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报
2025年03月20日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培育新增长点繁荣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部署,全总办公厅日前印发通知,将采取“十项措施”推动释放职工消费潜力,进一步助力文化旅游消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通知原文如下↓↓↓
关于加大工会经费投入力度
助力职工文化旅游消费十项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培育新增长点繁荣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的任务分工,全国总工会决定采取如下措施,推动释放职工消费潜力,进一步助力文化旅游消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一、阶段性发放工会消费券
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在现行规定基础上,每年发放一次工会消费券,用于购买日用消费品和文化旅游产品等。具体发放标准、发放方式和终止时限由基层工会确定。
二、扩大职工疗休养规模
基层工会应积极配合所在单位制定年度职工疗休养计划,明确职工疗休养周期,依法推进职工疗休养权益落实,争取全体职工五年内全部参加一次疗休养。疗休养经费由单位职工福利费承担,工会经费可适当补助,鼓励将职工福利费交由基层工会统筹使用。县级以上工会可结合劳模疗休养,定期组织优秀技术工人疗休养。
三、丰富职工文体活动
基层工会可在现行规定基础上,每年增加一次全员参加的职工文体活动。拓展会员会费开支范围,基层工会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组织会员观看电影、文艺演出、体育比赛,购买当地公园年票、跨区域旅游景区年票等可由会费列支。提高工会经费弥补会费支出不足的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会费收入的四倍。
四、拓展职工春秋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