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贫困地区先行推进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逐步扩大病种范围。这是国务院64号文件提出的要求,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因为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过快上涨态势相当严重。
为此,2015年11 月 6 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了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 5 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若干意见》,要求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但是,群众有什么样的感受呢?在今年的两会上,有代表指出,“救护车一响,三头猪白养;十年奔小康,一场病泡汤”的状况已在农村流传多年,说明群众的突出感受依然是“看病贵”。随着全民医保的建立,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早已纳入中国新医改的议事日程,旨在重构医疗领域的激励机制。
但是,任何制度的变革都不可能独自前行。作为需求侧的一项措施,医保支付改革能否发挥其本来应有之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供给侧既有制度的结构。在医疗供给侧,公立医院占据主宰性地位,而其运营呈现出行政型市场化特征。一方面,其收入主要来自市场营收,其中大部分来自医保支付,但另一方面其运营的方方面面受制于形形色色的行政管制。医疗供给侧去行政化改革的步履蹒跚,绊住了医保支付改革前行的脚步。
但是,历史已赋予医保在医改中发挥基础性作用,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无疑是发挥基础性作用的一个重要抓手。在贫困地区先行推进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可以让贫困地区的参保群众先受益。
对此,医保系统应该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的要求,从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迎难而上,勇于推进支付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