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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宋朝是中国历史上政治比较理性的一个朝代,“不以言罪人”,不会因为你说了什么话、犯了谁的忌讳而治你的罪。加之多数皇帝都比较儒雅,有文艺范儿,对大臣的杀戮是极其罕见的。在这种政治气氛下,有宋一代出现了很多忠直果敢、清廉为民的名臣。虽然这些人无法从根本上杜绝官僚主义,但他们却给百姓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希望。这其中最著名的,莫过于包拯包青天。
在今天的中国,黑脸包公可谓是家喻户晓、妇孺皆知。但是,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人们对于包公的认识,大多来自于影视作品、戏曲小说、评书演义等艺术创作。那么,真实的包公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他是不是像艺术创作中所说的那样铁面无私、嫉恶如仇呢?
特立独行 严惩不法
包拯字希仁,庐州(今安徽合肥)人。天圣五年(1027年),28岁的包拯考中进士,由此开始了自己的仕宦生涯。起初,包拯在大理寺,相当于今天的最高人民法院供职,他日后那为人所称道的断案本领,应该就是在这里学来的。后来,他又先后到地方上担任了知县、知州等父母官。在任期间,包拯充分发挥自己的断案才能,破获了一批旧案、积案,为不少百姓平反昭雪,获得了百姓的一致称赞。更由于他为官清廉,口碑甚好,所以在庆历三年(1043年),他被调回京师出任监察御史,负责弹劾贪官污吏。当时,正值朝廷推行“庆历新政”,就是否执行新政措施,朝廷文武分成两派,相互间争论不已。包拯却始终保持中立,既不加入以范仲淹为首的改革派,也不站到以夏竦为首的保守派中来,只是埋头苦干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让许多人称赞不已。
《宋史》中记载,包拯“公性峻直,恶吏苛刻,务敦厚”。他公忠体国,为人果敢忠直,对贪官污吏深恶痛绝。所以,但凡哪个坏蛋栽到他手里,那可就真是叫天天不应、喊地地不灵了。但是,尽管他执法严苛,但绝不靠刑讯屈打成招,也从不殃及无辜,而是“务敦厚”,凡事都讲究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一切以事实为基础,不因对方有恶就肆意加重刑罚。像他这样的官员在当时的全国司法系统中虽谈不上独一无二,但也绝对是凤毛麟角,值得称赞。此外,他“与人不苟合,不为辞色阅人,平居无私书,故人、亲党皆绝之”,绝不和谁结成朋党,而且也从不偏袒亲朋。这种孑然独立的行为处事原则虽然让包拯升迁得非常缓慢,但他完全是凭借着自己的能力在官场上打出了一片天地。也正因为自己行得正,他才有足够的底气敢于向任何贪官污吏出手。《宋史•包拯传》中说:“拯立朝刚毅,贵戚宦官为之敛手,闻着皆惮之”。甭管是皇亲国戚还是皇帝的近侍宦官,但凡听到包拯的大名,无不战战兢兢谨守国法,生怕被包大人抓个正着。为此,包拯甚至得到了一个“阎罗”的绰号。
不畏权贵 铁面无私
说起包拯不畏权贵、严查不法,就不得不说他弹劾三司使的故事。
三司即所谓盐铁、户部、度支三个国家最为重要的财政机构,三司使就是这三个衙门的长官,总管国家财政,相当于财政部长,地位上等同于副宰相,是典型的位高权重的大官。由于掌握财权,因此三司使还是一个肥得不能再肥的肥差,谁坐上这个位置,中饱私囊那就太小意思了。
当时的三司使张方平购置了一处豪华房产,但是价格却极其低廉。有人估计,这是张方平利用职务之便暗箱操作,这才低价买到了豪宅。包拯听说后,立马着手调查此事,很快就抓住了张方平凭借三司使身份压制房产商,进而低价买房的证据,随即一个奏疏上去,就弹劾掉了张方平。这还没完,后来继任三司使的宋祁也被包拯弹劾的丢了乌纱帽。宋祁是一位著名的文学家、史学家,但他生活奢靡成风,这也是宋代士大夫的一个通病。按理说,生活上怎么样和当官怎么样没有必然的联系,谁说爱享受就当不了好官?但包大人眼里揉不得沙子,这样挥霍无度的人掌管国家财政怎么行?于是又上书宋仁宗,罢免了宋祁。宋祁的哥哥宋庠不干了,宋庠乃当朝宰相,他听闻弟弟被弹劾,立马派人给包拯传话,请包大人看在宋相爷的面子上,手下留情。结果,不传话还好,这一传话,包拯当即以此为证据弹劾宋庠身为宰相却包庇亲属徇私舞弊,又把宋庠拉下了马。这样一来,谁还敢和包拯较劲?你再牛还能有宰相牛吗?宰相都干不过包拯,足见包青天确实是一个不畏权贵、铁面无私的硬汉。
尽管包拯执法严格、有恶必纠,被他弹劾落马的各级官员不计其数。但是,他绝不是一个冷酷无情的人。他心系百姓,关心民间疾苦,是一个外冷而内热的好人。我们看过的有关包公破案的故事,说他敢于为民请命、伸张正义、为蒙冤之人平反,这些都是有史实依据的。不论是在大理寺供职时,还是出任地方官,还是后来又执掌开封府,他所到之处确实破案无数,极受百姓爱戴。但是,他破的案子究竟是什么案子,史书上仅仅是一带而过,没有详实的记载。不过,虽然史书上没有留下这些案子的前因后果,但后人们却一直在不停地发挥着自己的想象空间,通过史书上透露出来的点滴线索,用自己的方式来表现包大人的英明睿智:狸猫换太子、东京斩皇亲、刘花园除三怪、获妖蛇除百谷灾等等,虽然未必是真实,但这体现的却是百姓对包公的敬仰和怀念。
为官清廉 两袖清风
包拯另一个被人们所称道的,就是他的清廉。一直以来,他的形象都是作为清官廉吏的代表而深入人心。包拯在端州(今广东肇庆)担任知州时,当地出产一种名砚——端砚,作为向朝廷进贡的贡品。包拯的不少前任都大量贪污端砚,因此端州每年进贡的端砚数不断增加,人民不堪重负。包拯上任后,下令只按规定数进贡,任何官员不得加码、贪污,一扫往日贪风,从而减轻了人民的负担。而包拯自己后来在离任时,连一方端砚也没有带走。
包拯为官数十年,一直两袖清风、家无余财。他曾立下家训: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者,不得放归本家,死不得葬大茔中。不从吾志,则非吾子孙也。与包拯同时代的名臣欧阳修就称赞他“清节美行,著于贫贱”。可见,包青天清廉的美名,在生前便是人尽皆知了。
但是,不管大家对包拯的评价有多么高,他毕竟权力有限,并非像传说中的那样法力无边,凭着皇帝赐给的三口“钢铡”,可以“先斩后奏”。因为当时宋朝法律规定,该判流刑和死刑的罪犯,地方上是无权判决的,必须上报中央审批,经皇帝钦定后才能实行,任何人包括包拯在内都没有“先斩后奏”的权力,包拯也从来没有所谓权威无边的三口“钢铡”。而且宋朝的死刑执行方式也只有斩、绞二种,尽管后来出现过“凌迟”(即千刀万剐),但也是极个别的特例罢了。
声名遐迩 享誉万方
在评书演义中,包公成就最辉煌的时期是在开封府尹的任上。但其实,包拯担任开封府尹的时间只有三年,三年后,他就被升为权(代理之意)三司使之职,第二年又升任三司使和枢密副使,相当于副宰相之职。评书演义中说包拯是宰相,甚至是首相,人们呼之为“包相爷”,这恐怕就是据此夸张而来的了,实际上,包拯从未担任过宰相。
不过,此时包拯已是年过六旬的垂垂老翁了,两年后,包拯就病死在开封。弥留之际,宋仁宗还亲临包拯府第看望。包拯死后,宋廷追认他为礼部尚书,谥号“孝肃”,所以人们也称包公为“包孝肃”。值得一提的是,包公的大名不仅在宋朝百姓之中无人不知 、无人不晓,连远在西域的羌、党项、吐蕃等族百姓也都对包青天的大名感到如雷贯耳,视之如偶像。熙宁四年(1071年),宋军大将王韶率军讨伐河湟吐蕃,招降吐蕃酋长俞龙珂所部十二万户。俞龙珂因极其崇拜包拯,上奏宋廷请求赐姓包氏。宋廷当然乐于做这个顺水人情,便赐俞龙珂汉名为包顺。由此可见,包拯作为爱民、清廉、公正、果敢的一代名臣,其形象不仅在宋朝,在整个中华大地上都已深入人心。这样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何近千年之后,包青天的故事仍然被广为传颂,而以他为主角的各种影视作品也会如此大行其道了。
*作者:林森,鱼羊秘史原创专栏作家。历史学家、军事家,擅长用故事刻画、分析历史人物及事件,著有《谁将主宰未来天空》《金戈铁马之两宋烽烟录》《盛世余光》等历史、军事类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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