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吴钩(历史学者,著有《宋:现代的拂晓时辰》、《重新发现宋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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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将会读到:
科举制度之前,魏晋时的阶层固化;
宋朝对科举制有哪些完善与创新;
祁同伟之死、范雨素的感叹,突然兴起了“阶层固化”的讨论。有一篇评论写的可谓一针见血:“你不是反对固化,只是反对自己没有被固化上去。”其实社会给了寒门进阶的通道,是不努力、没有把握住的人在哀叹阶层固化。在中国古代科举制之前,门阀执掌朝纲,非士族子弟难以进阶,那才是阶层固化。
祁同伟吞枪自杀。这位寒门出身的政法系高材生,因为无权无势无靠山,大学毕业后被发落到偏远山区的司法所,为了改变命运,他选择了攀附权贵,以出卖尊严的方式捞取成功,再以成功挽回尊严,梦想胜天半子,最后却落了个全盘皆输。
奸角祁同伟的命运与人生抉择却博得了许多观众的同情与理解,甚至有网友宣称:“
越看越爱祁厅长,一个努力奋斗的男人!贪婪不是他的错,是社会逼出来的。
”
——与其说观众丧失了分辨黑白是非的认知能力,不如说,这其实折射了今日人们对于阶层固化的深切焦虑。
早在《人民的名义》刚刚开播之时,网络上已经出现过一波关于阶层固化的争论,官媒还发表了评论文章指出“‘阶级固化’的论调不能成立”。文章说:“中国从来就不是一个‘阶级固化’的国家。这是由中国特殊的历史文化造就的独特现象”,“连刘邦、朱元璋这种出身社会最底层的人都能做皇帝,这在其他国家是难以想象的”。
文章举刘邦、朱元璋为例,试图证明社会阶层非固化,这一例证极不妥当。刘朱辈的发迹,不过是乱世中的“时势造英雄”,绝非正常的、可普遍复制的阶层流动范例。
饶是如此,官媒其实并没有欺骗你。平心而论,阶层固化在传统中国社会大部分的时间里都不存在,但这靠的并不是“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的改朝换代,而是科举制度。
察举制和九品中正制
在科举制出现之前的两汉,政府主要采用察举、征辟制选拔社会精英。皇帝听说你有才,“征”你来做官;地方高级官员认为你有才,“辟”你为幕僚。
东汉文学家、天文学家张衡曾拒绝公府和大将军邓骘的邀请,接受了皇帝的征拜,即是一例(
见《后汉书·张衡传》
)。
但察举制到了东汉末时,已经丧失了选拔人才的功能,一些士子为了出头,不惜矫伪饰行,沽名钓誉,如《后汉书》中记载的许武、赵宣。当时有歌谣说:“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
曹操是“举孝廉”出仕,但囿于当时的局面,开始对这种选官制度发出挑战。他的《求贤令》要求“惟才是举”,不拘道德。儿子曹丕(魏文帝)更进一步,不但废了他老子服侍的汉家王朝,连老子受惠的汉家察举制也一起废除,改为
“九品中正制”,按家世、道德、才能三要素评定人材。
九品中正制到后来,基本上变成了唯血统论。魏晋以后,逐渐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公门有公,卿门有卿”的局面,门阀子弟充任高官,阶层固化十分严重。
(
进一步阅读:田余庆《东晋门阀政治》
)
这一等级森严的阶层固化是被科举制冲破的。
一直以来,我们都习惯于从负面想象科举制度,认为科举制是维护“封建专制”、禁锢读书人思想的工具,也是近代中国落后于西方列强的文化因素。
如果我们持正公允,便会发现,
科举制度其实为传统中国创造了一个开放性的士人政府,一个流动性的平民社会。
从字面的含义看,“科举”乃是“分科举人”的意思,指一种与两汉察举制、魏晋九品中正制不同的人才选举制度。
最早推行“分科举人”的时代是隋代。开皇十八年(598年),隋文帝命“京官五品以上,总管、刺史,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隋书·高祖纪》)。
但是,这一年的“二科举人”究竟如何进行,史料语焉不详,有没有采取卷面考试的形式,也不得而知。史料有明确记载的第一次科举考试,是在隋炀帝时代:“近炀帝始置进士之科,当时犹试策而已。”(《旧唐书·杨绾传》)当时的进士科考试要试策论。
唐承隋制,继续推行科举考试。但科举制度的完备化、科考取士的鼎盛期,要到宋代才宣告来临。
从打破阶层固化的角度而言,跟隋唐时期相比,宋代科举已经在制度创新上大大前进。
九品中正制——魏晋南北朝时期重要的选官制度
锁院制、封弥制与誊录制保证程序公正
隋朝为科举草创之时,考试制度尚很简陋;唐代科举在制度设计方面还是不甚用心,以致存在很多作弊的漏洞。比如唐朝科举允许“公荐”,每到开科之年,朝中权贵便纷纷宴请主考官——“知贡举”,向他们推荐心仪的进士人选。所以唐时的科举,往往尚未开考,而录取的名单及名次已经预定下来,考试只是走走过场而已。
唐文宗大和二年(828年),礼部侍郎崔郾被任命为知贡举,前往东都洛阳主持进士科考试。长安的公卿都来给崔郾饯行,拜托崔郾留意他们的门生子弟。其中有一个叫做吴武陵的太学博士,带着一篇《阿房宫赋》,向崔郾推荐杜牧。崔郾读后,也赞许有加。吴武陵趁机说:“请将杜牧录为状元。”崔郾说:“这事不好办,不瞒你说,状元已经许给其他人了。这样吧,我将第五名安排给杜牧吧。”当时有人反对将杜牧列为第五名,称杜牧品行有问题。崔郾说:“已经答应了吴君,不可食言。不管杜牧是杀猪的,还是卖酒的,都给他第五名。”
这种名为公荐、实为请托的做法,到了宋代就不被允许了。建隆四年(963年)正月二十七日,宋太祖下诏:“礼部贡举人,今后朝臣不得更发公荐,违者重置其罪。”(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
)
为杜绝朝臣请托,宋政府在科举考试中推行“锁院制”,即主持考试的知贡举确定下来后,马上进入贡院,不得出外,不得与外人交通,食宿都得在贡院之内。(美国刑事审判中,陪审团一经确定就要与外界隔断,防止被干扰。)
宋太宗时,又创设“封弥制”,即将考生答卷卷首的考生姓名、年甲、乡贯等个人信息密封,代之以字号,又叫“糊名考校”。这种密封制度保证了考官在评卷时难以徇私。现在的高考沿用的还是宋人发明的封弥制。
当然,“糊名考校”并不能完全杜绝作弊,因为考官还可以通过笔迹或暗记徇私。宋真宗时,朝廷又设立“誊录制”,每一份考卷都要经专门的书吏用红笔抄录成副本,然后将副本送考官进行评卷。(类似于“机考”。)由此,堵住了“封弥制”的制度漏洞。
锁院制、封弥制与誊录制的推行,使得宋代科举的考试程序更为公平,“一切以呈文任去留”,能力之外的资本等于零。从中受益的,当然是那些朝中无贵人、胸中有才学的寒门读书人。
推行平权运动,禁止世族与民争利
隋唐之时,门阀制度尚有遗存,政治几乎为世族垄断,社会也存在着不可逾越的门第壁垒。比如世家子弟占有资源与人脉,可以通过“公荐”获得主考官的照顾,因此,寒门子弟借科举考试出人头地的机会尽管存在,但不可高估。
赵宋立国后,有意在科举考试中抑制世家子弟。开宝元年(968)三月开科,翰林学士陶谷之子陶邴名列第六,但宋太祖说:“闻陶谷不能训子,陶邴安得登第?”命宰相加以复试,陶邴在复试时成绩及格,才被录取。之后宋朝立下了一条原则:“食禄之家,有登第者,礼部具姓名以闻,令复试之。”
宋太宗雍熙二年(985年),宰相李昉之子李宗谔、参知政事吕蒙正的从弟吕蒙亨、盐铁使王明之子王扶均在科考中名入上等。但殿试时,宋太宗认为,
“势家不宜与孤寒竞进”(不得与民争利),俱罢之,将名次让给寒门子弟。此举看似对“势家”不公,但从化解阶层固化的角度看,却体现了一种“矫正的平等”。——关于这一点,可对比现代教育中的平权主张。
与此同时,宋朝政府还为寒门子弟参加科举提供经济资助。单单是赴京赶考的费用就是不小的支出,足以阻断一些寒门子弟的出路。针对这一情况,开宝二年(969年)十月,宋太祖下诏:“国家岁开贡部,敷求俊乂,四方之士,无远弗届,而经途遐阻,资用或阙,朕甚愍焉。自今西川、山南、荆湖等道举人,往来给券。”(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十
)西川、山南、荆湖的读书人进京考试,凭“券”可以免费使用官驿的交通工具,并在官驿借宿。
宋朝的地方政府也相继设立“贡士庄”与“贡士库”,资助参加科考的当地士子。贡士庄是地方政府拨出若干公田放租,以田租为基金,给当地赴考的读书人提供经济资助。贡士库则是地方政府拨出若干公款,成立助学基金。基金的本金通常用于投资解库(相当于钱庄),再以放贷收取的利息资助应考的当地士子。(
延伸阅读:梁庚尧《宋代科举社会》
)
贫家子弟参加科考的经费有了着落,“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童话才有变现的可能性。
科举制
扩招,宋朝进士半寒门
隋朝时的科举考试,录取人数极为有限,“秀异之贡,不过十数”。唐朝也是如此,每榜不过录取一二十人;而且,由于允许“公荐”,这寥寥可数的一二十个录取名额,也多数被世家子弟占据。
宋代是历史上第一个全面通过科举取士的王朝,每榜录取的进士数目扩大了10倍以上。
据研究者统计,两宋三百余年,总共通过科举考试录取进士及诸科登科人数超过10万名,是唐—五代登科总人数的近10倍、元代的近100倍、明代的近4倍、清代的3.8倍。在这10万多名宋朝进士中,布衣出身之人超过半数。
以南宋宝佑四年的《登科录》来看:当年录取了601名进士,其中平民出身的有417名,官宦子弟只有184名,寒门进士占了绝大多数。
研究者还发现,“《宋史》列传中的北宋人物,出身于高官家庭的不过四分之一左右,而出身于布衣的则超过二分之一,而且随着时间的演进,时代愈晚,布衣出身的比例也愈高;以宰辅的出身来作统计,情况也大体相似。”(
参见梁庚尧《宋代的社会流动性到底有多大》
)
范仲淹:从孤寒到副宰相
也就是在这种制度保证下,一名宋朝的寒门子弟,才完全可以通过正常的制度通道,被选拔进政府,乃至晋升为政府领袖——宰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