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广电领域不断传来反腐新闻,从省级台到县市级台,一大批干部被查处。
进入7月,这些案件又有了新进展,案情也随之被进一步公开。通过梳理这些案情,可以夸张地下一个结论:电视台分管经营的副台长似乎是个危险行当!
比如,日前,四川省纪委对四川广播电视台原党委副书记、副台长张翊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张翊属于退休后东窗事发,他曾于2003年8月至2009年12月任四川广播电视集团管委会副主任、总经理;2009年12月至2014年10月,任四川广播电视台党委副书记、副台长,此后退休。
经查,张翊涉嫌了一系列经济问题:
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作岗位调整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利用职权为其妻子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交下属单位报销;违反生活纪律;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翊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无独有偶,湖南广播电视台原党委委员、副台长兼经营与产业管理委员会主任罗毅(副厅级)的案情也被进一步公布。
经查,罗毅涉嫌贪污罪、受贿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已经被提起公诉。
罗毅成为湖南广播电视台分管广播的副台长后,曾一度负责广告招商。湖南台每年会召开大型的广告推介会,将台里的整体广告资源拿出来招商,好几次都是罗毅作为台里的大领导出来讲话,介绍台里的广告政策、资源以及知名导演制作的节目。
罗毅涉嫌的“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十分罕见,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中认为罗毅“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特别巨大”。
公开新闻报道显示,传媒业界近期仅有两名干部涉嫌“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巧合的是,另外一人也是湖南的厅官,即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湖南日报社)党组成员、社务委员薛伯清。
张翊与罗毅,同为省级台副台长,都在管委会或产业管理委员会担任主要领导,并且同样在经济方面存在重大问题,不得不说很巧合。
与此相关的,近日又传来另一名负责经营管理工作的电视台副台长被查的消息。
据哈尔滨廉政网消息,哈尔滨广播电视台党组成员、副台长王萍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
王萍曾先后在黑龙江省牡丹江人民广播电台、哈尔滨电视台有线频道工作。2005年10月,任哈尔滨电视台经营总监,并且在此之后长期负责该台经营管理工作。
2011年3月,任哈尔滨市广播电影电视局总经济师兼电视购物部主任;2013年1月,任哈尔滨广电传媒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16年7月,任哈尔滨广播电视台副台长、党组成员。
成为副台长不到一年,王萍涉嫌严重违纪接受审查,其案由,想必与前面两位大同小异。
常言道,“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在电视台,对于缺乏监督、又手握经营管理大权的分管副台长来说,面对种种诱惑,一不小心就可能出现经济问题。
如何去除贪念,既不碌碌无为,又能廉洁自律,确实需要很大的定力和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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