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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缙、曾鑫:从“秦州豪强”到“长安大族”——北宋关中李士衡家族探析|202409-110(总第2853期)

宋史研究资讯  · 公众号  ·  · 2024-09-28 18:00

正文

感谢安徽师范大学束保成老师提供宝贵信息

原文载卜宪群主编《中国区域文化研究》第9辑

引用时请注明出处


从“秦州豪强”到“长安大族”

——北宋关中李士衡家族探析


文 / 刘 缙    曾 鑫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渭南市博物馆


摘  要: 李士衡是宋真宗时期的理财能臣,其父李益原是秦州地方豪强,因鱼肉乡里、横行跋扈,被宋太宗下令斩杀,导致李士衡遭罢官,永不录用。李氏家族在李益被杀后,举家从秦州前往长安,试图规避不利影响。因此仅仅几年以后,李士衡就得到寇准举荐,重新入仕。李士衡发挥了自己善于理财的特长,最终官至三司使,在他位居高位之后,他刻意抹去了其父因罪被杀事件,运用各种手段洗去家族污点,并与曹利用、曹琮等人结成婚姻关系,再加上李士衡敛财手段高超,使得李氏家族在财力与权力层面再次崛起,成为当时长安大族。

关键词: 长安  李益   李士衡   家族


雍熙四年(987)五月,刚刚经历前一年北伐失利的宋太宗,正将目光逐渐转移至整顿内政之时,位于帝国西陲的秦州(今甘肃天水)发生了一件使今上盛怒的事情。秦州长道县酒场官李益依仗财力结交朝中高官,在当地横行无忌,“郡守以下皆畏之”。然而在观察推官冯伉坚持不懈的举报之下,宋太宗终于得知李益的罪行,遂下令:“斩益,籍其家。”李益之子李士衡时任光祿寺丞,“诏除其籍,终身不齿。” 但令人疑惑的是,仅仅几年之后,李士衡就遇到大赦,并且得到寇准的举荐,“尽复其官”,之后仕途顺畅,官至三司使,并且“建大第长安里中,严若官府。”

那么,李士衡如何重新踏入仕途?李益案中的“权贵”究竟是谁?李氏家族迁居长安后的发展如何呢?如此种种,以往学术界虽对李士衡及李氏家族有详细考证, 但其中尚余可继续探讨之处。有鉴于此,笔者特撰此文,探求李益一案中的权贵究竟是谁,并论述李氏家族迁居长安后的仕宦、家族的婚姻以及经济状况,以此窥见北宋时期关中地区士人家族的发展轨迹,以求教于方家。


一、秦州豪强


宋人称秦州一带“人俗质木,不耻寇盗”, 不过宋太宗时期的秦州,在当时的国家政治生活中,却有着别样的精彩。

太平兴国三年(978)令人颇为匪夷所思的秦州节度判官李若愚之子李飞雄谋反案, 引起宋太宗的震怒,甚至由此事而下令,官民子弟如“或怀凶险,有乖检率”,屡教不改,可以送至东京开封(今河南开封),由朝廷统一处理。 但宋初的秦州政局注定是波澜迭起,几年后,又一位当地豪强的不法行为进入了宋太宗的视野。

(一)李益之死

李益是北宋初年秦州的酒务官,酒务官属于宋代地方征收酒税的专门官职,多由低级文武官员或者贬谪官充当,社会地位不高,士人一般不愿为之。 但李益则不然,他借充当酒务官之便,攫取大量财富,“诸县酒务,多为豪民买扑,坐取厚利。” 他成为地方的豪强之后,又以雄厚财力与北宋中央政府的权贵相交,为李氏家族能够盘踞秦州提供了政治保障,并借此插手地方行政事务,“持吏长短,郡守以下皆畏之。”同时,其子李士衡又“进士及第”,踏入仕途,李氏家族的前景似乎一片光明。

然而,李氏家族的光鲜并未延续太久,一件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情,最终引起了李益的伏法与家族中衰。对于此,宋代史料多有记载,其中《宋太宗实录》对整个事件的描述比较详细:

是日,斩秦州长道县酒务官李益。益,秦州富人,家僮数百人,横恣郡中,所为多不法,持吏长短,郡守以下皆畏之。民负益息钱者数百家,郡为徴督,急于租调。观察推官冯伉不为益徴息钱,益怒之,伉方按行市中,益遣私奴数辈,拽伉下马,毁辱之,伉不能甘。先是,益多通货于朝中权贵,率为庇护,故累年不败。至是,伉上章论其事,章两上,皆为邸吏所匿,不得达。后因市马译者,附表诉益不法事。译因随岁市马入,得见,即上其表。上览之,大怒,诏本郡捕益,诏书未至,京师权贵巳先报益知。益惧,因亡命,州以闻,上愈怒,诏州郡以物色捕之甚急,数月,获于河中府冨人郝氏家,械送御史府鞫之,具得其状,抵罪,籍没其家财。其子士衡先举进士,任光禄寺丞,诏除其籍,终身不齿。益之伏法,郡民皆快之,以为除去灾害,醵钱饮酒以相庆。


缘于李益在秦州的经济和政治地位,李氏家族在当地的高利贷业务才能让官方代为催督,其紧迫性居然超过政府的税收。而观察推官冯伉不屈服于李氏的权势,招致李益家奴的当街羞辱,因此冯伉坚持向宋太宗检举李益的违法行为,在邸吏两次藏匿冯伉奏折之后,终于由赴蕃部买马的翻译将奏折带至东京,转呈宋太宗,引起太宗的极大不满,下令抓捕李益。但诏书刚刚发出,就被朝中权贵抢先一步将消息告知李益,李益提前逃走。

当时知秦州是宋初名臣吴廷祚的儿子吴元载,李益逃亡后,吴元载向宋太宗上奏,令宋太宗更加恼怒,命加紧追索李益归案。 在太宗的严令之下,李益最终被逮捕、处死,家产充公,“斩(李)益,籍其家。”其子李士衡时任光禄寺丞,也被撤职罢免,并且终身不能再次入仕,“益子士衡先举进士,任光禄寺丞,诏除其籍,终身不齿。”秦州民众听闻李益被处死之后,“皆醵钱饮酒以相庆”,庆祝本州恶霸被除。

不过令人感到疑惑的是,尽管李益被处死,给他通风报信的“朝中权贵”,以及藏匿冯伉奏折的“邸吏”,史料中并未说明是否受到牵连和惩罚。此外,秦州的地方官吴元载,是否对李益的所作所为知情呢?

(二)权贵与郡守

李益依仗财货交接的“朝中权贵”,不仅是他横行乡里的依仗,也是提前传达消息,使他能够逃亡的重要人物。但“权贵”究竟是谁,以及李益案是否牵连到他,史籍中却是语焉不详,透过文献中的蛛丝马迹,我们依然可以窥见这位权贵的真实身份。

1.权贵

李士衡是李益次子,太平兴国八年(983)科举中第,任职京兆鄠县(今陕西西安鄠邑区)主簿,京兆府尹命他“权领狱掾”,“咸阳县有民杀人,具辞以送府,父子五人皆伏加功之坐。”他认为其中只有一人是杀人凶手,其余四人仅仅是帮忙掩埋尸体,不应当全部判处死刑。京兆尹同意了他的处理意见:“是四人者,非子之明,则冤于地下矣。子有阴施,后当贵乎?” 关于此事,《宋史》也有记载,并明确写到京兆尹为田重进,且在事后亲自造访李家并夸赞道:“子有阴施,此门当高大之。”

然而当时田重进甫任静难军节度使,静难军的治所在邠州(今陕西彬县),他是不可能管理京兆府的日常事务, 所以说《宋史》的记载有误。再者从现存史料来看,田重进与李士衡及李氏家族并无交集,李士衡此后的仕途也未见田重进的身影,《宋史》的撰者为什么要把毫不相干的田重进加入李士衡的生平呢?

《宋史》列传的材料,在宋代国史之外,还有相当一部分来源于宋人的神道碑及墓志铭等史料。 从内容上分析,范仲淹撰写于景祐元年(1034)的《李士衡神道碑》,正是《宋史•李士衡传》的主要来源,可以说《宋史》的编纂者几乎照抄了范仲淹的作品,只是进行了一定程度的缩写,但唯独在叙述李士衡任职鄠县主簿所处理的案件之处,《宋史》增加了“田重进”,这恐怕不简单的是笔误所能解释,也许另有史料来源,成为我们揭开李益结交“权贵”身份的一个契机。

从宋时各种史料记载来看,当时李益结交京师权贵,是人所共知之事,在李益案发后,权贵还提前透露消息给李益,令其能够抢先逃亡。但是直到李益被处死、李氏家族遭到严惩之后,宋太宗似乎也没有制裁这位权贵,说明他应该是深得皇帝宠信的重臣,如此才能躲过李益案的牵连。综合来看,田重进非常符合这样的人设。

田重进是宋初名将,先后参与灭北汉与雍熙北伐等战役,深受宋太宗的信任,“上知其忠朴,故终始委遇焉。” 尤其是雍熙北伐之后,他是唯一没有受到推治的前线统帅, 而且宋太宗又将涪王赵廷美之女长寿县主嫁给其子田守信, 可见皇帝对他的笼络。所以说,尽管李益一案牵连到了田重进,但这种结交地方豪强的案件,不足以动摇皇帝对他的信任。

正由于田重进与李氏家族之间的特殊关系,在李士衡初任鄠县主簿显示出一定行政才能后,他专门到秦州或者长安李氏的家中去夸赞李士衡,或许正是向李士衡的上司表达一种态度,这对李士衡的仕途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正面影响。因此,李士衡在太平兴国八年(983)科举入仕,至雍熙四年(987)其父李益案发之时,短短四年间,他已经迁转至光禄寺丞、知眉州彭山县, 相比而言,升迁比较顺利,或许田重进发挥了一定作用。

再者,田重进于淳化三年(992)“移京兆尹、永兴军节度”,到至道三年(997)卒于京兆。 他在任职京兆的这一时间段内,正值李士衡在寇准举荐下重新入仕,起先只是“领京兆渭桥辇运”,之后“改司农丞,除著作佐郎,通判邠州。”至咸平元年(998)宋真宗即位,李士衡已经迁秘书丞、知剑州。 作为一名死囚之子,又曾经被宋太宗下令“除籍”、“终身不齿”,李士衡能有这样的升迁经历,不能不说没有田重进的因素。所以,李益案的中“权贵”,极有可能就是田重进。

2.郡守

吴元载是李益案发时的秦州郡守,淳化四年(993),已经改任知成都府的吴元载因为剿灭王小波之乱不利,“受代归阙”,此时已经再次出仕的李益之子李仕衡时任通判华州(今陕西渭南华州区),“常衔元载因事杀其父,伺元载至阙,遣人阅行装,收其关市之税。元载拒之,仕衡抗章疏其罪,坐责郢州团练副使。”

按说李益是被宋太宗下令处死,其事与吴元载并无因果关系。然而李士衡却认为“(吴)元载因事杀其父”,将罪责归咎于吴元载,分析其原因,李益在秦州时的所作所为以及邸吏敢于藏匿冯伉的奏折,吴元载作为秦州的地方长官必然知情,李益和吴元载之间肯定存在复杂的利益关系。但在宋太宗抓捕李益的过程中,吴元载似乎并未帮助李益逃脱罪责,并且非常坚决执行宋太宗的命令,使已经逃往河中府(今山西永济)李益被抓捕归案、处死。

所以在李益伏法数年之后,吴元载回京途中路经华州,被时任通判华州李士衡故意收取关市税,遭到吴氏拒绝后,李士衡趁机向宋太宗上奏揭发,导致吴元载被贬官。“及受代归朝,趣装离郡,负担之人甚众,关市之征靡输。虽清白检身,固绝脂膏之染; 而道路以目,岂无薏苡之嫌。”

因此吴元载墓志中对此事及李益案均讳而不书,侧面说明吴元载在秦州时与李益纠葛很深,他处理李益的案件,不能作为他的政绩来宣传。再加上吴元载去世于咸平三年(1000),咸平五年(1002)下葬于洛阳祖坟, 此时的李士衡已经再次入仕,时任度支员外郎, 吴氏后人更不可能将李益一事大书特书了。

在皇权的严厉惩罚之下,李益之死令李氏家族的发展遭受沉重打击,按照常理推断,家族很可能就像青州麻氏一般,就此衰败,退出官宦门第的行列。 但是李益死后仅仅三年,已被终身除名的李士衡就重新踏入了仕途,李氏家族的发展随之重回正轨。


二、长安大族


雍熙四年(987)李益被杀后,家产遭到“籍没”,其子李士衡也被罢官“除籍”,秦州民众面对李家的衰败,“醵钱饮酒以相庆”。在这种情况下,恐怕李氏家族很难在秦州立足了,因此举族迁往关中的京兆府(今陕西西安),“后徙京兆之万年,因家焉。” 以暂时逃避这场政治灾难,并谋求东山再起的机会。

(一)重新入仕

李士衡在科举中第,任职京兆鄠县主簿,此后他“徙知彭山县,就加大理评事,迁光禄寺丞。”但因父李益案的爆发,“坐除名”。

李益死后,李家随之迁往长安,实现了与家族过往历史的切割。不久适逢宋太宗大赦, 李士衡又得到同为关中籍名臣寇准的举荐,“尽复其官”, 可以说初步实现了家族迁居的政治意图。不过,李士衡之所以能够重新入仕,所谓“寇准荐其材”之外,主要还是宋太宗对此事的肯定态度。

从宋代史籍对李益的记载来看,他在秦州的确可称得上为富不仁、横行乡里,但其罪尚不至死。李益案真正引起宋太宗震怒,并非案件本身,而是其背后牵扯的种种事端。

太平兴国三年(978)震惊朝野的李飞雄事件,主角李飞雄之父李若愚任秦州节度推官,其家族应属当地大族。而案发后,宋太宗的处置非常严厉,李氏被“夷其三族”。 就连时任知乾州李若拙,因与李若愚连名,太宗“疑其昆弟”,“命殿直卢令珣即捕系州狱,乃与若愚同宗,通家非亲,不知其谋,犹坐削籍流海岛。” 所以说,雍熙四年(987)发生在秦州的李益案,或许又使太宗联想到李飞雄一事,再加上逮捕李益的诏书还未到达,他就已经提前得到消息,早早逃亡,更令独断朝纲、猜疑心颇重的宋太宗难以容忍,这才使此案的惩罚比较严苛。

李益案件处理完毕后,宋太宗可能也发现本案与李飞雄案有本质区别,对当事人及家族的处置过于严厉,内心对判决结果也许已有松动,再加上田重进和寇准的斡旋,因此李士衡借大赦之机重新入仕,应该得到了宋太宗的默许。

再次踏上仕途的李士衡表现出相当不错的政治才能,咸平三年(1000)四川王均之乱中,他任知剑州(今四川剑阁)“以州城难守,即焚仓库,运金帛,东保剑门。”提前预判,控制住了入蜀咽喉要道剑门关,挫败了王均夺取剑门关的计划,保障了朝廷大军能够顺利进入四川平叛。 并且他迅速通过驿站向宋真宗上奏捷报,得到宋真宗的奖赏,自秘书丞超转为“度支员外郎,赐绯”。

咸平五年(1002),李士衡上奏:“陕西榷酤,尚多遗利。今西鄙屯戍至广,经费实繁,望遣使经度其事,可济边用而不扰民。”宋真宗遂派遣他和李溥到陕西诸州增酒榷之课,“岁增钱二十五万”。

这一时期由于宋廷在西北持续用兵,财政压力很大,时任度支使梁鼎“建议陕西禁解池盐,所在官鬻”, 已经改任判三司盐铁勾院的李仕衡对此表示:“安边无大于息民,今不得已而调敛之,又增以转粟挽盐之役,欲其不困,何可得哉!”可惜宋真宗没有采纳他的不同意见,最终导致“关中大扰”。

咸平六年(1003),时任陕西转运使朱台符和杨覃之间产生矛盾,“交相论奏”,宋真宗“遣御史视其状”,将二人同时罢免,命已经任职荆湖北路转运使的李士衡转任陕西转运使,逐渐显示出他在理财方面的卓越才能。 “即保任能吏数十,分掌榷酤,获遗利盖亿计”。

(二)理财能手

以往宋廷每年都要从内帑拨缗钱三十万补贴陕西军费,李仕衡到任后,“言岁计可自办,遂罢给。”极大减轻了政府的财政压力,并在景德四年(1007)宋真宗巡幸西京洛阳之时,他反向朝廷上供大量粮物,令宋真宗意识到他的才能,遂将他调回朝中任职,“(李)仕衡献粟五十万斛,又以三十万斛馈京西。朝廷以为材,召为度支副使。”

此后,李士衡建议对陕西的盐法进行改革,以减轻民众负担,得到宋真宗的同意,“度支副使李士衡,言关右自不禁解盐已来,计司以卖盐年额钱分配永兴、同、华、耀四州军,而永兴最多,于民不便,请减十分之四。诏悉除之。”

宋初以来,河北地区战争频仍,军费日增,“朝廷以两河屯兵之计,择使为难”, 于是长于理财的李仕衡又被任命为河北转运使,他到任后,很快“奏罢内帑所助缗钱百万”, 并向宋真宗建议:“本路诸军,岁给帛七十万。当春时,民多匮乏,常假贷于豪右,方纳税租,又偿逋负,以故工机之利愈薄。请官预给帛钱,俾及期输送,民既获利,官亦足用。”得到皇帝首肯,“令优与其直”,后“推其法于天下”。

大中祥符元年(1008),朝廷上下忙于筹备封祀泰山,李士衡在要求取消内帑拨付河北的军费八万缗之外,又“请辇本路金帛刍粟四十九万赴京东,以助祀事。”得到宋真宗的嘉奖,“(李)士衡临事有心力,可奖也。”专门下诏褒奖。当时任计度泰山路粮草使的丁谓请求让李士衡留在澶州,“管勾东封事”,得到宋真宗的允许。 大中祥符三年(1010)宋真宗西祀汾阴(今山西运城),李士衡“又献钱帛三十万以佐用度”,再次得到宋真宗的嘉奖, 并任命他为提举京西陕西转运司事,“权知永兴军,进给事中”,又“以枢密直学士知益州”。

李士衡离开河北后,河北的财政又出现了缺口,有人向宋真宗上奏,指出这是因为李士衡“用河北钱五十万贯助东封,致令管内阙乏。”宋真宗则认为:“官吏艰于经画,辄以此为辞,当复任士衡,责其集事,以塞众多之言。”李士衡再次担任河北都转运使后,河北地区的财政又得到很大改善,“其后积粟塞下,至巨万斛。或言粟腐不可食,朝廷遣使取视之,而粟不腐也。” 宋真宗巡幸亳州(今安徽亳州)太清宫,李士衡自河北再次“贡助奉祀丝、緜、缣、帛各二十万”。 李仕衡在河北不但理财出众,治理政务方面也惶不多让,河北棣州城(今山东阳信)“河流高于州城者丈余,朝命累年役兵修固”,于是李士衡与张士逊建议“请于州之北七十里阳信县界,地名八方寺,即高阜改筑州治,以今年捍隄军士助役,则永久之利。”新城筑成后,官民均迁徙入居,“既而大水没故城丈余”,成功避免了一场灾难。

宋廷每次有“大礼”,李仕衡“必以所部供军物为贡”,令不少朝臣认为其中必有虚假,“(李)仕衡乃条析进六十万皆上供者,二十万即其羡余。”宋真宗对他非常赞赏,对时任宰相王旦评价道:“(李)仕衡应猝有材,人欲以此中之。然朝廷所须,随大小即办,亦其所长也。”

因此,当时名臣王旦也夸赞李士衡“莅事干集”, 范仲淹撰写的《李士衡神道碑》盛赞其在理财方面的卓越才能:“其供亿不可胜纪。公皆优游以办,霈然有余力。盖周知天下之利,使流而不竭,中外服其通焉。” 《宋史》评价李仕衡:“前后管计事二十年”,“才智过人”。

天禧二年(1018),青州(今山东青州)知州戚纶“作书劝临淄麻氏出粟以济饥民,太常丞致仕景宗拒之,答纶书极不逊。”戚纶不堪其辱,向宋真宗上奏事情本末,引起真宗的不满,认为戚纶“选懦不能抑豪强”,于是以李士衡代戚纶知青州。李士衡到任后,或许麻氏知晓他也出身豪强,不敢怠慢,马上“具粟千斛以献”。李士衡在青州,展现出在理财之外的“能吏”本色,“时盗起淄、青间,有司捕群盗妻子置棘闱中,士衡悉纵之使去。未几,其徒有枭贼首至者。” 他对治下官吏也比较严格,深得真宗信任。

李士衡在青州仅仅任职数月之后,被宋真宗任命为三司使,可以说达到了他仕宦生涯的顶峰。宋真宗对李士衡给予厚望,“上作《宽财利论》赐士衡,又出内藏钱二百万贯以助经费”,李士衡也非常识趣,“请刻圣制于本厅”。作为寇准一派的重要成员,李士衡受到王钦若的嫉恨,王氏向宋真宗揭发“(李)士衡父诛死”的往事, 不过似乎并未影响到真宗皇帝对李士衡的态度。

李士衡任三司使后,迅速进入角色,对部分财政措施进行改革,“京西、河北转运司计度于河东晋、绛州发粮储三千万赴滑州。山路险峻,虑或愆期,请止于滑州、通利军入中,优给其直。” 并建议任命陈尧佐为知滑州(今河南滑县),专门负责当地修筑河堤事宜。

李士衡尤其针对当时承受大量军费开支的陕西财政,改革了不少弊政。如更改了陕西入粟法,“使民得受钱与茶”。陕西地方小吏运送羊和木至京师,“而羊多道死,木至湍险处往往漂失,吏至破产不能偿。”李仕衡对此进行改进,“许吏私附羊,免其算,使得补死者;听民自采木输官,用入粟法偿其直。”大大减轻了官民负担。

李士衡在三司使任上,深得宋真宗的崇信,薛奎任三司户部副使,“与使李士衡争论事,”被真宗下令外放知延州,以保障李士衡的权威。

宋仁宗继位后,李士衡以足疾求去,当时掌握朝政的章献刘后下诏:“先帝称卿全晓金谷利害,以比高熲、刘晏。宜少安于位,俟毕山陵,当遂大用。”不久任同州观察使、知陈州。 天圣七年(1029),因为其女婿曹利用案,李士衡被贬为左龙武大将军。 天圣十年(明道元年,1032)九月,李士衡卒于永兴军府,史籍评价他:“前后筦计二十年,虽才智过人,然素贪,家赀至累巨万,建大第长安里中,俨若官府云。”他故去两年后,景祐元年(1034),“诸子诉其父有劳于国,非意左迁。”宋仁宗下令给李士衡复官同州观察使。

李士衡是李氏家族重新崛起的关键人物,通过他的入仕,家族从之前的地方豪强转变为仕宦门第,“李氏族大且贵”。 他先娶妻王氏,“封平晋县君”,早逝。后娶冯翎雷氏,“封延安郡君”,卒于庆历八年(1048)。值得注意的是,雷氏是北朝以来关中大姓,宋初更出现雷德骧家族这样的显宦门第。 李士衡应是在家族迁居长安后续娶的雷氏,如此可能会更加迅速融入关中的士人群体。

李士衡在仕宦生涯的成功,令其父李益之死的缘由,家族以往不甚光彩的历史,被改写、被抹去、被遗忘。景祐元年(1034)范仲淹为李士衡撰写的神道碑中,李益的非正常死亡已经完全不见,甚至还被赠官“吏部尚书”。李士衡也是因父亲去世的正常服丧,“以父忧去职。服除”,在寇准举荐下再次出仕。 李士衡之子李丕旦的墓志中,则丝毫未提及祖父李益的死亡原因。 可以说,因为李益之死造成的家族负面影响,几乎都消失了。


三、家族子弟与婚姻状况


据《李士衡神道碑》,李士衡有子六人,女三人,但他的子嗣均未继承他的理财能力,也没能在科举中有所建树,导致家族渐趋平凡。

(一)李士衡诸子的仕宦

1.喜好藏书的李丕绪

《宋史》中仅有第四子李丕绪的传记附于李仕衡之后。据本传,可知李丕绪是以荫补入仕,“荫补将作监主簿”,其父致仕时,他为尚书虞部员外郎,“请解官就养”。此后十余年未出仕,李仕衡去世后,他依旧不愿入仕,经大臣举荐,才起为“佥书永兴军节度判官事”,长期在陕西各地担任地方官,以司农卿致仕。其“居官廉静,不为矫激。家多图书,集历代石刻,为数百卷藏之。”

李丕绪久居长安,熟悉当时长安掌故,其言道:“师颉作永兴重进幕客时,府前有十余堵大墙蔽荒隙。军府萧条,寂无民事,因搜访碑碣,凡打三千余本。姜遵知府日,内臣曾继华来造塔,遵希明肃旨,近城碑碣,尽车充塔基。继华死于塔所,人谓之鬼诛也。”

李丕绪喜欢搜集文物典籍、前代书法,宋人多有记载,“丕绪长安人,名家子,喜收碑文。” 其借此与当时文人互有交通。

2.仕途颠簸——李丕谅

李丕谅因其二兄早亡,因此他实居长,天禧五年(1021),其父李士衡上奏,表示其子愿意“愿预校讐之职”,于是他以大理评事“充馆阁校勘”。 天圣七年(1029)的曹利用案中,他作为曹利用的妻兄,他也受到影响,“太子中允、集贤校理李丕谅落职,同判和州。” 宋仁宗宝元二年(1039),陕西战事又启,宋廷认为李丕谅“家本秦人,习知西鄙事”,在韩琦推荐下,宋仁宗命令他由太常博士、集賢校理换为尚食副使。但李丕谅不愿换为武职,不久就称病不出,要求换回旧职。 康定元年(1040),李丕谅再次被任命为崇仪使、知鄜州。 据《李士衡神道碑》,李丕谅最终做到了邠宁环庆路兵马钤辖,于庆历三年(1043)去世。

3.豪爽侠气——李丕旦

李丕旦是李士衡幼子,生母是士衡原配王氏,他与几位兄长一样,以荫补入仕,“始以父任为将作监主簿,累迁卫尉寺丞。”天禧五年(1021),李士衡为李丕旦请求职事官,“求掌国学事”,宋真宗起初不允,“既而卒命(李)丕旦同管勾国子监。” 但这已经到了宋仁宗继位之后了,“乾兴初,同领在京国子监。”

李士衡以同州观察使知陈州后,李丕旦一直侍奉左右,直至其父去世,他才再次入仕。“后十余年,终观察之养,始载调官”,但此后也如其两位兄长一般,长期在地方做小官,先后任延州酒税、陈州西华、阶州酒税、知京兆府栎阳县、知陇州汧源县、监凤翔府太平宫。

李丕旦其人,“倜傥有奇节,喜学古兵法。”他生活的时代,正值宋仁宗时期的西北边疆危机,“方宝元用兵关中,君数条边事,且求对殿中。”但并未得到皇帝的召见。此后他任官地方之时,也是颇有才干,声望日隆,自栎阳离职时,“吏民遮泣不得,乃候夜变服驰去。”他晚年任祠禄官后,“自肆于山水之间”,去世之时,也是异常豁达,“恬然而逝,其知命也与!”

李丕旦家境富裕,墓志夸赞他:“君天资敏悍,幼厉蠭气。洽通经史,尤晓阴阳百家术数之学。辩论衮衮,闓劘古今,多屈其坐人。”而且颇有侠义之气,“在西华日,会友人死,贫不得葬,君乃爲之葬,又赒其孤。尝客过泾,遇人有丧不得归,亟解所乘马遗之,其趋人之急如此。”得到当时名臣郑戬、韩琦、范仲淹等人的赏识,但可惜仕途不顺,未能更好的发挥个人才能,于皇祐四年(1052)去世。

至李士衡诸孙,史籍中已经很少涉及,大概李丕远之子李植有零星史料, 李植“自少年好道,不乐仕宦”,他在未能迎娶曹氏之后,“自放田野,往来关中、洛阳、汝州,人以为有道之士也。”

(二)李氏家族的婚姻与经济状况

李士衡发迹后,李氏家族亦成为当时的高官士族,因此他的子女婚配对象也是当时的显宦,如他的两个女儿分别嫁给了曹利用和曹琮。

曹利用是澶渊之盟中宋方的议和使臣,最后官至枢密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尚书右仆射,权倾一时,最后虽然在宋仁宗初年因为政治斗争被贬谪、自杀,但也是宋真宗时期的重要朝臣。 曹琮则是曹彬之子,宋太宗曾评价幼年曹琮道:“曹氏有功我家,此亦佳儿也。”他因与曹利用的姻亲关系,受到牵连,“利用贬,出为河阳兵马都监”。

李士衡去世后,他所奠定的家族婚姻关系,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发挥着效用。如李丕远之子李植,起先是打算迎娶日后的慈圣光献曹皇后,但据说他在新婚之日,“既娶,迎入门,见鬼神千万在其前。(李)植惊走,踰墙避之。”马上将曹氏送回曹家,之后曹氏被选为皇后,成为历史上著名的慈圣光献曹皇后。 这则故事的可信度姑且不论,但至少说明曹琮曾经打算将曹、李两家的第三代进行联姻,然因故未成。 李丕旦长女则嫁给了王珫,据史载王珫是王珪的堂兄,如此王珪才会为李丕旦撰写墓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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