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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综合自@荔枝新闻、
顶端新闻、大河报
2月21日,有自称大连医科大学学生父亲@段建川1688 发博求助,称女儿烧炭自杀。公示录取信息显示,
涉事学生为大连医科大学22级放射影像学专业研究生。
2月24日,记者采访发博人段先生得知,警方在事发当天(2月14日)介入,截至目前,家属方暂未明确收到调查结果。
此前, 记者从涉事学生实习医院——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处获悉,医院方已第一时间成立调查小组,学校及医院正积极配合调查解决、安抚家属。
段建川向记者介绍,女儿段
静仪
生于2000年,生前就读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三年级,今年6月即将毕业。
2月14日上午,
段静仪
未按时出勤。同学跟老师汇报后,找到
段
静仪
租住的房屋发现,她躺在床上已经去世。“打开门后,里边炭盆还在燃烧。”经过血样检测,段静仪体内一氧化碳严重超标。
民警发现,段
静仪
在2月13日下午,从网上购买了木炭和打火机。
春节期间,在与女儿的聊天中,段建川也感觉到,女儿担心毕不了业不敢提找工作的事。每次提到工作话题,女儿就不往下说。
女儿去世后,亲属在网络上发布孩子去世信息后,有网友私信称,段静仪的导师把她的毕业论文所需要的数据给了他人用来发表文章,导致她毕业论文数据无法使用,毕业无望。
段建川称,女儿的论文已经处于修改阶段,他听孩子提起过在医院找志愿者收集数据的事。今年春节,女儿正月初二才从大连回到广安,一度表示需要在机场修改论文。“前边老师说她的论文写的不行,过不了关,她压力很大。”
案发后,段建川见到女儿的导师,对方称自己对孩子很好,并不了解2月13日下午发生的事,已安排科室相关人员写报告材料。
律师观点:
导师是否担责,要看因果关系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称,在该事件中,涉事学校与学生导师是否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取决于学生自杀是否与它们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付建表示,若确实证明该导师存在过错行为,那么,该导师不会承担刑事责任,但很有可能会受到政务处分,“如果涉事导师确实存在长期辱骂贬低学生人格的行为,或会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此外付建称,若涉事学校存在没有定期排查学生心理健康,或者发现教师有违反职责道德的行为未处理,师生之间存在矛盾未处理等行为,则应当向学生家属承担一定侵权责任,按照过错程度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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