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坐落于“中国最佳魅力城市”—烟台,东临黄海,西依青山,风景秀丽,气候宜人,是国内距海最近、拥有海岸线最长的滨海大学,是山东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烟台大学法学院于1984年由北京大学法律系直接援助创建。法学院现设有法学、知识产权两个本科专业和一个中美合作办学(法学)专业方向,拥有法学硕士学位一级授权学科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012年法学院获批教育部首批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2013年法学专业获批教育部“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并入选山东省名校工程试点专业。
法学院现有教职员工62人,其中教授20人,副教授14人,博士生导师5人,硕士生导师34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1人,省级教学名师3人,享受国务院津贴的教师4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人,山东省十大优秀法学家4人;有2位教师先后兼任教育部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有2位教授荣获山东省社会科学“突出贡献奖”,1位教授担任“山东省政府法律顾问”。
由我国著名民法学家郭明瑞、房绍坤领衔的民商法重点学科,在“九五”期间被评为山东省唯一的法学类重点学科,“十五”以来被连续确定为省级强化建设的重点学科、泰山学者设岗学科。依托民商法重点学科先后成立山东省知识产权研究院、山东省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基地、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山东)基地、山东省版权教学科研示范基地。多学科力量整合建设的综合性学科平台——“应用法学研究中心”,连续确定为“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山东省强化建设的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
作为“法治山东”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的重要智库,烟台大学法学院先后被省市人大常委会、省委宣传部列为首批“地方立法研究基地”、“理论建设工程重点研究基地”。烟大法学院坚持内外结合的发展道路,已与海外20余所法律院系签署了全面合作协议,与欧洲侵权法研究院合作成立了中欧侵权法研究院,创办了“烟台-维也纳”钟摆式学术论坛,实现了中欧法学学术交流的常态化与制度化。
2017年,烟台大学法学院面向海内外杰出法律人招纳贤才,相关计划如下:
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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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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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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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及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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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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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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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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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研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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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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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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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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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带头人或学术骨干,符合烟台大学152人才工程第二、三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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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见附件:《烟台大学152人才工程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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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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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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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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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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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1、985或211高校博士;
2、发表1篇以上CSSCI核心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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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较大科研潜力,具有较高的学术兴趣与团队意识;承担专业课程;非高级职称(含副高)博士研究生招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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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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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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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行政法学与法理学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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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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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1、985或211高校博士;
2、发表1篇以上CSSCI核心期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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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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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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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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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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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英美法系国家留学并取得博士学位;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可以从事英美法双语教学;博士论文水平较高,并具有相当的学术实力及发展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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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1、试讲人员须举行小型专题学术报告(40分钟)一次。
2、我院对试讲人员承担单程路费,统一安排食宿。
3、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代表性学术成果(扫描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张平华
联系电话:0535-6706130
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
为更好地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加强优势创新团队和人才梯队建设,不断提升学校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实现学校新的发展目标,经学校研究决定,“十三五”期间实施“152”人才工程,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152”人才工程的建设目标
“十三五”期间,引进和培育10名左右在国内外相同专业领域有重要影响的学科领军人才;50名左右在国内相同专业领域有较大影响的学科带头人;200名左右在省内相同专业领域有一定影响的学术骨干,组建和形成一批不同层次、结构合理、精干高效、优势特色明显、具有良好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学术团队,带动学校特色学科的整体发展和内涵提升。
二、岗位选聘的基本原则
(一)按需设岗,动态管理。岗位设置紧紧围绕学校重点建设发展的优势学科,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并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发展趋势适时调整、动态管理。
(二)按学科设岗,优化资源配置。创新学校现有的管理模式,整合学科力量,实现校内人才资源不断优化。
(三)平等竞争,择优聘任。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校内外进行公开选聘,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宁缺毋滥。
三、岗位设置的基本要求
按层次及数量等设置岗位。
第一层次岗位不分配到学科,根据需要由学科提出推荐人选,学校组织专家论证。
第二层次设岗学科为具有一级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科、“十二五”期间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重点学科、实验室、人文社科基地、工程技术中心等)所在学院(部)。每个学科设3个岗位(不同方向),同一学科既有一级硕士学位授予权,又有省级以上科研平台的,可增设1个岗位。其他学科引进高水平人才可根据情况设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