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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往事II淑女篇》|上流社会一瞥

译言  · 公众号  · 国际  · 2016-11-29 11:52

正文


《纽约往事》是伊迪丝对纽约城市的一副画像,包括《淑女篇》和《绅士篇》两部,总共四篇中篇小说。


淑女篇里面包含两篇小说《元旦》和《老处女》。《元旦》写的是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纽约的上流社会,女主人公黑兹尔迪安夫人被人发现跟另外一个男人出入于第五大道的一家旅馆,便为当时僵化的纽约社会唾弃,被认为是个“坏女人”。但事实另有隐情,黑兹尔迪安夫人其实是一位富有自我牺牲精神的英雄妇女。


《老处女》也是讲述十九世纪五十年代的纽约生活,围绕着一个私生女蒂娜,展现了夏洛蒂和迪莉娅两个堂姐妹之间的争斗。礼俗对个性尤其对女性的压抑在这篇小说中揭示得淋漓尽致,深入细腻的心理描写充分展示了伊迪丝·华顿的艺术特色。这篇小说被认为是这一组中最精彩的,后来被人改编为话剧并获得了普利策奖,接着又被拍成电影。


在这篇精彩的中篇小说中,迪莉娅•洛弗尔二十岁时嫁给了詹姆斯•罗尔斯顿,成为老纽约最富裕家族的一员。本来她的生活会沿着上流社会少妇的轨迹,平淡无奇地走下去,直到有一天,她的堂妹出现,打乱了这一切。



老处女

第一章


五十年代的老纽约由少数几个家族以其单纯和富裕主宰着。个中翘楚当属罗尔斯顿家族。


这些健壮的英格兰人和红润魁梧的荷兰人融合在一起,产生了一个繁荣、审慎然而挥金如土的社会。在这个谨小慎微的世界里,“做事漂亮”一直都是最根本的原则,这条原则是银行家、印度商人、造船商和船具商用财富堆积出来的。这些营养良好、行动迟缓的人在欧洲人的眼里显得急躁易怒、消化不良,可那不过是因为变幻多端的天气剥掉了他们的赘肉,把他们的神经扯紧了些罢了。他们的生活单调文雅,地下世界不时上演的那些哑剧从来搅动不了它的表面分毫。善感的人在那样的时代犹如静音的键盘,命运在上面无声无息地弹奏着。


这个简洁密实的社会是由牢固焊接在一起的区域建立起来的。最大的那些区域中,有一块塞满了罗尔斯顿家族和他们的旁支。罗尔斯顿家族从前是英国的中产阶级。他们到殖民地来并不是为信条献身,而是为银行账户奋斗,其成果远远超出了预期,而他们的信仰因此也被这成功染上了点儿色彩。英格兰圣公会被调和成了“美国圣公会”[1],它去芜存菁,删掉了婚礼中的粗俗暗示,省略掉了亚大纳西信经[2]中的恐吓章节,认为主祷文“我们的父,他”这句中的“他”比原先的“它”更有敬意;这些都恰好完全符合了罗尔斯顿家族立身处世的中庸精神。家族中的所有成员对于新的宗教和不明来历的人都会本能地退避三舍。他们循规蹈矩,代表了一股保守势力,像海草缚住海岸般把新生的社会团体聚在了一处。



来自欧洲殖民者结合的后裔组成的社会,“做事漂亮”一直都是最根本的原则


与罗尔斯顿相比,即便像洛弗尔、哈尔西,还有范德格雷夫这样因循守旧的人家都显得花钱大手大脚、满不在乎,他们冲动、犹豫起来简直冒冒失失。坚定无畏的家族创始人老约翰•弗雷德里克•罗尔斯顿察觉到了这种差别,当在儿子弗雷德里克•约翰身上隐约嗅到缺乏历练和不计回报的倾向时,将这点对其进行了强调:


“你让兰宁、达戈奈特和斯潘德家冒险去,开空头支票去。那些都在他们的世家血液里,与我们毫不相干。瞧他们现如今已经在走下坡路了——我是说那些男人。你要是喜欢,就让你的儿子去娶他们家的女孩(她们倒都健康漂亮)好了;虽说我宁可我孙子娶洛弗尔家的或范德格雷夫家的这类门当户对的。只是别让你儿子跟着他们的那些小子们到处闲逛,什么赛马呀、跑到南边那些该(死的)——温泉去呀、在新奥尔良赌博呀,还有所有其他那些乱七八糟的。这样你才能够树立门户,遮风避雨。我们就一直那么过来的。”



关于艺术,纽约新贵们以欧洲为标准


弗雷德里克听着并服从了,娶了一位哈尔西家的姑娘,温顺地步入了其父的后尘。他属于小心谨慎的那一代纽约绅士,这些人尊敬汉密尔顿,但是替杰弗逊效力[3],他们打心眼儿里想把纽约弄成华盛顿那样,可又唯恐被自己私下里瞧不上的人认为“不民主”,结果把它弄成了一个铁篦子。他们骨子里还是店老板,把最畅销的货色摆在橱窗,却把自己的私人见解收在店后,因久而不用,这些见解逐渐变了质褪了色。


第四代罗尔斯顿除了在私事和商务上还存有敏锐的荣誉感外,信念一道已经化为乌有。他们从报纸上获取对社团和国家日常事务的观点,而那些报纸他们是早已不以为然的了。在塑造国家命运上,罗尔斯顿家族几乎无所作为,只是在形势稳操胜券时提供了资金援助。他们与许多建国伟人都有关联,但迄今没有一个罗尔斯顿家的人认定自己也同样伟大。正如老约翰•弗雷德里克所言,满足于百分之三的利息会更安全:他们把英雄主义当作一种赌博。然而,他们人数如此众多,又如此相似,仅凭这点就在社会上变得举足轻重了。人们想援引先例时会说“罗尔斯顿家”。这种权威性使第三代罗尔斯顿逐渐确信了自己家族团体的重要性,使第四代罗尔斯顿,也就是迪莉娅•罗尔斯顿的丈夫所属的那一代,有了掌权阶级的从容和单纯。


在无处不在的谨慎约束下,罗尔斯顿家族尽到了作为富裕并且受人尊敬的公民所应尽的义务。他们在每个老牌慈善团体的董事会上都挂了名,对那些蒸蒸日上的机构出手非常大方,他们有全纽约最好的厨子,并且在出国旅行时从罗马订购那些成了名的美国雕刻家的作品。第一个买雕像回家的罗尔斯顿曾经被认为是个野家伙,可得知那个雕刻家已经完成了几件英国贵族的订单后,家族中的人就认为这也是一次百分之三回报的投资了。


这些既节俭又气派的生活品质在与荷兰裔的范德格雷夫家族的两次联姻后得到了巩固,悉心培养出来的罗尔斯顿性格现在已经化作了天赋,以至于迪莉娅•罗尔斯顿有时会问自己,要是她把自己的小男孩在一片野地里放开的话,他会否在那儿造出个小纽约,并且位列所有的董事会。


迪莉娅•洛弗尔二十岁时嫁给了詹姆斯•罗尔斯顿。婚事是在一八四零年九月份办的,那时按照风俗,隆重的庆祝仪式在新娘乡间府邸的会客厅里举行,那儿现在是A大街和第九十一街相交的拐角处,俯视着长岛海湾。她丈夫从那儿驾着洛弗尔老祖母的那辆金丝雀黄的四轮马车(蓬布垂着流苏),载着她穿过蔓延的郊区和榆树遮蔽的凌乱街道,到了格兰莫西公园的一栋新房子里。在那片地方,年轻的新锐们正开始发挥自己的影响力。到了二十五岁时,迪莉娅已经在那里确立了自己的地位,有两个孩子,一大笔固定的零用钱,而且被公认为是她那个年代最俊俏最受欢迎的“少夫人”(当时她们就是被这么称呼的)之一。


注释:

[1]:美国圣公会的前身是英格兰圣公会在美国的分支,后者在美国独立革命后被废除,自成美国圣公会。(译注)

[2]:亚大纳西信经,是基督教三大信经之一。(译注)

[3]:汉密尔顿和杰弗逊是当时的政敌。(译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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