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常年面向海内外诚聘各类型及相当学术水平的人才,根据拟引进人员的教学科研水平,引进人才分为A-G七个层次、“百人计划”高层次人才、特聘研究员和特聘副研究员岗。
(一)A-G类人才
1.A类(卓越教授):拥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学术领导能力,学术研究处于世界前沿,在国内外享有广泛的学术声望和影响力,能引领本学科突破性发展,是国内外本学科公认的学术大师、著名专家学者等。
2.B类(杰出教授):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在所研究领域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标志性研究成果,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保持或赶超国际领先水平以及带领团队协同攻关的能力,达到或接近国家级领军人才相应学术水平的学者。
3.C类(精英教授):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影响力,已取得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标志性研究成果,为所在学科领域的知名学者或学科带头人,达到或接近国家级青年人才相应学术水平的学者。
4.D类(精英教授):具备较高创新能力,研发水平和成果为同行公认,达到国际领先水平,达到或接近省级人才计划相应学术水平的学者。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5.E类(特聘教授):具有正高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且近三年有重要学术成果,在其研究领域有重要影响力的人才;或具有副高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且近三年业绩特别突出或属于学校急需紧缺专业。
6.F类(特聘副教授):具有副高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且近三年内有重要学术成果,在其研究领域有一定影响力的人才;或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业绩特别突出的博士、博士后。
7.G类(优秀博士):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科研业绩优秀,具有良好的培养潜质。
(二)“百人计划”高层次人才:
1.“百人计划”领军人才: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非华裔外籍人士年龄不超过55周岁),具有国家级领军人才潜质的海内外学者。
2.“百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国家级青年人才潜质的海内外学者。
(三)特聘研究员和特聘副研究员岗(年薪制)
1.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科研业绩优秀,具有良好的培养潜质;
2.引进范围:我校博士点学科和一流学科A类学科。
(四)博士后(含普通博士后和师资博士后)
1.具有博士学位(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能够在我校流动站全职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不少于两年;
培养期满,通过考核并获得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颁发《博士后证书》者,可申请作为浙江理工大学教师引进,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用。
全职博士后人员招聘人数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