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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两天,《中国航务周刊》官方微信连续报道了上海港拥堵问题的调查(解析:上港“严重”拥堵原因;上港严重拥堵事件报道续)(点击了解),航运企业舱位超配的问题受到业界关注。
航运企业和不少货代企业反馈,超配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货主取消订舱没有违约金,即便有额度也不高,而集装箱集港流程复杂,一旦取消订舱量比较多时,班轮公司在短期内很难补货,会造成巨大损失。如果收“取消订舱费”,舱位预定到执行会更稳定,也就不用那么多的超配了,码头拥堵也能得到缓解。
那么,收取“取消订舱费”真的能缓解港口拥堵吗?请先感性的看以下选项,读完全文后再理性的勾选问卷调查。
近期,马士基航运在官网公告,由于在截关前的短时间内有大量的订舱取消,其他客人没有时间再来订舱,船公司大量亏舱,针对所有北欧到红海、中东、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斯里兰卡地区的出口货物,从4月10日生效。订舱取消费为125欧元/箱。
但这样的要求业内并不买账,比如《中国航务周刊》的微信读者就提出:“航空公司也是用赔偿的方式来‘甩人’,为何船公司超配甩柜不用赔?不保证舱位的前提下开征取消订舱费。”也有专家提出,应该出于公平公正的原则,货主原因造成取消订舱的需要收取费用,班轮公司超配发生货物滞留的也应该支付赔偿。
“取消订舱费”的收费范围如何界定?是像航空售票一样,只要退票就收取费用;还是像火车票一样,距开车较长时间的退票免费(而且免费改签)。如果所有取消订舱都收费,对货主未免过于苛刻,如果只在截关前很短时间内征收,航运企业仍然会保留一定的舱位超配,对减少超配作用不大。
同时,取消订舱费的额度如何确定?如果定价太低,缺乏减少取消订舱的约束力,货主依然会经常取消;如果定价太高,又对货主方不公平,在航运企业激烈竞争的今天,也很可能会有部分企业主动降价以进行揽货。
考虑了这些问题后,您可以返回问卷部分,进行认真理性的勾选问答了。在问卷之外,您有什么想说的,也可以继续给我们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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