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直属学校2024年招聘27名编制教师(赴南京师范大学)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丽水市教育局组织直属学校面向全国普通高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现就赴南京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办学需求,拟招聘高校优秀毕业生共27人(具体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品学兼优的2024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2022年、2023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部分岗位符合丽水市教育人才类别的可放宽至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详见附件1)。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含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外、境外留学人员)。
5.硕士研究生需在28周岁以下(1995年3月1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需在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18日以后出生)。
6.对专业条件的要求,由招聘单位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专业目录》自主认定,对未列入教育部专业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进行把握。
7.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其他规定条件。
8.丽水市内在编教师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和未满服务期的委培生、定向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凡存在有关回避情形的,不得报考。
四、招引程序及办法
本次赴南京师范大学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具体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丽水教育网(http://jyj.lishui.gov.cn)、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等发布本次招聘公告。后续招聘过程有关公告或信息在丽水教育网发布,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
(二)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
1.网络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25日17:30止,逾期不再接受网络报名。报名可扫码或电脑端登陆http://rsgl.zjlsedu.org:8085/login填报。
2.现场报名时间:3月27日下午14:00-16:30,地点:①校内人员: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体育中心;②校外人员:南京珍宝假日饭店江宁店(南京市江宁区双龙大道1706号),具体详见酒店指示牌。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资料:①《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高校优秀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需本人签字);②本人身份证;③学历、学位证书(含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报名资格相关佐证材料,有师范类要求的,需提供师范类证明;⑤高校期间成绩证明;⑥各类荣誉、比赛及奖项材料;⑦担任学生会干部等其他材料;⑧其他招聘岗位所需的印证材料。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网络报名时同步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请网络报考人员自行在报名系统中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需携带报名所需原件与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到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体育中心或南京珍宝假日饭店江宁店(南京市江宁区双龙大道1706号)参加资格复审。
现场报名人员在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3月27日下午14:00-16:30。地点:①校内人员: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体育中心;②校外人员:南京珍宝假日饭店江宁店(南京市江宁区双龙大道1706号),具体详见酒店指示牌。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
经资格复审,符合条件报考人数不足招聘岗位数3倍的,由丽水市教育局决定是否核减、取消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
考试在3月28日进行。考试包括面谈、模拟课堂教学,或者面谈和模拟课堂教学相结合等方式,具体时间、方式等以丽水教育网公布为准。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考试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根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入围体检对象,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考录有关要求和标准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六)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丽水市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同时师范类毕业生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非师范类人员需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未按时取得的按规定解除聘用关系。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说明
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不予递补。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服务期为5年,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丽水市相关人才引进政策。
六、联系方式
本公告由丽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具体招聘工作由丽水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丽水市教育局0578-2626021、2626020;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监督电话:丽水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78-2626030。
附件1:丽水市教育局赴南京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高校优秀毕业生计划表.xls
附件2:
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引进优秀毕业生报名表.doc
附件3:
成绩证明(模板).doc
附件4:
招聘岗位专业参考目录.xlsx
附件5:
教育人才类别.doc
2024年3月18日
附件5:教育人才类别(教育人才类别不适用于高校)
一、一类教育人才
1.具有浙江省特级教师、特级校长或其他省经考核确认的特级教师、特级校长荣誉的教师;具有全国技术能手、省级杰出技能人才、浙江杰出工匠、省级拔尖技能人才、省级首席技师、省工艺美术大师等称号的教师;
2.在聘三级岗及以上正高级职称教师;
3.指导学生在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奖牌(或全国竞赛省级赛区复赛一等奖2人次以上)或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且为主要指导教师;
4.经认定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
二、二类教育人才
1.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在职教师,省技术能手、浙江工匠;
2.博士研究生;
3.获全国竞赛省级赛区复赛一等奖主要指导教师,全省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或主要指导教师;
4.经认定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
三、三类教育人才
1.获得地市级名教师名校长、省市级名师工作室领衔者、学科带头人、省教坛新秀等称号的在职骨干教师;
2.经认定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
3.硕士研究生;
4.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
5.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同济大学、东南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技大学等高校本科毕业生,综合成绩年段排名前70%。
四、四类教育人才
1.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首都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综合成绩年段排名前50%;
2.双一流高校建设学科相关专业本科毕业生,省属重点及以上高校师范专业或职教专业课相关专业本科毕业生,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特殊教育、康复专业本科毕业生,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职教专业课相关专业本科毕业生,综合成绩年段排名前30%;
3.省内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综合成绩年段排名前20%。
丽水龙泉市2024年第二次提前批招聘9名编制教师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引进教育系统紧缺急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