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聘用的基本条件:符合“立德树人”的根本要求,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意识,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能力,身心健康。
1、高层次人才引进
A类:
顶尖人才,且在各自领域做出突出贡献:一般年龄不超过70周岁、学历、专业技术职务、资历等条件限制。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带头人、国家科技三大奖一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排名第一),或具有相当学术造诣的海内外高层次顶尖人才。
B类:
国家级领军人才,且在各自领域作出突出贡献:原则上65周岁以下,不受学历、专业技术职务、资历等条件限制。为国家“QR计划”创新长期项目入选者、教育部“CJ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负责人、国家科技三大奖二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或具有相当学术造诣的海内外专家学者。
C类:
省部级领军人才,且在各自领域作出重要贡献,原则上6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不受专业技术职务、资历等条件限制。为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QR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教育部“CJ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负责人,“赣鄱英才计划”含省“双千计划”创新长期项目或具有相当学术造诣的海内外人才。
D类:
省域拔尖人才,且在各自领域作出重要贡献,原则上6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不受专业技术职务、资历等条件限制。近10年内曾选为“赣鄱英才计划”含省“双千计划”青年项目,“赣鄱俊才支持计划”、外省省级人才计划、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或具有相当学术造诣的海内外人才。
E类:
优秀基础人才,且在各自领域做出较大贡献;原则上6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近5年内曾入选市级人才计划;近5年内博士毕业且全职在江西区域内企业工作人才,作为高校院所技术转移项目负责人。
F类:
原则上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经学校评审聘用的专任教师或专职科研人员。
2、学科带头人引进计划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63周岁,身体健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管理经验,有国家级、省级课题或竞赛获奖者优先,专业和学校引进专业学科带头人相符或相近。
3、专职教师
研究生以上,年龄不超45岁,身体健康,应届毕业生及有一定企业经验,获得相关专业等级证书、国家级、省级课题或竞赛获奖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