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莺
2024年7月9日晚,格力电器新注册账号为“格力文传”发布消息,针对小米官方旗舰店销售的米家小米电风扇BPTS01DM侵犯专利权一案,最高人民法院在2024年6月18日做出的二审判决中,要求米家小米电风扇不得再制造和销售,并赔偿185万元,这一结果应该是支持了2022年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做出的一审判决——裁定被告已经构成侵权。
然而,就在吃瓜群众还在热议格力与小米之间的专利宫斗细节之时。小米公司发言人官方在当天上午就回应称:经查,我司并未收到任何环境电器相关诉讼。
直接否定了格力公司官网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因为大家都以为格力本案的被告一定是包括了小米公司,虽然格力公告中并未明确被告是谁,但是“小米官方旗舰店”、“米家小米电风扇”等一系列用词,基本上已经引导公众将被告索定为小米公司。
就在小米否定后不久,格力文传再次官方发文,进一步明确了本案的被告已经更名为“造梦者(浙江)科技有限公司”,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0%控股的天津金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造梦者”8.0439%的股权。
可以看到,在整起事件中,双方都对涉案专利语焉不详。
不过,根据我们
之前对格力2022年无效专利
的跟踪和总结,还是初步定位了涉案专利。在记录的7件格力专利被无效记录中,
浙江星月电器
(下表序号3)发起无效挑战的专利
ZL201820120482.8
,名为“
一种外壳和风扇
”,符合格力公告的涉案专利特征。
一是
格力在第二次公告中,已经明确了小米委托制造方是“浙江星月电器有限公司”,后更名为
“造梦者(浙江)科技有限公司”。
二是
格力公告涉案侵权产品
BPTS01DM电风扇,经查询是一款塔扇,而上述浙江星月电器挑战的专利,涉及的正是塔扇的改进。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系统中可以查询到,浙江星月电器一共对格力这件实用新型专利发起了两次无效挑战,第一次是
部分无效
,第二次是
维持有效
。
之所以很难无效掉这件专利,可能与格力对于塔扇结构的改进做出的贡献有关。
根据这件说明书的记载,以及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来看,格力这件实用新型专利主要解决的现有塔扇在运输和安装过程中,都是底座与扇体分开包装,用户在收到产品后进行底座的组装,在这个过程中有一些不便于用户安装的难题,因此格力通过研发克服了这一问题。因此格力的发明主要解决的是现有技术中的外壳与底座的安装不能平衡产线产能和用户安装便捷的缺陷,从而提供一种无需模内注塑螺母也可便于用户方便快捷地组装外壳的外壳和风扇。
格力专利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