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包括河北在内的多省印发了医改重点任务通知,除了一些医改“标配”工作之外,方案中透露出的采购动向、价格改革等内容,从局部看将深入影响河北下一步的药品采购和价格变动,放大到全国,河北的这一动态也反应了全国医改的趋势。
药品采购逐步从以省为单位向以市为单位转变,总体往碎片化方向发展
根据方案,河北将全面启动新一轮药品采购,允许试点城市(目前河北6个试点城市:唐山、邯郸、张家口市、邢台市、沧州市、衡水市 )以市为单位在省级药品采购平台上自行采购。
虽然7号文奠定了以省级统一招标的大方向,但以市级为单位的碎片化采购也是有政策可循,毕竟7 号文同时还明确了鼓励试点省份和地市进行创新,在这个背景下,江苏、浙江等率先在省级招标入围的前提下开展市级价格谈判,规避了医疗机构单独“二次议价”的同时,形成“省级入围,市级确标”的双重降价模式。
由此可见,地级市加入采购项目,往往带着“谈判议价”的动机,同时意味着采购主体的分散,对药企来说并不是好事。纵观全国,以市为单位参与采购已在各地兴起,全国集中招标过程中,省级单位逐渐被淡化,总体呈现碎片化发展,意味着这轮降价将是全国性的。
试点城市参与采购将是一股不容小觑的力量,我国的试点城市覆盖面之广,已经达到200个,占全国 348 个地级城市的 57.5%,目前仅剩 138个地级市(州、盟、地区)尚未成为医改试点城市,而试点城市的数量,未来还将继续增加。
事实上,地级市参与采购,极有可能会突破“试点城市”这个界限,在广东,佛山市、清远市作为非试点城市,也已在近期陆续发文,明确鼓励以市级为单位参与采购议价。
而采购集团也不会限于“市级单位”,联合采购趋势正在形成,鼓励跨省市、专科医院联合采购、以医联体为单位进行价格谈判和议价的文件正在全国各地兴起,意味着新的采购主体将不断加入药品采购,对药价进行围剿。
现在回过头看,国家严禁医疗机构自主采购,表面上采购是集中统一了,但是医疗机构作为采购主体的参与度,通过不同形式的联盟,将发挥到最大,而药企,越来越被动了。
药品价格谈判机制的形成短期影响用药结构长期将改变竞争格局
方案中还有一个亮点,就是提出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并与药品集中采购、医保支付方式等改革政策衔接。对部分药品建立价格谈判机制,降低部分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同名虚高药品的价格。
目前我国的药价制定主要是基于“成本”,厂商提供的成本说明资料,并以此作为定价和调价依据,而在谈判过程中,由于药物经济学领域的空白,药品价格谈判存在许多操作空间,国内的药品,大部分并没有经历真正的回归药品的“市场竞争”,
但政府的思路已经开始转变,国家正在逐步建立中国的科学评价药品机制,在国新办多次会议中已经透露,未来政府将弱化对价格的主导影响,继而充当协调员的角色,把企业、采购方、医院、专家请到一起,在保证供应稳定的前提下,商量一个比较合理的价格。
目前正在进行的44个医保谈判药品就是药品价格谈判的试水,如果总体成功,此次探索极有可能作为接下来药品谈判机制的重要经验在地方开展(比如提出要对部分药品进行价格谈判机制的河北),在短期将会影响部分药品结构,
而从长期来看,基于药品治疗价值和经济价值的综合评估,将是未来市场竞争的原力,将彻底打乱原有的竞争格局,也必将改变药企的营销推广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