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3日,日本东京,中国留学生
江歌
替室友
刘鑫
挡住前来寻仇的前男友
陈世峰
,被捅了十几刀,刀刀致命。
由于日本对死刑非常谨慎,所以江妈妈在网上发起了
“签名请愿书”
,想让网友们帮忙请愿,还自己女儿一个公道。
现在距离开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了,今天,小编就此事网友们最关心的几个法律问题来分析一下。
此事一出,大家纷纷觉得不公平,觉得应该将此案转交回国审,但为什么并没有呢?有两个原因。
1、法律上有属地跟属人原则,
案件发生地在日本,日本依据属地原则具有管辖权,此案件涉事者均为中国人,中国依据属人原则也具有管辖权的,但属地管辖在刑事管辖权中比属人管辖具有天然的优势地位,方便取证、调查等等。
2、杀人犯“陈世峰”在日本已被刑事司法控制,
而我国与日本之间没有引渡条约,所以我国不能实现刑事管辖权。
没有。
现在所有网友讨伐刘鑫没良心,为什么,因为她没有触碰法律,
她犯的是道德上的错。
犯罪嫌疑人陈世峰是刘鑫前男友,如果不是因为刘鑫搬来和江歌同住,陈世峰是不会跑到江歌公寓去的。如果不是为了维护刘鑫,江歌是不会和陈世峰产生冲突的。
江歌妈妈案发后翻看江歌和刘鑫的微信记录,案发之前,江歌曾经明确提出过要报警。但刘鑫借住在江歌家,房东并未同意,属于非法租户,如果警察上门,可能面临被驱逐。所以刘鑫反对报警。如果刘鑫没有阻挠报警,那惨案同样也不会发生。
这里我们可以判断,刘鑫的所作所为是江歌遇害的“由它因”,这是确凿无疑的。
还有一个大家关心的点,就是刘鑫究竟是否为了保护自己,“反锁”了房门,断了江歌最后一点希望,这个暂时还未得知,也只有等到开庭后才能真相大白。
但哪怕刘鑫既让江歌替自己面临危险,又断了江歌最后的生存希望,让被捅数刀的好闺蜜在外面流血致死,她也并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因为见死不救不犯法,因为反锁房门也不犯法。
所以,大家可以骂刘鑫“混蛋”“没良心”“不配做人”,但她确实并没有触碰法律,她只是刷新了所有人对“人性”的认知,也就是“无德”。
当然,如果哪一天因为道德上的过失而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话,那对于这个社会来说,其实更是一种倒退与悲哀。
犯了。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公开自然人个人信息,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可以向法院主张其侵权责任。
根据网络上现有的事情片段来看,刘鑫这件事非常特殊,江歌妈妈在极力恳求见其一面被拒绝甚至消失之后,无奈之下才借助网络逼刘鑫出面及出庭作证。
自己的女儿因帮助刘鑫而死,但现在刘鑫却躲起来了,一心想还女儿清白的江妈妈这一要求可以说完全是情理之中。
但情理之中也不代表可以略去事件的自带属性,
如果刘鑫坚决认为江歌妈妈侵犯了其隐私权,也可以就此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未定。
日本目前仍保留有死刑,但日本的刑罚从原则上来说要比中国轻得多,在日本,被判处死刑的案例极少,最终执行死刑的就更少了。
2015年执行死刑3件、2016年3件、2017年到现在2件。被执行死刑的多数还是连环杀人或者碎尸等手段极其残忍的个例。
最为典型的就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震惊中外的东京地铁沙林毒气案件的主犯,“奥姆真理教”教主松本智津夫
被判处死刑后10年仍未能执行死刑。
也就是说,此事中的杀人凶手“陈世峰”很有可能并不会被判死刑。
日本有过成功的先例:
在2007年8月24日晚,受害人利惠被三名嫌疑犯杀害,当时,法院二审其中2名嫌犯时,曾表示:“考虑到这起事件仅有1名受害者,我们认为案情不到一定要处以死刑的程度。”
利惠的母亲非常愤怒,用整整5年的时间,募集请愿死刑的签名。最终募集到了33万多人的签名,富美子的努力,成功让3名嫌犯之一神田被判死刑,于2015年中旬处决外,另两人皆被处以无期徒刑。
也正是这个先例给了江妈妈希望,目前,声援江妈妈、要求判处犯罪嫌疑人死刑的网上签名已经超过了150万。
网友们表示:我们并不想用舆论来影响司法的判断,但是,我们希望犯人得到应有的惩罚。
所有善的行为都不会全然无用,即使它微小,即使它需要花很长时间,我们仍要相信,充满善良的付出,每一份努力都会是值得的。
人到底能坏到什么地步?我们不知道,但我们坚信:
正义或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法律的审判之后是公平正义的不断前行。而我们要做的就是尊重事实,给正义一点时间,等待法律对真正加害者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