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安阳市高速交警三大队教导员张在需带领民警在滑县站站口执勤时,发现一辆豫E牌小型普通客车在突然停在离下站口不远的匝道处,驾驶员与乘坐在后排的人员同时下车,围绕车辆走动,十分可疑。执勤民警立即感觉到这车有问题,遂向前示意该车靠边接受检查。
检查时,民警并没有发现车子有什么问题,驾驶员万某证件齐全。当民警问万某“为什么在前面停车”、“停车之前是谁开的车”时,万某情绪异常亢奋,说是他开的,刚才停车只不过是因为感觉车辆轮胎出现异常。民警询问坐在后排的张某刚才是否有开车时,张某坚定地说自己没有驾驶证,并不断强调:“我自己都没有驾驶证怎么会开车呢?”,张某的反应让民警觉得更加可疑。经民警多次询问后,张某仍然辩称自己没有开车。于是,民警调取辖区路段卡口照片及收费站监控录像,证实辖区内行驶的号牌为豫E75***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为张某,通过录像显示,在匝道口处,张某委身下车进入后排,由万某驾驶机动车下站。
在铁证面前,张某终于承认停车之前是自己驾驶的,并认识到了无证驾驶后果的严重性,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张某和万某也心服口服,感叹到“狡辩也没用,还是不能有侥幸心理,要遵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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