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田园派科幻大师克利福德·西马克致敬。
初夏温熙明媚的阳光透过窗帘射进来,在木质地板上留下一块块金色的光斑。维杰眯起眼睛,看见无数灰尘颗粒在这一缕晨曦中活泼地跳跃,互相推搡。他翻个身,懒散地决定再睡上几分钟,可是再也睡不着了。维杰坐起来,把盖在身上的厚毯子折好,整齐地放在一边。
他穿上拖鞋下楼,手掌摸着斑驳褪漆的楼梯扶手。这是我在这里的最后一个夏天了,他这样想着,一切都是如此熟悉,这斑驳的楼梯扶手,这窄窄高陡的阶梯,以及,这吱嘎作响的纱门。
吱嘎——维杰推开纱门来到后院,浓郁的芬芳迎面扑来,维杰甚至可以感觉到清香顺着呼吸道缓缓地淌入肺中。突然间,他发现舅公正拿着水壶站在花丛后面。
“今年的白玉兰开得真好。”舅公像是对他也像是对自己说。
维杰看着白玉兰修长的浅棕色树干,它的枝杈上缀满了雪白醇香厚实的花朵,他把目光移向了白玉兰旁边更加高大的枇杷树上,脑海中浮现出一个影像:一个小孩拿着长竹竿去捣枇杷树上鲜黄的果实,然后忙不迭地拾掇落下来的枇杷。
那个小孩就是我。维杰想,那时是五岁,或是七岁?记不清了,但是,舅公的这栋老宅子中藏着维杰童年时的记忆。舅公把水壶放在树下一堆布满青苔的垒起来的石头上,然后留恋地环视着花园。
舅公是个安土重迁的老人,这栋房子年底就要被拆迁,可这毕竟是舅公生活了大半辈子的地方。维杰能了解舅公的心情,尽管舅公不太爱说话。维杰的童年就是在这里度过的,他敢肯定,在这个花园草丛中的某个角落依然有他童年时遗留下来的玻璃弹珠。
“小杰,早饭后帮我整理一下杂物间。今年这里会成为一个夏令营的营地。”舅公突然说道。
“夏令营?”维杰很惊诧。
“都是些和你年龄相仿的年轻人,你们肯定会成为朋友的。”
谁会来这个名叫夜莺溪的名不见经传的江南小镇夏令营呢?维杰猜,一定是大都市的孩子想来这里“感受自然”,至少曾经来过这样的人。维杰觉得自己很难与他们成为朋友。舅公是向来能和年轻人相处得很好的,因为他当了一辈子的中学教师,很懂得与年轻人交流。
不过,今天维杰觉得舅公并不想多说话,他看见舅公瘦削的背影消失在纱门后,便也缓缓地跟过去。也许舅公想抓紧时间重温这栋房子中每一个角落里每一个温馨的回忆。
一切都会变,只有记忆是永恒的。维杰思忖着。
早饭后,他们沿着一条缀满青苔的小径来到杂物间,这间屋子看上去更老更旧,屋檐下还留着燕窝的遗迹,也许这个家族的燕子已在这里繁衍了好几代。维杰注意到,布满青苔的墙根长着一簇簇野花,它们杂乱无章,白色和紫色的小花在微风中频频摇曳。
舅公从衣袋中掏出钥匙,打开杂物间的门,一股浓重的霉气涌出来。杂物间里堆积着满是灰尘和霉斑的旧家具,维杰觉得那更像是在江南温和湿润的气候中被霉菌覆盖了的往事。
“来,小杰。”舅公把衬衫衣袖卷到肘部,“帮我把这个书柜搬出去。”
“好。”维杰连忙走过去,抓住满是灰尘的书柜。两人慢慢地把书柜挪到了户外。
维杰拍拍手上的尘土,他敢肯定自己从没见过这个柜子,或许这个书柜比自己的年龄还大。“别停下,小杰。”舅公催促道,“我们还有很多东西要搬。”
整个上午,他们把杂物间里所有的旧家具全都搬出来了,只留下些零零碎碎的小东西依旧躺在屋内的灰尘中。现在,那些长年待在阴暗中的旧家具终于沐浴在阳光和微风中了。
维杰跟着舅公再次走进空旷的杂物间,他很惊奇这个房间竟有这么大,在它的一角立着一个巨大的金属蛋,灰尘已经给它蒙上了阴霾。这个金属蛋至少有两米多高,维杰用手掌在上面抹了抹,露出一块像镜子般锃亮光滑的表面。
“舅公,这个要搬出去吗?”维杰指着金属蛋问。
“不用了。”舅公说,抬起手看看表,“夏令营的第一个成员就要到了。”
或许应该出去迎接他们,维杰想,那些家伙真的会住在舅公家里吗?虽然舅公家的那栋老宅子仍有好几个空房间,但是,维杰不喜欢和一群闹哄哄的陌生人住在一起。可能这是落后的排外思想,他这样自我责怪道。
屋外突然传来一两声清脆的犬吠,维杰咧嘴笑了,一只白色的毛茸茸的东西迅速从门口窜进来,围着他欢快地跳跃,将覆在地上的灰尘扬起一大片。
“好了,好了,小胖。”维杰蹲下去轻轻拍了拍它毛茸茸的脑袋。此时,他发现地上有一个紫红色的盒子,他捡起来擦去上面的灰尘,不禁欣慰地笑了。是水彩笔,是他小时候曾用过的水彩笔,他还以为已经弄丢了。一些零星的记忆碎片在他的脑海中重新拼凑起来,小时候他想成为画家——仅仅是孩童的天真梦想,但让维杰悲哀的是,儿时的梦想早已随着这盒水彩笔一起躺在阴暗潮湿的角落被灰尘和霉菌抹杀了。
砰!像是汽车回火的声音,那个巨大的金属蛋表面闪烁着恬静柔和的金色光芒。维杰目瞪口呆,他原先还以为这个大玩意儿只是毫无意义的摆设。
小胖对着金属蛋狂吠不止,猛然间仿佛一个霹雳般巨响,小胖立刻耷拉着尾巴蜷缩到维杰脚边。
金属蛋上滑开一道活动门,涌出大量雾气,维杰看见一个人影在白雾缭绕中若隐若现地晃动。
“欢迎。”舅公打招呼道。
一个带有金属质感的声音传入了维杰的耳朵:“谢谢。您有水吗?我口渴得厉害。”
“随我来。”舅公说,“院子里有个水泵。”
维杰此刻终于看清访客的相貌。他看上去和人类没有太大区别,穿着一件破旧的长风衣,一顶有牡蛎纹理的奇怪帽子盖住了他凌乱的头发,他有着一双琥珀色的眼睛,耳朵特别尖,右耳上套着类似耳麦的东西,估计是翻译器之类的装置。
小胖突然气势汹汹地狂吠起来,访客惊恐地躲在舅公身后。“那种动物危险吗?”他紧张地问。
“不,一点也不。”舅公微笑着对他说,“来吧,小伙子。你是夏令营中第一个到达的营员。”
夏令营!维杰想,这个人是从另一个世界来的,通过某种途径或方式抵达了我们的世界!这不是一般的夏令营,不是省际或国际夏令营,而是星际的!星际夏令营!
访客极为小心翼翼地绕开小胖,小胖支着尾巴凶狠地盯着他,好像他是一只叼着火腿的猫。他的目光和维杰相接时,维杰竟有些害怕,毕竟这是他平生第一次正视来自另外世界的人。
“你好哇,哥们儿?”访客朝维杰一笑。
“你好。”维杰怔怔地答道,“我叫维杰。”他觉得首先告诉对方名字是平等交流的开始。
平等交流?他质疑了,就算是地球上也缺乏平等,两个不同种族的智慧生命间能建立平等交流吗?
“说真的,我倒是有不少名字。”访客嘟哝着,“在毕宿五,别人喊我迪安特里克拉什么什么勒斯——真不知道我旅馆登记该怎么办。在天苑四,那些家伙叫我什么来着,我记不住了,反正我的朋友都叫我布雷兹。”
“好吧,布雷兹,跟我来。”舅公领着布雷兹走出杂物间来到院子中的水泵前,维杰抓住摇柄摇出水,布雷兹直接凑上去喝了许多,连领口都湿透了。
初夏正午的阳光顺着屋畔一株老槐树苍翠的树冠缓缓淌下来,像金黄色的蜂蜜般甜美黏稠。再过几天,太阳就不会这么可爱了,维杰想,它会变得毒辣无比。
布雷兹和维杰沿着缀满青苔的小径返回,小胖仍一路追着布雷兹狂吠,但后者显得并不那么害怕了。
“你们这里只有一颗太阳。”布雷兹说,“而在我的家乡能看见三颗。”
“三颗?”
“嗯,那个星系结构说起来怪复杂的。”布雷兹眉头紧锁,似乎想找到合适的语句来使维杰更好地理解,“我居住的曼凯斯是一颗巨型气体行星的卫星,这颗气体行星围绕着母太阳运行,同时又有两颗子太阳也围着它运行。”他边说边比画,“因此,在我的家乡你能看见三颗太阳,我这么说你明白吗?”
“差不多。”维杰回答道,他想,如果三颗太阳同时日出或日落,这景观一定异常辉煌壮观。
小胖突然停下来,对草丛中的一只螳螂产生了兴趣。“哈,是昆虫。”布雷兹一拍手,“几乎每颗有生命的星球上都有昆虫。”他蹲下去想观察一阵,发现小胖龇牙咧嘴地瞪着他,布雷兹又知趣地站了起来。
“你的宠物好像不喜欢我。”布雷兹向维杰抱怨道,“对了,那位老先生呢?”
“我舅公一定还守在金属蛋边。”维杰说,“这次夏令营总共有多少营员来地球?”
“我不清楚。”布雷兹摇摇头。此刻,他们已经到了舅公的花园,他俩在纱门前的台阶上坐下,布雷兹兴致勃勃地观察长在墙根处的暗绿色马齿苋。一只花斑蝶扑扇着翅膀轻盈地掠过他们的视野,停在绯红的月季上。
“你说每个有生命的星球上都有昆虫?”维杰想挑起谈话,于是提出这一点。
“昆虫是一个值得敬畏的种族。在角宿一周围的几颗行星上就进化出了高级智慧的昆虫。”布雷兹说。
“昆虫人?”维杰觉得很有意思,“在地球,昆虫不会长很大。”
“只要呼吸系统进化了,他们会变大的。”布雷兹指出,“但不管他们怎么进化,昆虫的本性都不会改变:领地意识强,好战。”
是的,无论如何本性都不会改变。维杰想。舅公仍守在金属蛋边,对营员的安全负责,这是他几十年当班主任养成的近似天职的习惯。
布雷兹拔起一棵马齿苋,“这种植物我家乡也有,不过它要大得多,有时候,仅仅一株就能覆盖一座岛,像森林一样高大茂密。”
有时候,生物进化也具有随机性,维杰想,不过他嘴上说:“也许不是同一种植物。”
布雷兹点点头,把手中的马齿苋扔掉了。
“谈谈你的家乡吧,布雷兹。”维杰提议。
“大部分都是陆地,只有两个大洋,分别位于星球的两极,我们都称它们北极洋和南极洋。”布雷兹望了一眼天空,说道,“曼凯斯的天空是金色的,黄金的颜色。陆地上的植被中,大多数就是我刚刚说的那种类似马齿苋的巨型植物。总的来说,曼凯斯是一颗高度工业化的星球,信不信由你,我们有银河系中数量最多也最先进的氢同位素工厂。”
维杰闭上眼睛,试图在大脑中勾勒出这颗叫曼凯斯的遥远星球上的景象:金黄色的天空中悬挂着三颗太阳,甚至还能看见那颗气体行星横跨天际的棕色的模糊轮廓。巨型马齿苋森林点缀着这颗星球的原野和山川,而高耸入云的金属大楼成片地屹立在三颗太阳的光芒中。
这是一种奇特的感觉,维杰睁开眼睛,自己坐在江南小镇夜莺溪一个老宅子的花园里,而思想却抵达了数百光年外的另一个世界。此时此刻,他和一个来自另一个世界、另一个星球的人肩并肩坐在台阶上,注视着花园中郁郁葱葱的草木,似乎达成了一种心灵上的默契。
舅公沿着幽深的小径走过来,小胖跟在后面,还舔舐着嘴巴。
“其他营员还没到。”舅公担心地对他们说。
“一定是星际列车误点了,那帮家伙总是这样。”布雷兹猜测道。
小胖听见布雷兹的声音,又开始凶狠狠地朝他狂吠起来。
“别吵,小胖!”舅公训斥道。
“嗷呜。”小胖委屈地趴在地上,尾巴晃来晃去。
舅公拍拍维杰和布雷兹的肩膀,他们立刻站起来为他让路。舅公拉开纱门对他们说:“我们先回去吃饭吧。”
维杰这才意识到饿了。舅公走在最前面,布雷兹次之,维杰跟在最后。他突然有个奇怪的想法:地球像一座信息闭塞但宁静的小乡村,而布雷兹作为外来者带来了地球以外的信息。这使得维杰觉得舅公愈加神秘了,他是从哪儿得到那个金属蛋的呢?
他们坐到掉了漆的桌子旁,舅公端来饭菜,“我不知道你爱不爱吃。”
“几乎每颗星球的食物我都爱吃。”布雷兹笑着说。
午饭后,维杰和布雷兹悠闲地坐在庭院里,一群麻雀叽叽喳喳地聚在雏菊丛前,小胖贪婪地注视着它们,然后猛地一扑,麻雀们喧闹着四下飞走了。
“那是什么动物?”布雷兹问道,“它们居然能飞行。”
“鸟类。你的家乡没有吗?”
“没有。我们那儿唯一会飞的生物是一种真菌。”
“真菌?你是指那种像伞一样生在朽木里的小东西?”
“曼凯斯上的真菌不像伞。它们是一种棕色的大球,飘浮在半空中,垂下几缕血红色的菌丝来捕捉猎物。”
“真奇特。我真想去看看。”说到这里,一个想法使维杰热血沸腾起来:或许我可以躺在那个金属蛋中,搭上某个飞碟的便车,然后去遨游璀璨的群星。不,不,不。维杰立即打消了自己的这个想法。
我有自己的生活圈子,维杰想,在这儿,小镇夜莺溪,地球上一个群山里森林边不知名的小镇。况且今年维杰没有做好长途旅行的准备——这可不是一般的长途旅行。也许到了明年夏天,他可以去拜访布雷兹……不,不可能。今年是他待在这里的最后一个夏天了,整栋房子年底就要被拆掉。
这就是经济发展的体现吗?这片土地几年后将耸立起崭新的高楼。维杰甚至有些憎恶打破小镇宁静的开发商们了。
他和布雷兹就这样肩并肩坐在阶梯的台阶上,各自想着各自的事,谁也没有说话。
和布雷兹交流很容易,维杰这么认为,维杰把他当做同龄人而不是一个天外来客,确切地说,布雷兹和人类没有太大的区别。
“我这是第一次来银河系西旋臂的末端。”布雷兹突然说。
“那么你以前拜访过许多星球?”维杰好奇地问道。
布雷兹点点头。
维杰又开始想象浩瀚群星深处那一个个奇特美妙的世界,在这颗偏僻星球上的偏僻小镇里遥想未知星球的风光。“给你印象最深的是哪颗星球,布雷兹?”他问道。
“半人马座南门二的克律津亚,贫富差距最大的星球。”
“每个世界都有贫富差距。”维杰感慨道。
“不,不是财产的贫富差距,而是基因上的。”布雷兹捡起一块石头,在地上用力画起来,“克律津亚是围绕一颗红矮星运行的行星,”他画出轨道并标出了克律津亚的位置,“这是一个白雪皑皑的晶莹世界。”
“很美。”维杰的脑海里已有了克律津亚冰雪世界的影子。
“更美的是克律津亚人——我是指那些‘富人’。他们高贵,典雅,端庄,文质彬彬,有着珀金色的头发和冰蓝色的眼睛,像天使般美丽动人。而‘穷人’则个头矮小,身体肥胖臃肿,肮脏,丑陋,行动迟缓,面目狰狞。‘富人’繁衍下去使基因更加优越,‘穷人’繁衍下去则使基因更糟糕,同一个物种却发展成了两个极端,美与丑。”
“‘丑就在美的旁边,畸形靠近优美,粗俗藏在崇高的背后。’这是地球上一个伟大的人说的。”维杰歪歪脑袋,“外表并不重要。”
同一种祖先却进化出两种不同的物种,这种基因的贫富差距会越拉越大。维杰暗自思忖道,克律津亚人这个种族已经分裂了,这颗星球上孕育着一个巨大的危机。
“我还去过波江座天苑四的格洛弗,我和那帮家伙打过交道。”布雷兹狡黠地一笑,“总的来说,格洛弗星人挺有趣的。不过,这群不长脑的家伙有时真他妈的蠢。”
“怎么?”
“格洛弗星人是一个极度拜金的种族,他们个体非常高大,没有性别之分,活体克隆是他们的繁衍手段——纯属傻大个儿,拥有两只手和四只蹄子,一只吸鼻式口器,外加一个精打细算的脑袋。这就是他们的全部特征,十足的吝啬鬼。”
“这并不能说明他们蠢啊。”
“格洛弗星人对黄金似乎有一种特殊的化学反应,但事实上,他们的新陈代谢并不需要这种金属,只是他们觉得把黄金抓在手里能获得极大的愉悦而已。于是,他们满银河系地搜寻黄金,为了黄金可以舍弃生命,六亲不认。”
这并不仅仅是格洛弗人的性格特征,维杰低下头想着,地球人也有。他环视着这座幽静又生机勃勃的小花园,想着一年后它将不复存在,不免觉得些许失落。这座承载自己童年欢笑与记忆的小花园将永远地从地球上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千篇一律的高楼。
毕竟这最后的夏天是有意义的。维杰安慰自己,在这个宁静温馨的夏令营里,他认识了布雷兹,有了更美好更传奇的回忆。
他抬起头对着初夏碧蓝清澈的天空扬了扬嘴角。这样已经足够了,他想。
夕阳西下,暮色像泉水般清凉,草丛中的夏虫们开始低吟浅唱,夜风微微拂过,晃动了花园中的点点流萤。舅公决定今晚就守在杂物间等待,也许会有营员深夜抵达。
舅公提着煤油灯走在窄窄的小径上,维杰和布雷兹跟在后面。维杰翕动一下鼻翼,捕捉到一缕清甜的花香,恍惚间却又黯淡下去,宛如捉摸不透的梦。
小胖屁颠屁颠地顺着小径追上来,悬浮在幽暗小径上方的萤火虫被驱散了,小胖跳起来试图抓住一两只,可是没有成功。
萤火虫?维杰想,这黄色的微光似乎洞穿了时间。若干年前一个迷人的仲夏之夜,年幼的他执着捕虫网笨手笨脚地接近那些萤火虫,大幅度地挥动着捕虫网,结果跌倒在草地上。这个画面定格在他脑海中,像照片般地永远在他记忆中存档,直到现在,他还能依稀看见被萤火勾勒出跌在草地上小男孩的轮廓。
冷艳恬静的弯月下树影婆娑,小胖兴奋地吠了一声,惊醒了树杈上夜宿的鸟儿,它们发出一两声不太清晰的梦呓,随即又沉静下去,只有窃窃的虫鸣。
舅公打开杂物间的门,把煤油灯挂在墙壁一枚生锈的钉子上,金属蛋仍旧立在墙角毫无声息。
户外那些旧家具浸在斑斓的星辉里,维杰和布雷兹坐在书柜的顶端,遥望漫天的繁星,银河像一条闪亮的宽宽光带飘逸在夜空中。
“很难想象外面瑰丽的世界。”维杰感叹道。
“我从不空想。”布雷兹说,“一旦向往某个美丽的新世界,我就不惜一切去追寻。”
“你很勇敢,布雷兹。”维杰钦佩地说。
“我不勇敢,朋友。我只是崇尚自由。”布雷兹摇摇头,“任何生命形式与浩瀚的宇宙相比只是一瞬而已,生命很短暂。”
“只有这壮观的星空才是永恒的。”维杰说。
这神秘亘古的星空也昭示着人类已逝去的文明。维杰想,他可以想象,雄伟的狮身人面像伏在沙漠之中,安详地遥望天际划过的流星;他可以想象,玛雅金字塔的残垣断壁依旧浸在冰冷的星光里,守护古老辉煌的神话;他可以想象,复活节岛的石像静静地注视斑斓星辉下翻滚的黑色大海,以无穷无尽的耐心等待古老的召唤;他可以想象……
砰!杂物间传出一声脆响。“第二个营员到了。”布雷兹说,和维杰跳下书柜,跑到杂物间中。
白雾弥漫,小胖朝雾中晃动的人影狂吠不止。
“维杰,抓好小胖!”舅公命令道。
“好的,舅公。”维杰手忙脚乱地把小胖按住。
一个漂亮的女孩出现在白雾中,维杰怀疑到地球来参加夏令营的种族与人类外表差别不是很大。这个姑娘有着一头湖蓝色的长发和一双清澈的墨绿色眼睛,在她耳朵的位置上长着一对绿色的鳍。
“嗯……你们好……”她有些紧张地说,“我是从参宿四来的……我的名字叫吉茵。”她调整了一下翻译器,“你们能听清我说话吗?”
“很清楚,欢迎来到地球。”舅公说,“这里是……维杰!”
小胖从维杰的手中挣脱出去,冲向吉茵,朝她热情地摇着尾巴,恨不得把屁股摇成两半。
维杰上前把小胖拎了回来。“你好,吉茵。我是维杰。”维杰对她说,同时把布雷兹拽过来,“这位也是夏令营的营员,他是……”
“布雷兹。”吉茵小声念道。
“你认识他?”维杰惊奇地说。
布雷兹脑袋偏过来小声地对维杰嘀咕:“没准儿这小妞会什么心灵感应,我记得氐宿一附近哪个星球上的原住民就会这一手,可讨人厌了。”
“谁都认识你!”吉茵冷冷地说,“曼凯斯皇族玩世不恭的王子,天鹅座最臭名昭著的海盗、投机分子、走私贩、嬉皮士。你知道吗,布雷兹王子,现在至少有六个星系在通缉你。”
“哈哈。”布雷兹笑道,“那些跟屁虫抓我还真是积极啊。”
“你现在躲在这个偏僻的小行星想干什么?”吉茵质问道。
“吉茵。”维杰想为布雷兹辩解几句,“你会不会弄错了?布雷兹他……”
“她说得没错。”布雷兹郑重宣布道,“我就是个大坏蛋。”
吉茵被逗乐了,浅浅地一笑。
她真美。维杰想,同时又为这种想法感到可笑,这种评价是建立在两种不同的物种间的,比如人类可以评价一只孔雀很美,却不带有任何感情色彩。
不,维杰摇摇头,他完全把布雷兹和吉茵当做自己的同龄人,真正的友谊是建立在平等交流的基础上的。
“今晚不会再有营员来了。”舅公取下了挂在墙上的煤油灯,“我们回去吧。”
舅公像个领路人一般,用煤油灯照亮窄窄的小径。柔和皎洁的月光铺洒下来,一片宁静祥和。
吉茵心旷神怡地仰望星空,长吁一口气,“每颗星球上看到的星空都不尽相同。那三颗亮星是……”
“天琴座的织女星、天鹰座的牛郎星和天鹅座的天津四,”舅公指出,“正好组成夏季大三角。”
“天津四,我老家啊。”布雷兹凝望着深邃的星空说。
“天津四是一颗一等星,距地球3000光年。”舅公停下来指着星空,“看到没有?天津四的东面,有一个形似北美洲大陆的星云,地球人称它为北美洲星云。”
“是的,我记得那里。”布雷兹回忆道,“我和我的同伴们在那里与一群来自仙英座大陵五的嗜血海盗发生了激烈交火,我们大吃大喝从他们手里掠夺来的食物,直到食物中毒。”
维杰猜测,布雷兹隔着几千光年的距离回望故乡,一定别有一番滋味吧。他想象着,如果自己隔着万里征程遥望蓝绿色的地球会发出怎样的感慨呢?不过,很有可能什么都看不到吧。这颗平凡的、美丽的、宁静的小行星上此刻就有两个来自另外星球的人。他想,如果有朝一日他的双脚踏在另一颗星球奇异的土地上,他会是什么样的感觉?
他们回到屋里,维杰看了看古朴的大钟,已经很晚了。他们围着桌子坐下。
“来,吃点点心。”舅公端出来一个盘子,里面堆砌着一个个白油纸包好的小块。
“这是什么?”吉茵好奇地拿起一块。
“是徽墨酥,是小镇夜莺溪的民间点心。”维杰打开纸包,看见四四方方黝黑而酥软的徽墨酥。他举到嘴边抬齿咬下,芝麻的浓香直达肺腑,咽下,甜而不腻。徽墨酥维杰永远也不会吃厌,他又咬了一口,酥入口即化,唇齿溢香,萦绕在舌尖久久不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