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综合统计有望取得实质性进展
本轮金融监管架构的调整,除了成立国务院金稳委,另一个重要内容就是“三个统筹”——统筹监管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统筹监管金融控股公司和重要金融基础设施,统筹负责金融业综合统计。
央行要承担防范系统性风险的职责,但此前其统计范围仅局限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基金和保险机构的数据并不能同步获取,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统计缺失,一些跨市场、跨行业、跨机构的产品统计不足。此外,不同部门的金融统计的标准和会计核算不一。这样一来,就无法刻画金融行业的全貌,不利于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指导意见》明确,人民银行负责统筹资产管理产品的数据编码和综合统计工作,会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拟定资产管理产品统计制度,建立资产管理产品信息系统,规范和统一产品标准、信息分类、代码、数据格式,逐只产品统计基本信息、募集信息、资产负债信息和终止信息。金融各行业、各产品的统计标准,有望得到统一。
《指导意见》规定,无论银证保金融机构,于每只资产管理产品成立后5个工作日内,向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同时报送产品基本信息和起始募集信息。这样一来,人民银行就可以第一时间掌握资管行业数据,形成金融市场的“全景图”。
后续,不排除以金融统计立法的形式,强化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如起草《金融统计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