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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摆拍赚流量,岂能“一删了之”?

网络法实务圈  · 公众号  ·  · 2025-02-08 17:00

正文


这是一段“超离谱相亲”:春节期间,一名女生在家人的笑声中醒来。女生惊恐地发现,长辈们围在床周边,相亲对象就站在对面。女生不知所措,显得特别尴尬和无助。视频画面还特意标注了“父母安排的相亲对象直接进房间”等文字。

很快,“女生一觉醒来相亲对象已站床边”的话题冲上多个平台的热搜榜,引发公众对长辈催婚、相亲对象冒犯隐私的热烈讨论。但也有一些网友留言质疑:竟能如此随便走进女生卧室,这事是真的吗?后来,这段视频原发博主“鹿酒酒”将该视频标注为“虚拟演绎,仅供娱乐”。最终,该视频下架。

《法治日报》记者注意到,截至今年2月7日,“鹿酒酒”的账号总共发了68个短视频,其中有不少内容看上去像段子,而只有1月31日发的视频在下方有平台标注的“用户尚未标明内容来源,请理性辨别”字样,其余的类似段子视频,平台和博主都并未对其内容真实性进行标注。目前该账号仍可以正常发视频,博主已将评论设为“仅允许互关朋友评论”。

近年来,虚假摆拍视频常现,且引发过多次较大舆情。受访专家认为,虚假摆拍视频会向公众传递错误信息,破坏社会公信,可能引发群体对立并放大社会问题,也会对人们的价值观塑造产生负面影响,干扰正常的社会和行业秩序。需要多方协同治理,加大惩处力度,净化网络环境。

* 漫画:李晓军

@ 刻意制造热点话题摆拍成了引流手段

记者梳理公开资料发现,近年来,已经发生过多起摆拍视频引起热议再被“打假”的事件。  就在不久前,部分自媒体为吸引眼球和流量,发布摆拍虚假视频,编造“使用支付宝碰一下钱被隔空盗刷”等不实内容。1月23日晚,支付宝安全中心发文称,经公安机关依法办案,部分造谣者已受到应有的惩处。

湖北网红“××努力生活”在短视频平台自称幼年被父母抛弃,养母患精神分裂症,自己靠捡垃圾为生,发布“深夜街头痛哭”“医院跪求捐款”等摆拍视频,迅速吸粉120万。其团队通过直播打赏、带货月入数十万元。经网友举报,警方核实其家庭完整,养母无精神疾病,视频场景均为剧本演绎。涉事人员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行政拘留15日,账号永久封禁。  广西钦州某传媒公司策划“外卖员遭顾客辱骂”系列视频,雇佣演员扮演骑手和嚣张顾客,编造“外卖被扔垃圾桶”“骑手下跪求原谅”等冲突剧情,3个月内发布71条视频,播放量破亿。内容刻意渲染服务行业与消费者的对立,引发网民激烈争吵。警方介入后,公司负责人承认每条视频收入超万元,剧本根据热点事件定制。策划者王某因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账号封禁。

安徽男子刘某为博流量,自导自演“家暴妻子”视频,画面中男子对女性拳打脚踢,并配文“女人不听话就该打”,发布后引发全网声讨。部分自媒体借此炒作“恐男”话题,激化性别矛盾。警方调查发现,视频中“妻子”为刘某同事,双方自愿表演。刘某因散布虚假信息、侮辱女性被行政拘留7日。

网红“祁×道”在三亚直播时,雇佣多名女性配合演出“被骚扰”戏码,包括假装被尾随、强拉上车等,直播间观众超200万。其团队利用弹幕煽动“英雄救美”情绪,诱导粉丝打赏。警方查明,所谓“骚扰者”均为临时演员,剧本包含性暗示台词。该博主因扰乱公共秩序被行政拘留15日,账号永久封禁。  从凭空捏造借攻击知名公司博关注,到自立“人设”卖惨带货,再到刻意扮演高话题度行业从业人员、演绎高话题度事件,迅速引发关注进而制造热点,虚假摆拍视频俨然已经成了一些短视频博主的引流手段。

在专注于互联网法治研究的内蒙古大学法学院讲师李东方看来,一些博主将虚假摆拍当成引流变现的捷径,不管是何种类型的虚假摆拍,其背后都是以流量为推手,从而达到迅速吸引公众注意,短期内带来高点击率和流量,进而转化为广告收入、商业合作等利益。

“此类摆拍视频为快速吸引大量网络用户关注刻意制造不同群体情绪对立、观点冲突,导致普通受众极易信以为真,进而引发社会秩序的混乱,应当予以禁止。”李东方说。

@ 缺乏有力惩处细则虚假摆拍屡禁不止

记者梳理发现,上述“超离谱相亲”视频之所以广泛传播,造成恶劣影响,与部分自媒体账号的积极转发不无关系。有网友直言:“谁会在自己床头装几个摄像头呢?这种明显的摆拍稍作思考和核实都不会将其作为新闻转发。”  但当事实真相出现后,很多账号只是删帖处理,并未受到相关惩处,甚至连澄清和道歉都没有。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中心研究员曾持介绍,我国对于虚假摆拍视频以及虚假信息的传播有明确规制。对于虚假信息的处罚,最严重的是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的“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但针对的多是与公共安全相关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对日常虚假摆拍视频不太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可以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以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了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特定内容的信息,其中包括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信息。

那么,为何虚假摆拍视频仍然屡禁不止?

在曾持看来,相比于大众传播时代大多数信息是由专业媒体机构生产,现在互联网中更多信息是由私人“贡献”的,内容是自己的见闻、意见、臆想、创作。这些信息不以可靠、真实为特征,而是标识着个性。一些人想让自己的信息从如此多类似的个性化信息中脱颖而出,就可能会去迎合舆论,乃至捏造虚构。传播广泛的信息不一定真实,但一定符合大众认知与情感。

“像本次事件,就是摆拍者知道春节回家被催婚是普遍现象,也是代际之间的主要矛盾之一,所以故意迎合这种社会认知,‘创作’出爆款视频。”曾持说。

瀛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戴金花律师认为,目前对虚假摆拍视频的处罚力度较弱。现行法律法规虽对虚假信息传播有所约束,但对于自媒体新闻号、营销号跨平台传播虚假新闻,缺乏精准且有力的惩处细则。实际操作中,通常只是简单作删帖处理,除了那些造成严重社会危害,构成犯罪的情形外,多数情况下仅仅给予行政处罚,如责令改正、警告、罚款等,罚款金额相对其通过虚假新闻获取的流量收益和商业利益而言微不足道,难以形成有效的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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