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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的救赎,为何那么难?

北京大学出版社  · 公众号  · 大学校园  · 2017-04-02 08:46

正文

今天要讲的故事,来自北京师范大学何挺老师翻译的 《失败启示录——刑事司法改革的美国故事》 ,作者是格雷格·伯曼和奥布里·福克斯。书里讲述了很多关于刑事司法领域的创新项目,其中包括法官、检察官、警察、大学教授等等不同职业的人群所发起或主导的不同主题的一系列制度或机制的改革。


今天和小伙伴们分享的这个故事,是两位法官发起的一场针对毒品案件刑事诉讼审判的改革——毒品法庭。


善意


发起这个毒品那法庭的两个人,分别是来自丹佛市的比尔·迈耶法官,和明尼阿波利斯市的凯文·伯克法官。他们两个都有一个共同的愿景, 全面改造法院系统对于滥用毒品所致犯罪的应对措施

为什么他们会产生这样的想法呢?

90年代中期,在这两个地区有很多人死于和毒品有关的枪战,而且毒品诱发的社会问题非常的严重,霹雳可卡因已经把这些地区变成了“谋杀之城”。(霹雳可卡因,一种用碱处理过得可卡因盐酸盐,蒸干结晶后呈乳白色晶体,价廉,多在美国贫困区域流行。因碱处理过程中会发出噼噼啪啪的响声而得名“Crack”,亦即快克可卡因。)

同时,大多数的毒品案件被告人在被判刑后呢,都直接被送到监狱去服刑,几乎没有人接受过戒毒的治疗。而且在这个等待案件审理完毕的过程中,也没有任何人接受过戒毒治疗。

也就是说,这些人在短则几个月或长则几年的时间,被活生生浪费掉了,没有任何救助的介入。而没有接受过戒毒治疗的他们,在出狱后,很有可能再次走向毒品犯罪的道路。

摆在他们面前的经验,是迈阿密曾经尝试过的一个叫毒品法庭的创新——对毒品犯罪被告人判处具有司法属性的强制戒瘾治疗,以代替监禁刑,并借此减少犯罪。

迈阿密模式已经获得了广泛的好评。同时,当时当地的州检查官,珍妮·特雷洛,后来美国的首位女司法部部长,就是因为大力支持毒品法庭这个事成为全国性的知名人士。而且,研究还显示,毒品法庭减少了毒品滥用和重新犯罪。

这都是已有的经验,而且人家还干得不错。因此,这套方子就可以拿来用了。


经验


那么,迈阿密经验具体是什么呢?

中国著名女星巩俐阿姨曾参演过这么一部电影——《迈阿密风云》。这部电影的背景,就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毒品、枪击泛滥的迈阿密。看过电影的朋友也许能从很黄很暴力中感受到当时的迈阿密。没看过电影的了,这里提供一些数据:1984年到1989年,迈阿密因毒品犯罪被逮捕的人数增长了93%,重罪案件犯罪嫌疑人中有3/4可卡因药检呈阳性。

很快,看守所的容纳能力趋于饱和,毒品犯罪未决案件堆积如山,而且毒品重罪案件量从1979年到1990年增长了350%。

面对这种突如其来的变化,原本就比较保守的司法系统被整得疲于应付,也几乎没有什么应对的方案。而这个时候,站出来了一位英雄式的人物——赫伯特·克莱恩,迈阿密的一位法官,他是第一位尝试创立毒品法庭的人。

他创设毒品法庭的初衷很简单: 司法系统应该帮助有毒瘾的犯罪者,而不是仅仅惩罚他们 。方法具体分为三步:1.短暂的排毒过程;2.门诊戒瘾治疗;3.后续技能培训和教育辅助。这三个阶段,大概会持续一年。如果说其中有复吸的,那整个过程会重新开始。

同时,法官有权采用一系列程度不同的惩罚和奖励措施来鞭策被告人。比如,你药检呈阳性,就会判处为期两周的监禁刑,最终未通过的呢,会判处长期的监禁刑;而 戒瘾成功,就会撤销或降格对他们的指控

到了1993年的时候,有这么一个评估报告,说毒品法庭使重新犯罪率有所下降,即使有重新犯罪,前后的间隔时间也比其他案件的被告的重犯时间延长2到3倍。


成功


1996年,迈耶和伯克,分别在丹佛市和明尼阿波利斯市,上手开展了毒品法庭的项目。

对于迈耶而言,他提出这个毒品法庭的时候,除了前面的社会背景,他还指出,毒品法庭会减少其他地区法官的审判压力。为什么?因为其他地区所有的毒品案件都会到他这里。同时,他会更加专业,效率会提升。

但,迈耶和伯克的毒品法庭和迈阿密的毒品法庭有着很大不同, 他们受理的案件不限于被告人“属于非暴力和低风险”这一狭窄的范围。这也意味着暴力型和高风险的涉毒品案件也会到毒品法庭

当时的 地区检察官 叫比尔·里特,后来当上了科罗拉多州州长。他 非常支持 迈耶的想法,还帮着活动,让迈耶获得了联邦政府的资助。同时,毒品法庭的项目还受到了当地政府的支持,立马获得了多个奖项,还在当地的报纸上还开设了专栏。 国会还为毒品法庭专项拨付数百万美元

而且,两地的毒品法庭 被“证明”是有效的 :它不仅能够帮助成千上万的瘾君子戒除毒瘾,同时更是 减少了监禁刑的使用以及看守所与监狱相关的费用支出

迈耶和伯克的毒品法庭不仅争取到了各种政治、社会力量的支持,还取得了突出的改革成效。到处都是欢声,毒品法庭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很明显,迈耶和伯克主导的毒品法庭已远远超越了迈阿密经验。

隐患


时间,是检验一项改革是否有效的唯一标准,也是所有号称“成功”的改革的敌人。

因为将受案范围扩大,迈耶和伯克主导的 毒品法庭受案数不断攀升 ,以前的毒品法庭的年均仅处理93个被告人的案件,而现在丹佛和亨内平郡每年处理的案件量达到了 2500-4000 件。

这是一个非常恐怖的增长。可以这样说,司法系统根本就没有资源去应对这样的局面。而迈耶,每天要从早上7点工作到晚上的7点半。公设辩护人,还有其他的参与到毒品法庭工作中的人,也非常配合毒品法庭的工作,都像打了鸡血一般,非常努力。

一开始,毒品法庭的确取得了非常不错的效果,处理毒品犯罪的效率,大大提升, 原来从逮捕到最终量刑平均为4到6个月,现在减少到了4个星期 ;同时,由于大量的进行社区监督,监禁成本每年要节省180万美元到250万美元。

但接下来,事情很快就发生了变化。

两年半之后,迈耶法官卸任了。谁来接手? 没有人愿意承受这么大的工作量 ,太累了,除了那么多案子要审判,还有其他繁复冗长的社会工作,比如帮助被告人回归。而这都是审判工作以外的事。要继续这事业,是非常恐怖的一件事情。而事实也证明,除了精力旺盛的创始人, 没有人能够在丹佛毒品法庭担任法官超过一年

约翰·考夫林法官,迈耶的继任者,我不知道他是怎么“脱颖而出”的(很有可能是抓阄),但他一上任就表示吃不消。于是他宣布, 不再受理犯罪嫌疑人是非法移民或二度实施重罪的案件 。这一来,就砍掉了25%的案子。接下来,毒品法庭聘请了两位兼职的治安法官,来承担毒品法官的部分职责,比如对被告人戒瘾治疗的过程进行监督。

而这一砍,已经开始背离创始人最初来者不拒的理念;这一聘,也背离了法官主导全程的亲历性。


崩塌


接下来要发生的,也许是迈耶法官和伯克法官压根儿就没想到过的。

我们前面讲过了,丹佛毒品法庭的案子变成了年均4000件,远远超过了其他地区法庭的年均93件。而这一来,就意味着 对毒品犯罪被告人进行戒瘾的成本非常之大 。哪怕你节省了监禁的费用,但 节省下来的部分根本填不了这边戒瘾所造成的巨大窟窿

每一年,科罗拉多州投入的费用是54.8万美元,新墨西哥州投入的是1100万美元。当时的记者报道说,当时科罗拉多刑事司法改革联合会和评论家们,都说这个用于戒瘾治疗的经费根本不够。

而司法系统内部呢?其实在一开始,嫌隙已生。

首先是愤怒的检察官们。检察官将被告人送到法庭上,他希望得到的什么?当然是判处被告人监禁。同时,至少对大多数检察官来说,每一个胜诉都意味着上升的政治资本。而 毒品法庭让他们失去了对案件的控制能力: 先让我治疗他们一下,治好了我还可以撤销和降格对他们的指控。面对这样的制度设计,检察官失去了对毒品案件的审判控制。

同时检察官们指出,这个毒品法庭非常不严肃,让司法失去了威信。的确如此。在小编看来,毒品案件的被告人就像赶集一样,我犯个罪,马上就到法庭戒毒,戒好了,我就出去。这是法庭还是医院?

接着,是不爽的警察朋友,私下里的反对渐渐变成了公开直接的批评。比如,任何人 只要和毒品沾边就可以到毒品法庭去按照戒瘾治疗那套方式整 ,甚至是明显的暴力犯罪,然后就重返社会,而且 毒品法庭根本就没区分毒贩子和吸毒者。 一个臭名昭著的毒贩在因五项独立的重罪被捕后,毒品法庭仅仅判了他几周的监禁。

最后,连社区街道都开大会批评毒品法庭。而 社会评论也从先前的支持变成了反对 ,更有社评称, 毒品法庭让当地的暴力犯罪数量提升了15个百分点

虽然书里没有说明为什么,但小编认为这个结论是比较靠谱的。毒品法庭的这套运行机制,也许是推动当地涉毒案件、暴力案件更加猖獗的重要原因。我们可以换位去思考, 如果你是一个毒贩,或者抢劫惯犯,一边是只要戒毒就可以放,一边是只要涉毒就可以接受治疗和撤销、降格指控的奖励,你会怎么选择


撤退


毒品法庭渐渐失去了各方面力量的支持,各方对毒品法庭的表现都十分不满

2000年的时候,毒品法庭的受案规则变了,不仅部分案子要移到郡法院,同时如果被告人希望通过正式审判确定其刑事案件的话,这个案子就不会安排到毒品法庭,而回到一个地区法庭。

而这时,法官同仁们毛了。以前只有年93件,但你迈耶可好,把大家对毒品审判的需求搞得那么大,年4000件。这再怎么分流也是加大了其他地区法院法官的工作量。因此, 法官同仁也公开对这个毒品法庭提出批评,还专门写了一个叫“毒品法庭丑闻”的法律评论文章 ,对这个毒品法庭提出了非常苛刻的批评,说毒品法庭实验的错误非常可怕。

2002年,联邦对毒品法庭的资助到期,而丹佛地区法院也利用这个时机,对毒品法庭的受案范围以及权力进行了大幅度的限缩。 迈耶法官推动的毒品法庭在历经了六年之后,实际上已经被废止

而曾经那位非常支持丹佛毒品法庭的检察官里特,在他竞选州长的前夕,专门提到了毒品法庭的失败,将它视为其个人担任丹佛地区检察官时最大的遗憾。

2005年,伯克法官的继任者、亨内平郡的首席法官维兰德请第三方对毒品法庭进行了评估。而评估结果并不令人满意。就以毒品法庭最为骄傲的防止重新犯罪来说,效果也不明确。

2008年,维兰德法官宣布,计划对毒品法庭进行全面改造,毒品法庭的受案范围仅限于已经被认定为药物依赖并且有再犯风险的被告人。至此, 伯克法官的毒品法庭在历经十多年的风雨后,悄然终结


反思


故事讲到这里就结束了。但对这个故事,小编还有自己的一些理解。

其实, 我们每个人在内心底都想为这个世界、为别人做点力所能及的好事。但,要想真的做成一件好事,却并非想象的那么容易 。每当我们按照自己的意愿,作出一个行为,那么这个行为便不再属于我们自己,它会被其它人超出我们的意愿去解读,同时也会作出超出我们的意愿反馈。

故事里的迈耶法官和伯克法官的初衷很简单,就是想为这个社会、为被告人做点好事。然而,一旦政策的机器开动,这机器就不再属于发起者本人,它要接受所有政策参与者的检验,并用他们自己的偏好去加以运用。

从毒品法庭一开始暴增的案件量,小编就隐约觉得哪里出了问题。即便是所有地区法院的毒品案子到毒品法庭,那也就是年六、七百件的水平。但为什么突然增加了三千多件?换句话说,也许这三千多件原本就是不该发生的。

那为什么发生了? 因为惩戒机制的平衡被打破了 。以前行为的代价是监禁刑、是漫长的审判期、是默默度日如年的等待,而现在的代价是等待变成了几周、变成了戒毒成功的释放。同时,在没有区分重罪、贩卖等等行为的情况下,将“只要涉毒”就统一适用一套低风险的机制,很有可能导致社会暴力事件更频繁的出现,毕竟这就是代价更低的结果。

而打破了惩戒机制的平衡后,我们看到的是整个社会运行成本的提高以及治理效益的降低。哪怕法官、检察官、警察在付出更多的工作,整个社会为这个机制投入了超出节省成本更多的财力,政治系统为这个机制投去了更多的关注和支持,但其成效甚至大不如前。

而更值得思考的是,在这种隐患出现的时候,为什么没有人站出来踩刹车? 看完何挺老师翻译的这本书,小编发现,书中记载的美国刑事司法领域的各种失败都存在这一问题,这也是这本书没有提及的问题:即一开始都说好,使劲儿往前推,非要到几年甚至十多年以后,所有人被裹挟其中,被不堪重负的成本压到不堪时才跳出来又齐齐崭崭地说不?为什么政策领域的改革,说不就这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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