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试验药物简介
BAT1706
是贝伐珠单抗的生物类似药。
本试验的适应症是非鳞状细胞非小细胞肺癌。
2.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比较
BAT1706
与欧盟(
EU
)安维汀
®+
化疗第
12
周的总缓解率(
ORR12
)证明临床等效性。
次要目的:评价
BAT1706
与
EU
安维汀
®+
化疗的疗效,第
6
周和第
18
周时的
ORR
、
EoT
时的最佳
ORR
、缓解持续时间、疾病控制率、
8
个月、
1
年和
2
年时的无进展生存期率和总生存率
,
无进展生存时间以及总生存时间。安全性和免疫原性。给药后贝伐珠单抗暴露的特征。
探索群体药代动力学。
3.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I
期
设计类型:平行分组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双盲
试验范围:国际多中心
试验人数:
总体
632
人,中国
380
人
4.
入选标准
1 IV
期
nsNSCLC
或局部复发性疾病(初始诊断的任意期),不合适行根除手术或局部治疗(得到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认)。
2
既往未曾因转移性疾病进行过全身治疗。
3
肿瘤不伴有
EGFR
活化或
ALK
基因突变。突变状态不明或已知存在
EGFR
活化或
ALK
基因突变的患者,也可纳入研究,前提是不能获得相应的靶向药物且化疗是研究中心的标准治疗(注:根据中国卫生监管机构的要求,在中国,突变状态不明或已知
EGFR
活化或
ALK
突变的患者不得入组本研究)。
4
根据
RECIST 1.1
具有一个以上的可测量靶病灶,并得到
CIR
确认;如只有骨转移和只有脑转移,不能入选本研究。既往接受过放疗的病灶是非靶病灶。
5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体能状态评分为
0
或者
1
,研究者判定患者的预期寿命
>3
个月。
6
血液系统功能充分,确定依据为:血小板计数≥
100, 000/
μ
L
凝血酶原时间(
PT
)、国际标准化比值(
INR
)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
aPTT
)
< 1.5
×正常值上限(
ULN
)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
1, 500 /
μ
L
(未采取任何医学上所需的干预性治疗)血红蛋白≥
9 g/dL
,筛选前
2
周内不需要输血。
7
肝功能充分,证据是符合下列所有要求:总胆红素:≤
1.5
×
ULN
天冬氨酸转氨酶(
AST
)、丙氨酸转氨酶(
ALT
)、碱性磷酸酶(
ALP
):≤
3
×
ULN
。如果出现肝转移,
ALT
或
AST
≤
5
×
ULN
;如果出现肝转移和/或骨转移,
ALP
≤
5
×
ULN
。
8
肾功能充分,证据是符合下列所有要求:血清肌酐≤
1.5
×
ULN
和肌酐清除率
> 50 mL/min
,或者估算的肾小球滤过率(
GFR
)
> 50 mL/min
。尿液试纸分析发现蛋白尿<
2+
(也可使用其他的尿液分析方法);如果尿液试纸分析发现蛋白尿≥
2+
,则
24
小时尿蛋白必须<
2 g
,或者蛋白/肌酐比值
<2000 mg/g
肌酐(或
<226.0 mg/mmoL
肌酐)。
9
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患者(不包括已经手术绝育或绝经的女性。绝经是指没有其他医学原因,无月经期持续
1
年或以上的状态),如果在首次给药前
7
天内血清妊娠试验阴性并且愿意在研究期间直至研究结束后
3
个月内采取有效的节育/避孕方法防止妊娠,就有资格参与研究。男性患者必须同意在研究期间直至研究结束后
3
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方法。
5.
排除标准
1
确诊为小细胞肺癌、混合鳞状细胞为主要成分的肺癌,未另作说明的
NSCLC
。
2
肿瘤空洞、肿瘤侵入大血管或邻近大血管,出血风险增加(由研究者判断)。
3
既往接受过抗
VEGF
或
VEGFR
的单克隆抗体或小分子抑制剂治疗,包括安维汀。
4
既往曾因转移性疾病进行全身治疗。
5
筛选前<
6
个月内完成了针对局部晚期
nsNSCLC
的全身抗癌治疗,或者放疗。
6
过去
5
年内,存在除
NSCLC
以外的其他恶性肿瘤史,但皮肤基底细胞癌或宫颈原位癌除外。
7
症状性或未经治疗的已知脑转移或其他
CNS
转移。已经完全切除和/或放疗后表现稳定或改善的转移不属于排除标准,前提是筛选前至少
4
周内计算机断层扫描(
CT
)显示病情稳定,并且没有脑水肿证据。允许患者使用稳定剂量的皮质类固醇或抗惊厥药。
8
既往抗癌治疗(包括放疗)出现的、仍未消退的任何>
1
级的毒性(脱发除外)。
9
咯血病史(过去
6
个月中每起事件>
1/2
茶匙)或者有证据显示遗传性出血体质或凝血功能障碍伴出血风险增加。可以接受临床上不显著的轻度出血。
10
筛选前≤
6
个月内的血栓形成或出血事件。
11
目前或者近期(首次给予研究药物前
10
天内)因治疗(而非预防)目的而使用过足量的口服或胃肠外抗凝剂或者其他溶栓剂,临床表现严重的不愈合伤口或不完全愈合骨折。
12
已知对任何一种研究药物或其辅料发生过超敏反应,或者病史包括具有临床意义的特应性过敏(例如哮喘[包括儿童哮喘]、荨麻疹)
13
筛选访视前
12
周内接种过活/减毒疫苗。
14
病史包括心肌梗死(≤筛选前
6
个月)、不稳定型心绞痛、纽约心脏协会
II
级或以上心功能、充血性心力衰竭或严重的需要药物治疗的心律不齐。
15
病史包括采用稳定的抗高血压治疗后,血压控制不良或静息血压>
150/100 mmHg
。
16
首次给药前
28
天内接受过重大手术治疗(出血风险或伤口愈合并发症),或者预期会在研究期间直至末次给予研究药物后
3
个月内接受择期手术。
17
病史包括筛选前
6
个月内,出现活动性胃十二指肠溃疡、腹部瘘以及非胃肠瘘、胃肠道穿孔或腹腔脓肿。
18
存在具有临床意义的、需要全身治疗的活动性感染。
19
乙型肝炎(乙型肝炎核心抗体
[HBcAb]
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
[HBsAg]
、乙型肝炎病毒
[HBV] DNA >1000 cps/mL
)或丙型肝炎(丙型肝炎病毒
[HCV]
抗体和/或
HCV RNA
)检测呈阳性。
20
存在人类免疫缺陷病毒(
HIV
)感染,梅毒或活动性结核病感染。根据当地实践和当地法规指南,开展
HIV
梅毒和结核病筛查。
21
研究者认为患者不适合参与研究(例如,不能理解和/或遵守研究要求,或者研究者认为患者的其他状况将导致无法安全参与研究)。
22
孕妇或哺乳期妇女。
23
口腔卫生不良,研究期间可能需要手术干预,或者在研究期间直至末次给予研究药物后
1
个月内,已经安排了牙科干预。
24
研究药物给药前
28
天内,出于抗癌、抗感染或免疫刺激目的,使用过处方药、非处方药或中草药。
25
需要永久口服抗凝剂(例如华法林、利伐沙班、达比加群、醋硝香豆素等)治疗的患者。
6.
研究者信息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省(州)
|
城市
|
1
|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
张力
|
中国
|
广东
|
广州
|
2
|
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叶峰
|
中国
|
福建
|
厦门
|
3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
|
叶明
|
中国
|
上海
|
上海
|
4
|
郑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李醒亚
|
中国
|
河南
|
郑州
|
5
|
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
赵伟庆
|
中国
|
江苏
|
常州
|
6
|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南京第一医院
|
谷伟
|
中国
|
江苏
|
南京
|
7
|
中南大学湘雅第二医院
|
胡春宏
|
中国
|
湖南
|
长沙
|
8
|
海南省人民医院
|
黄奕江
|
中国
|
海南
|
海口
|
9
|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
李琦
|
中国
|
上海
|
上海
|
10
|
南通市肿瘤医院
|
陆俊国
|
中国
|
江苏
|
南通
|
11
|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
刘海龙
|
中国
|
湖南
|
郴州
|
12
|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
|
赵晖
|
中国
|
上海
|
上海
|
13
|
汕头大学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
|
陈蕾
|
中国
|
广东
|
汕头
|
14
|
沧州市中心医院
|
高敬华
|
中国
|
河北
|
沧州市
|
15
|
陕西省肿瘤医院
|
姚俊涛
|
中国
|
陕西
|
西安
|
16
|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
|
寿涛
|
中国
|
云南
|
昆明
|
17
|
安庆市立医院
|
段爱雄
|
中国
|
安徽
|
安庆
|
18
|
江西省萍乡市人民医院
|
彭济勇
|
中国
|
江西
|
萍乡
|
19
|
福建省漳州医院
|
许慎
|
中国
|
福建
|
漳州
|
20
|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
陈军
|
中国
|
天津
|
天津
|
21
|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
陈振东
|
中国
|
安徽
|
合肥
|
22
|
北京胸科医院
|
刘喆
|
中国
|
北京
|
北京
|
23
|
湖南省肿瘤医院
|
杨农
|
中国
|
湖南
|
长沙
|
24
|
柳州市工人医院
|
黄东宁
|
中国
|
广西
|
柳州
|
25
|
江西省肿瘤医院
|
刘智华
|
中国
|
江西
|
南昌
|
26
|
临沂市肿瘤医院
|
石建华
|
中国
|
山东
|
临沂市
|
27
|
沈阳军区总医院
|
郑振东
|
中国
|
辽宁
|
沈阳
|
28
|
内蒙古包钢医院
|
郭卫东
|
中国
|
内蒙古
|
包头
|
29
|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
于起涛
|
中国
|
广西
|
南宁
|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