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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新规落地!药企代表/代理商提供五花八门的发票怎么报销?

赛柏蓝  · 公众号  · 医学  · 2017-07-03 02:00

正文

1、这是一张中石油上海销售分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卷票),7月1日以后取得这样一张卷票是否需要填写纳税人识别号?


答: 经过跟受票方企业进一步联系,这张卷票的名称没有体现“增值税普通发票“字样,不是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应该是指传统的通用机打发票或者说是税务机关发行的卷式普通发票。而且发票本身也没有设置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这个栏目,暂不受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17号公告约束,无需填写纳税人识别号一栏。


2、这是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发布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的票样,7月1日以后取得这样一张卷票是否需要填写纳税人识别号?

答: 国家税务总局针对部分行业发行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本身就属于增值税普通发票,受票方企业应向开票方提供税号信息,接收发票时要求对方开具纳税人识别号一栏。


3、这是别人发给我的一张北京增值税普通发票,7月1日以后我们给业务人员报销类似的餐费发票,也需要开哪门子纳税人识别号?



答: 这个没有什么争议,7月1日以后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管是开具什么项目,只要你受票方是企业,就必须要求对方给你打上税号一栏,这个不要侥幸。


4、宁波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开票方支付招投标的标书、标贴的费用,对方开来的专票都是17%的税率的专票?我感觉应该是6%的专票,可以抵扣吗?



答: 标书的适用税率一直就存在争议,我们理解,对方是按照17%开票交税的,受票方取得的专票不存在其他瑕疵,应依法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5、这么写抬头,是不是有点奇葩?



答: 我觉得这已经不是是不是有点奇葩的问题,而是相当相当奇葩。不过我也没有去进一步核实,这张发票也许是已经被人PS了。这样的开票说明我们开票人员的基本功还是有问题的,建议有关单位加强对开票人员的培训。


6、广深高铁IC卡车票报销凭证,没有税务机关发票监制章,有问题吗?



答: 铁路客票比较特殊。大家拿到的铁路客票粉票、铁路磁卡票蓝票。这些票实际上是一种专业发票的特殊形式存在,没有完全纳入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来管理。我们还是将其作为一种有效发票或者说一类普通发票来进行税务处理。


7、这类湖北省的定额发票,还可以使用么?



答: 定额发票的版本一般是由当地来决定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 年第23 号)明确,营改增纳税人可以使用的发票种类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国税机关发放的卷式普通发票。定额发票还是存在的。具体版本适用,请查询湖北省国税局网站。


8、湖北省过路过桥通行费统一发票,属于普通发票,不写纳税人识别号,是否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答: 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不一定都是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可以这么说,你这个发票属于国税机关发放的卷式普通发票,但并不是增值税普通发票。暂时不受总局2017年16号公告的约束,开具发票不需要填写受票方企业纳税人识别号。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86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本政策自2016年8月1日起执行,停止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因此,受票方如果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依法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来源:中国财税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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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30日 ,赛柏蓝将在 武汉 召开“ 两票制政策下,药企营销财税合规转型策略研讨会 ”,会议将邀请 政策专家、会计师、财税专家、律师、行业佣金制鼻祖、营销专家 等强大讲师团队,为药企打造合规、落地的营改增+两票制解决方案, 帮助 企业完美布局CSO合规落地, 打造经得起考验的合规标准 。详细如下:

7月29日上午 9:00-12:00
演讲内容
演讲内容:“两票制+营改增”政策解读与药企应对策略深度分析 (近期,吉林、辽宁、黑龙江、上海、安徽、陕西、湖南、海南、重庆、四川、青海、宁夏、广东等二十多个省份相继出台两票制落地政策,出现违规过票商业断崖式关门潮,代理商过票渠道被封死,两票制政策让药企代理制底价结算成为历史,被迫底价转高开转型。同时,医生执业放开、第三方医药物流高调涉足流通配送、医保支付改革快速推进等政策对企业传统模式带来重大影响。)
演讲内容:如何构建高效的新型渠道结构和营销渠道模式?药企CSO机构体系的营运规划与流程 (两票制政策推行,加上药品流通领域整治十大违规行为,在货、票、款、证、帐等五统一的严格规范下,药企与代理商合作模式如何转型合规?药企或代理商如何提取佣金?谁来提现?如何提现?通过对国内领先企业(上市公司)先进操作经验的学习分析基础上,赛柏蓝专家总结出一目了然的药企营销合规转型操作模型25个,简洁明了、一听便会结合自身企业落地实施。)
7月29日 下午 14:00-18:30
演讲内容:佣金代理制模式下,药企财务处理应对升级 (理清认识,多侧面理解营改增政策,一般与小规模纳税人优劣势何在?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是否真清楚,是否用好了国家给予的政策优惠?营销活动常见发票种类及税率,全员知晓否,企业有多少冤枉钱(税)?传统底价代理模式企业财税处理与财税风险、资金风险;高开高返模式企业财务处理;代理制下两票制企业财务处理;佣金制代理高开税收分摊财务处理;销售费用与高开税收税务筹划与分摊设计;药企无票费用的处理方式;)
演讲内容:药企与CSO机构合作合规营运、落地辅导与税收合规筹划 (违规买票、全员找票、以费用冲账的时代已经过去,随着营改增、金税三期上线后,如何进行税务筹划?如何合法取得冲账票据?如何争取税收返还?药企如何通过全业务流程体系设计合规转型?医药代表由带金销售转为专业学术交流、收集药品使用信息、支付临床费等学术功能,如何合规?各类CSO机构业务证据支持如何设计?CSO销售发票如何四流合一?费用发票如何确保业务真实合规?产品进院、学术推广、催款、临床信息反馈等业务职能如何与运营合规对应?如何解决合法性?合同怎么签?票据、业务真实如何操作?如何最低成本安全运营CSO机构?)

7月29日 晚上 19:30-21:00

闭门沙龙:两票制+营改增背景下,药企CSO布局及落地闭门研讨会

沙龙内容:赛柏蓝专家一对一辅导CSO布局及落地服务,帮助企业快速建立全国CSO网络,全国各省市两票制政策密集落地营销财税快速转型升级。

7月30日 上午 9:00-12:00
演讲内容: CSO机构合规标准及稽查风险防控 (CSO遍地开花,医药工业如何防范来自CSO的风险如何?CSO如何与工业配合,达到双方风险最小化,利益最大化?为防止税收株连,CSO公司如何时防范稽查?财务人员与业务人员如何配合,建立CSO风险防控体系;药企虚开增值税发票与接受虚开的法律责任及如何应对虚开?税务稽查起因、案例及筹划,如何应对?药企组织架构设计、业务合同风险规避、费用列支类型与占比、发票合规处理、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两票制后,代理商行为、员工行为、合规管理)
7月30日 下午 14:00-17:00
演讲内容:两票制+营改增:药企及CSO机构合规管理与法律风险防范 (近年来,从疫苗案件爆发到疫苗行业实施一票制、某药企虚开咨询费10亿大案,到近期国家税务总局专门新闻发布全国十大税收违法大案(其中药企占近一半),诸多揭开的大案要案,都在时刻警告业界,在“两票制+营改增+流通整治”的政策大背景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行贿罪、逃税罪等法律风险,需要高度防范,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开展业务才是根本途径。)


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
主办单位:赛柏蓝
举办时间:2017年7月29-30日
举办地点:武汉(具体酒店会前另行通知)


参会对象
总经理(总裁);总会计师、财务副总(总监)、营销总经理、财务部长/科长、财务经理、销售会计、营销财务负责人、市场营销相关部门负责人。同一企业总经理+营销副总+财务管理人员一同参会,效果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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