
本次股权收购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18年12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现金收购钰泰半导体28.7%股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硕贝德】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本公司股份5,247,76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29%)的董事林盛忠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301,80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57%)。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林盛忠先生的《买卖公司证券问询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划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任职情况
持股总数(股)
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林盛忠 董事 5,247,762 1.29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林盛忠先生的股份来源为硕贝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获授的股份及因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3、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林盛忠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2,301,80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57%)。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7、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 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林盛忠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前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2)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林盛忠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林盛忠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林盛忠先生已承诺将严格按照以上规定实施股份减持计划。
3、林盛忠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林盛忠先生出具的《买卖公司证券问询函》;
2、公司董事会出具的《有关买卖公司证券问询的确认函》。
特此公告。
【水晶光电】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2018年11月2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元/股(含),本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2018年11月2日至2019年5月2日)。详情请见2018年10月17日、2018年11月14日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18)069 号)、《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079 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包括已回购股份的数量和比例、购买的最高价和最低价、支付的总金额等。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8年11月3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共计回购股份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最高成交价为10.1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01元/股,支付的总金额4,030,500.00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并依据公司的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回购计划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TCL集团】关于 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情况公告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29日开始发行 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以下简称“中票”),于2018年11月30日顺利完成了本期中票的发行,实际发行金额20亿元人民币,期限为3年,发行价格为100元/百元面值,票面利率为4.58%。
本期中票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中国进出口银行作为联席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公开发行。
详情见本公司刊登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 的公告和有关文件。
特此公告。
【长盈精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9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8年9月25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相关议案。公司于2018年10月12日公告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18-64)。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自2018年11月2日公司首次回购公司股份之日起,截至2018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90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最高成交价为9.0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32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7,786,439.00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将在实施回购期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ST保千】关于总裁辞职及聘任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鹿鹏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鹿鹏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裁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书面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生效。
上述辞职生效后,鹿鹏先生将继续在公司担任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2018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蒋建平先生为公司总裁的议案。蒋建平先生原任公司副总裁,现将其职务调整为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鹿鹏先生担任总裁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