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在上海市天潼路浙江北路路口,一名骑着ofo共享单车的孩子被一辆大客车碾压,地上留下一摊血迹,男孩被救出送医后不治身亡。
目击者介绍:事故发生时,一辆大巴车从天潼路上东向西行驶,在开到浙江北路时左转弯向南,就在转弯过程中,这辆大巴车不慎撞击并碾压一辆黄色共享单车自行车,这名男生被压在车轮下,已经不省人事。
目击者介绍:这辆大巴当时转弯已经差不多转过来了,结果发生车祸。当时有2个学生模样的人一起骑车,骑的是黄色单车。
消防、120赶赴现场后,立即展开抢救,消防队员用千斤顶将车轮顶起,随后将被压在车轮下的男生抬出。
120急救人员将伤员送往附近医院抢救。不幸的是,这名男生头部遭受重创,送医抢救后即告不治身亡。其父母赶赴医院,悲痛欲绝。
记者了解到,肇事的大巴车是接送某丧家亲属的一辆包车,当时车上载的是丧家的亲属。
记者看到,男生最终倒地遭碾压的位置疑似在机动车道上。记者在现场发现:不时有骑车人骑着共享单车骑行在机动车道上。目前,事故的确切原因和责任认定尚在调查中。
沪上的共享单车志愿者团队“魔族猎人”拍下了一系列儿童骑行共享单车的视频,并称:“如何才能避免这些孩子成为下一个车轮之下的悲剧?”
☟☟☟
事发后,消防迅速赶到现场实施救援,用千斤顶支撑起右前轮,将小孩救出随即送往医院救治,地上留有一摊血迹触目惊心。
就在记者现场采访间隙,有一位母亲带着女儿(目测女孩10岁左右)骑共享单车路过,女儿不慎从ofo车上摔下,一位热心市民颇为唏嘘地提醒母女,下午就在路口发生了事故,小孩子骑车一定要小心。
静安警方表示,事故发生在26日下午,当时这辆大巴车沿着天潼路由东往西行驶到浙江北路路口左转弯时撞到这名骑着ofo单车的男孩,事发后相关部门迅速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将男孩救出后送医。
据悉,男孩今年上四年级,10岁左右,送医后伤重不治,不幸身亡。
(网络配图)
单车自从出现在市场上就引发各种争议。单车的存在是为了解决“最后一公里”,
出发点无疑是好的,大家都很喜欢单车,找到一辆单车就可以大大缩短从地铁到公司的时间。
单车的出现是个好事情,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单车乱停放占有了一定的公共空间吗,给过往行人和公共交通带来了不便,未成年孩子违规骑行的现象屡有发生。在街头经常可以看到,有小学生用微信扫码租赁共享单车,比如几个人租一辆,在马路上嬉戏。还有家长租一辆单车,在马路上骑行时带着孩子甚至教孩子骑车。
其实对于孩子骑车的年龄限制问题,早有明文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监护人或需承担一部分责任|
不幸事件发生的关键,除了孩子的年龄还聚焦在了几个问题上:孩子如何轻易地使用了共享单车?监护人在哪儿?
今年2月12日,ofo副总裁马野铭曾对媒体记者表示,ofo在用户注册时需要输入身份证号,避免了12岁以下儿童的使用。那么孩子使用的ofo账号是家长注册的?家长对此是否知悉?是否默许?
上海申伦律师事务所马文斌律师表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项明文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骑车孩子监护人或需承担一部分责任。
马文斌律师表示,目前法律对于共享单车平台是否应监管12岁以下儿童骑行并未做强制规定,相关法律目前仍属于空白。
而从实际操作层面,平台主动监管或涉及收集公民个人信息,企业本身并无此权限,即便通过身份信息完成监管,但仍存在父母将自己账户给儿童使用避过监管的可能性。
(网络配图)
|共同努力规范未成年人骑行|
规范未成年人骑行或驾驶非机动车的行为,离不开各方的共同努力——
首先,家长应约束孩子的行为,因为不少违规骑行都是孩子使用家长的账号所致!
其次,学校还应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规。
再而,共享单车企业还应增设“关卡”杜绝隐患。比如改进注册方法,增加弹窗提示,强化信用管理和更新智能锁;在共享单车上醒目张贴相关警示标语;以及不在中小学、少年宫等未成年人出入集中的场所投放共享单车;并组织运营人员加大巡查力度。
来源:钱江晚报(已授权 ID:qianjiangwanbao)综合自新民晚报新民网、新华社、解放日报、上海发布、每日经济新闻、宣克炅(xuan_ke_jiong)
有时候以为捡了小“便宜”,实则存在大隐患,千万不要用孩子的安全做筹码,认同请戳下大拇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