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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影帝。
再见,丹尼尔·戴-刘易斯。
这位三夺奥斯卡影帝的英国明星,昨天突然宣布息影了。
6月20日名利场发布独家消息——
曾3次获得奥斯卡的丹尼尔·戴-刘易斯,宣布退出演艺圈。
实在是可惜,要知道刚刚60岁的刘易斯还处在演艺生涯的黄金期。
每年只要担任男主扛大梁,几乎就是当年的影帝种子选手。
他也是至今唯一一个三夺奥斯卡影帝的演员。
杰克·尼科尔森拿了两次影帝,一次最佳男配,只能屈居之后。
要说刘易斯是演技之王,丝毫不过分。
因为他接任何一个角色,都要提前几年做准备。
最少是两年起步。
所以至今从影约五十年,总共才21部作品。
这个数量实在少得令人发指,如今小鲜肉们两三年的影视作品都能超过20部了。
当然刘大叔年轻的时候,也是鲜嫩多汁,帅的突破天际。
法国最美女人之一伊莎贝拉·阿佳妮爱他爱到疯狂,没有名分也给他生孩子。
即使这样,两人最后也没在一起。
也喜欢追星的刘大叔,爱上了自己仰慕已久的作家阿瑟·米勒——的女儿,瑞贝卡·米勒。
两人结婚生娃,刘易斯的浪子生涯也终于安定下来了。
刘易斯,就是这样一个“奇葩”。
不过,你大可放心说再见,刘易斯。
因为还会再见,不用担心再也看不到刘大叔。
看了下文你就知道,这是刘易斯第三次说退隐江湖了。
所以,这次我一点都不惊讶。
任性BOY,说退就退
丹尼尔·戴-刘易斯,1957年生于英国伦敦。
他出身书香门第,还是一个非常有背景的文二代。
父亲赛瑟尔·戴-刘易斯是英国知名诗人。
而外祖父迈克尔·贝肯爵士是英国电影业的泰斗。
刘易斯有一半的爱尔兰血统、一半的犹太血统,于是从小在学校受到排挤。
同学们都不找他玩,也不喜欢跟他做朋友,这让他不得不将所有的热情都积存于心。
只等日后找到合适的渠道,淋漓尽致的宣泄出来。
年轻时的刘易斯,绝对是盛世美颜的小鲜肉。
极其内敛的性格,也帮助他在演戏时能够自如地贴近各类角色,将自己认同为要扮演的“那个人”。
在成为影帝之前,刘易斯只是一名舞台剧演员。
1980年代早期,他毕业于英国布里斯托老维克戏剧学校(Bristol Old Vic Theatre School)。
20多岁的时候,刘易斯最擅长莎士比亚舞台剧的表演风格。
是大导马丁·斯特塞西让他意识到,一名好演员会带来多大的成就感。
《出租车司机》是他的启蒙电影,他在一周之内反反复复看了 6 遍。
1989年,正在他的戏剧事业如日中天之时,他却突然宣布退出舞台。
真是一个喜欢宣布退出的任性boy。
这是他第一次说退出。
当年他正在伦敦国家剧院主演舞台剧《哈姆雷特》,刘易斯说在演戏时看见了父亲的“鬼魂”。
后来,他又解释说那是一种比喻:
“我曾经凭借直觉说过很多事情,从某些方面来说,我可能每晚都看到父亲的灵魂。
因为当你拍一部像《哈姆雷特》这样的舞台剧时,你肯定会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来发掘其中的一些东西。”
刘易斯一直以来都对角色十分挑剔,对出演任何影片都万分谨慎。
所以,每部都是精品。
《布拉格之恋》
从1971年荧幕处女作《血腥星期天》(Sunday Bloody Sunday)开始,刘易斯曾经5次获得奥斯卡影帝提名,并且拿下了其中的3次。
1989年传记片《我的左脚》,刘易斯入木三分地刻画了爱尔兰作家克里斯蒂·布朗。
这是一个先天脑瘫的残废作家,表情不受控制,但内心细腻敏感。
刘易斯成功的表现了文青作家独特又复杂的性格,以及谈恋爱不要命的情感风格。
凭此表演,32岁的刘易斯征服了全世界。
最终斩获英国学院奖最佳男演员及奥斯卡影帝小金人,确立了他在同龄演员中的地位。
《最后的莫希干人》 (1992)
在这部电影里,刘大叔学会了印第安人祖传捕猎技巧。
《因父之名》 (1993)
在这部电影里,刘易斯主动去蹲监狱,学会了如何与犯人相处的技能。
《因爱之名》 (1997)
在这部电影里,刘易斯学会了拳击。
剧组请来的拳手说,刘易斯拍完这部电影的时候,已经是职业水准了。
在90年代末期,刘易斯又一次宣布经退出过影坛。
他将之视为“半退休”状态。
真是一个任性BOY啊,随时随地都要退出。这是第二次了。
当时他搬到了意大利佛罗伦萨,做起了他最爱的木匠职业。
五年后,马丁斯科塞斯说服他复出,出演了《纽约黑帮》。
为了完美演绎角色,他开始睡在猪槽里学习屠宰技术,不间断地用纽约口音说话。
甚至当患上肺炎时,也不肯多穿两件衣服。
这个角色,又让他提名2003年奥斯卡影帝。
虽然最后没拿奖,但输得也不冤。
当年影帝(第75届奥斯卡)是艾德里安·布洛迪(《钢琴家》) 。
《血色将至》 (2007)
刘易斯在这部电影里,学会了如何挖石油,以及——
如何在荒野上搭建帐篷长期居住。
刘易斯凭借这部电影,拿下了第二座小金人。
不止是演技实至名归,而且刘大叔又花了两年时间来琢磨角色。
除了学习矿业史,还对当年淘金者使用的一切工具和技艺了如指掌。
现在一提到刘大叔的神演技,这段癫狂表演绝对少不了——
不疯魔,不成活
1993年《纯真年代》公映后,斯皮尔伯格发现,终于找到了梦中人——
刘易斯的造型,神似林肯。
于是斯导就盛情邀请他出演传记《林肯》中的主角。
刘易斯也非常喜欢林肯这个角色,但是他觉得自己当时才37岁,太稚嫩,演56岁的林肯显然不合适。
于是他婉拒了斯导的邀请,拒了,拒。
在此后的很多年里,斯皮尔伯格一直再没物色到演林肯的合适演员。
《林肯》的拍摄也因此搁浅。
2010年斯皮尔伯格再次邀请(SAO RAO)刘易斯出演林肯。
经过几天的死缠烂打,总算打动了刘易斯。
不过刘易斯很较真地说:
“要想把林肯这一角色塑造成经典,首先要深刻体会林肯的人格特质。
单靠拍摄前或是拍摄时短时间对林肯这个角色的揣摩,根本就无法做到。
所以,请你给我一年的时间,让我在生活中也成为林肯。”
斯皮尔伯格不干了,你这个二货演技都那么牛了,都拿了两个影帝了,还这么谦虚。
这熬了二十年,年纪也总算差不多了,直接拍摄都没任何问题。
你白白浪费一年的时间,不止耽误我们的拍摄计划,也会损失不少演出费。
但刘易斯就是坚持,还一直拗到底,斯皮尔伯格只好答应了他的要求。
接下来,刘易斯看了几百本林肯的传记,对这位美国总统进行了全方位的研究。
之后,他不仅让造型师把自己变成林肯,还以林肯的身份开始了生活。
他让人们彻底忘记“刘易斯”这个名字,改口称他“总统先生”;
他说话的声音模仿林肯,在颤抖中带出威严的语气;
他的姿势、动作和神态也模仿林肯;
他吃林肯喜欢吃的菜、穿林肯喜欢穿的衣服、读林肯喜欢读的书、去林肯喜欢去的场所;
他把自己的夫人当成“总统夫人”,以林肯的口吻和她交流。
每天入睡前,刘易斯还会总结一天来有什么地方做得不够好,以便改进。
在拍摄的时候,刘易斯经常蜷缩在摄影棚的角落里,既不卸妆也不休息。
别人建议他卸妆休息,他却说如果那样的话,电影中林肯那种略带疲惫的状态就没有了。
《林肯》上映之后,好评如潮,影评人罗杰·艾伯特评价:
刘易斯让林肯复活了。
史诗般晦涩的人物,对刘易斯来说简直易如反掌,如同披上一件陪伴自己多年的外套。
刘易斯,就是林肯。
在颁奖舞台上,刘易斯说了一番获奖感言:
电影是个白日梦,而我从想就渴盼着成为梦中人。
等到真正开始作梦,才发现这是件很累的事。
可是,我有一个神奇的闹钟,每当我累到想停下的时候,它就会发出清脆的提示音,让我重新投入。
这个闹钟,名叫激情。
在工作中找到了激情的人,会珍惜每一次的机会。
这样一个把每部作品当成生命的演员,最值得尊敬。
影帝刘易斯,期待你早日归来。
图片均转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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