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
通 知
鹰眼全体员工(含观谱北分和相数贸易公司,不含其他分子公司及门店):
因公司经营遇到巨大问题,资金无以为继,经股东研究决定,
自2024年12月9日起公司解散,全体员工解聘。
衷心感谢全体员工多年对公司的忠心与努力,公司将铭记于心,若能好转定当重聘。所有员工的薪酬核算到2024年12月9日,社保公积金缴纳至11月,之前月份的社保、医保、个税及公积金后续完成补缴,未支付工资根据离职情况分批发放。
1、主动离职放弃补偿的员工。未支付工资从离职当月开始发放,按照第一个月月底前发放40%,2025年3月底发放20%,6月底发放20%,12月底发放20%【4笔分期支付】。
2、协商离职要求补偿的员工。按照N+1的补偿标准执行。未支付工资及补偿金的发放方式有以下两种选择:(1)签约当月月底前支付30%未支付工资,余下70%未支付工资和补偿金(N+1)转上市公司老股支付,换股价格按江山控股上市公司净资产七折计价【1笔支付40%+1笔转股】;(2)签约当月月底前支付20%未支付工资,2025年3月底发放20%,6月底发放20%,12月底发放40%,未支付工资分4笔结清后,2026年2月和4月分别结算50%的补偿金【6笔支付】。
3、已经离职的员工,可以参照以上方案分为无补偿和有补偿两类执行,执行首月为12月。员工可以更改离职方式并重新签约,签约后次月按照分类方案执行。
4、已诉讼员工可选择撤诉,撤诉后自次月开始与公司协商,按照分类根据资金状况排序支付。如选择继续诉讼,则按法律程序等待诉讼结果后执行,公司不接受其他调解形式。
5、如员工不接受以上协商方式,则自2024年12月10日,由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后续根据资金情况另行协商。
公司成立善后工作小组,统一对接员工离职、交接和其他事宜。工作组成员:常东来,杨涛及人力资源有关人员,吕继有及总办有关人员,向安安及财务有关人员,赵策及法务有关人员,刘帅及技术有关人员,吴泽及信息化有关人员。
自2024年12月10日起,员工可以找人力资源部门人员签署离职协议,逐一安排工作交接并办理离职手续,员工完成全部工作交接后按照计划支付未支付工资,如延后则付款计划顺延。以上通知,请全体在职员工和离职员工周知。
北京鹰之眼智能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