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
《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背景:
此前,6月27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调整运输结构、提高综合运输效率后。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交通运输部提出的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思路和任务措施。7月2日上午,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周晓飞、中国铁路总公司副总经理李文新共同出席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调整运输结构提高综合运输效率有关工作情况,并就我国运输结构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运输结构调整的难点及解决方法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刘小明指出,行动计划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深化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为主战场,以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为主攻方向,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施策,远近结合、重点突破,政策引导、系统推进的原则,通过三年集中攻坚,实现全国铁路货运量较2017年增加11亿吨(增长30%)、水路货运量较2017年增加5亿吨(增长7.5%)、沿海港口大宗货物公路运输量减少4.4亿吨的目标。为此,将从今年起在全国范围实施6大行动。
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受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先后对调整运输结构工作作出重要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调整运输结构,减少公路运输量,增加铁路运输量,减少公路特别是大宗产品公路货运量,提高沿海港口集装箱铁路集疏港比例。李克强总理指出,要采取综合举措,提高大宗货物和长距离运输的铁路货运比例,特别是打通海铁联运"最后一公里",大幅提高集装箱海铁联运比例。
交通运输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关于运输结构调整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拟定了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三年行动计划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运输结构决策部署的一项重大举措,随着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地实施,必将对提高我国综合运输效率、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附:通知全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运输结构调整
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国办发〔2018〕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国务院办公厅
2018年9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