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已有诸多城投宣布将退出融资平台,按时间顺序列示(部分)
从时间节点看,2017年以来宣布退出平台的案例增多。以前年度也有城投宣布退出的案例,但比较少,甚至2015年以前也有。区域上,东中西部都有;层级上,主要是地市级和区县级。
从落款看,宣布退出类型主要有“儿子不要爹型”(融资平台自身宣布退出)和“爹不要儿子型”(政府宣布退出)。
宣布退出平台的理由主要有三:
上述几个案例中,常德经投因为媒体报道而广受关注,其他案例则关注较少。在数万亿的地方债置换后,平台公司承担的地方债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的理由是可信的。而其他两个理由则难以成立,城投公司的管理人员大多是财政、金融办的工作人员,和政府有着天然的联系,这样的企业也算是现代企业?从财务上看,现代企业居然贷款余额为零,岂不是笑话?
那么,城投公司退出平台的原因是什么?
分析认为,一个原因是退出融资平台,城投公司则可转变为社会资本,可继续参与PPP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另外,因为财政部对平台融资的全面收紧,退出融资平台后,城投可以不受地方债务监管政策的约束,通过抵押资产、第三方增信等更为市场化的方式融资。
那么,城投或者政府宣布城投公司退出平台就退出了么?不一定。
2015年10月,河北银监局关于秦皇岛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退出平台有关问题的批复中提到,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2013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3〕10号)规定,融资平台退出必须具备牵头行发起、各总行审批、三方签字、退出承诺等程序和条件。鉴于秦皇岛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退出平台事项存在未经各债权行总行审批、无三方签字和退出承诺等问题,不符合平台退出的有关程序和要素要求,因此暂不予在平台台账中做退出标示。
根据银监发〔2013〕10号,融资平台退出需满足五个条件:
一是符合现代公司治理要求,属于按照商业化原则运作的企业法人;
二是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财务报告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是各债权银行对融资平台的风险定性均为全覆盖;
四是存量贷款中需要财政偿还的部分已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并已落实预算资金来源,且存量贷款的抵押担保、贷款期限、还款方式等已整改合格;
五是诚信经营,无违约记录,可持续独立发展。
此外,还要经过各债权行总行审批、三方签字、退出承诺、监管备案等退出程序。前述案例均未提及风险定性、资产负债率指标以及相关退出程度等内容,因此城投或者政府单方面宣布退出平台至少无法在银监会的名单内标识为退出类。
更为重要的是,即便退出后,对于五项指标低于〔2013〕10号指导意见有关退出条件监管要求、违背退出程序和贷款承诺的,应及时向融资平台属地监管机构反馈并重新纳入平台管理。
财政部陕西专员办特别提到,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实施退出后,从法律形式上成为一个独立运作的商业公司,似乎实现了平台公司与地方政府的风险隔离,将平台公司的风险置于可控范围之内。但从实际情况分析,政策初衷并未实现:平台公司的退出仅仅是实现了风险在显性和隐性之间的转换,在即期和远期之间的转化,实际的政府债务风险甚至可能会极大增加,亟需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具体来说有以下风险:
一是平台公司退出平台后,在公司经营状况未有实质性改善、各地政府通过大量实施市政改造、基础设施建设来拉动当地经济发展的愿望未有任何减弱的情况下,随着退出平台后公司贷款和发行债券难度的大幅降低,平台公司融资额度可能会大幅增加,公司的债务风险会越累越高。
二是平台公司退出后,项目贷款不再需要经过各银行总行批准,各地银行基于对地方政府信用的判断,或者迫于地方政府的压力,会加大对这些公司的贷款,这会很大程度上累积银行的信贷风险。
三是无论是因为退出后平台公司自身的利益冲动,还是银行的信贷冲动,最终因为平台公司与地方政府千丝万缕的复杂关系,平台公司最终的债务风险还是会转嫁到地方政府身上,成为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而在平台公司陷于债务风险前,由于缺乏明确的管理和调控手段,有朝一日一旦转嫁为政府债务风险,地方政府就会陷入债务危机之中。
国家发改委PPP专家张宇对此表示,各公司发布的所谓退出融资平台的公告内容,是应对财政部50号文的,仅包括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因为50号文规定,融资平台的市场化融资首先要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不是退出融资平台管理),发了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的公告,各金融机构就应该按照50号文的要求给予其市场化融资支持,跟它退没退银监会的融资平台名单没有关系。而退出融资平台管理,应该按照银监会关于退出融资平台管理的程序执行,不是简单发个公告退出融资平台就能退出的。
张宇建议,财政部应该与银监会就退出融资平台和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的程序出台相关规范,并统一管理标准和要求,避免出现还在银监会融资平台名单内的公司按照财政部50号文的要求发了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的公告后还得不到金融机构融资支持的尴尬局面!尽快促成并落实全国人大对国务院尽快制定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的具体文件的要求,不要让地方政府在这个问题上瞎折腾了!
总的来看,平台公司政府性债务风险难以消除的主要原因是,退出后平台公司的法人治理机构没有改变,党政领导依然参与公司经营,政府背景依然;退出后平台公司的政府融资功能没有改变,基础设施、公益设施建设仍是平台公司的主要经营内容。因此,在平台公司未有实质性改变之前,必须保持对平台公司政府性债务风险的持续性关注。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