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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骂河南人也不骂中国人,因为看到监控之外的更多细节

环球时报  · 公众号  · 社会  · 2017-06-08 21:52

正文

昨天,一段女孩在路口被车撞飞,但没有路人上前施救的视频火爆了网络。


而网民的怒火迅速指向了现场“冷漠”的路人,更有人因为事情发生在河南驻马店,又把斥责的目标很快扩大到了全体河南人身上,一些人甚至还直接对全体中国人悲观,并把责任归咎给了他们口中的“土匪政府”。


但耿直哥不想搞这种网络批斗,我只想给大家提供一些事实和一些理性网民的声音,供大家参考。


事实部分:



上面图片中的内容,发生在今年4月21日,地点是河南省驻马店市。根据当地警方在视频发酵后发布的通报显示,当时案子发生后,警方连夜调查取证,并于4月22日清晨就将司机张某、刘某控制,此案也一直在按照法律程序处理中。



只不过,因为警方没有意识到这段突然流出到网上的视频会引爆网络,所以没有在案发当时发布通告。


而这份警方通报除了给出了事发的事件,案情的进展,也透露了一个重要的信息,就是案发的具体地点:是驻马店的【解放路与学院路交叉路口】。



从上面这张拍摄于这一路口白天的照片可以看到,这个路口只有一条斑马线,并没有任何交通灯,而且车流量不小,过马路的行人和驶来的机动车基本上处于互相抢行的状态,安全风险较大。


而在4月21日事发当晚,通过那段流出的视频监控还可以看到,当时有不少车涉嫌开着远光灯,灯光亮度非常强烈,特别是受害者被撞前的一瞬间,可以明显的看到下图中的这两辆车都疑似开着远光灯…



紧接着,从这两辆车对面驶来的一辆出租车就撞上了受害者。而且我们从下面这张受害者即将被那辆红色出租车撞到的一瞬间,也可以看到此时这两出租车对面后来的两辆车的车灯亮度,明显低于上图中提到的那两辆车。



接下来,受害者被撞飞后,倒在了马路的正中间。肇事的红色出租车选择了直接逃逸。路人见状后报了警,但在接下来的1分钟里,并没有人上前救助受害者。



路过的机动车大多选择减速绕开躺在地上的受害者继续行驶,而行人们则趁车辆慢下来纷纷抢在机动车前通过马路,这个过程大概有10多秒左右。



之后,路口两边的车辆又陆续驶来,受害者则遭到二次碾压,最终不幸死亡。



观点部分:


目前,此案在网上已经引起了激烈的争议,但人们争议的最主要问题,并不是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远光灯问题,而是为什么在受害者被撞飞到她被二次碾压的1分钟时间里,没有任何人上前施救,或至少将她保护起来?



更引起公众愤怒的是,在受害者被撞20秒后,曾有一批行人趁着车子减缓速度通过马路,但这些人并没有提供任何帮助。



不过,比起网上目前已经铺天盖地的针对这些路人的声讨,乃至对于全体河南人甚至全体中国人的声讨,耿直哥这里想给大家提供一种比较理性的网友的声音。


比如下图中的这位网友就在“换位思考”后,表示如果她在现场,其实也不知道该不该上施救。她的纠结是:



耿直哥也随机询问了一些其他的网友和朋友,大家也都存在类似的纠结:


1、怕挪动伤者会添乱,毕竟自己不是专业人员;


2、因为路口没有交通灯,车流也不小,怕自己也被撞。


毕竟,路过的普通行人要想救人、拦车,不得不把自己的安全寄希望于行车中的机动车司机,还得指望对向车道上不会有别的司机开远光灯把驶向自己的司机晃瞎。


也有网友表示,虽然普通行人去施救的安全风险较大,但那些纷纷绕行的过往的车辆,其实应该选择停下,用车身保护其行人,并拿出轿车一般都会配有“三角警示牌”提醒来往车辆。


而从视频来看,几乎所有的司机在看到马路上躺着那位受害者后,都选择了绕行,而没有人下车协助。



对于这一情况,有人则认为这是因为司机们怕被“讹钱”,有人更是直接表示中国的法律并不鼓励大家去“见义勇为”,比西方发达国家差远了。


耿直哥检索得知,目前河南省政府已经在制定鼓励人们面对这种情况去施救的《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但这个2015年被纳入河南省立法计划的条例,目前还处在“意见征集”状态。



但实事求是的说,在机动车道上因为救人发生二次伤害的案例,在新闻报道中并不鲜见,一部保护见义勇为者的法律并不能解决车祸中的救助问题。



所以,从源头上治理直接导致很多事故发生的“远光灯”陋习,也是一样紧迫的任务。目前全国各地的交警虽然对远光灯的使用有集中整治的执法行动,也有科普信息,但远光灯的问题仍然是“屡禁不止”。



有网友因此建议,应该把滥用闪光灯这种“间接杀人”的做法“入刑”。但这又是另外一个需要专业和时间解决的问题了。


另外,对于一些网友提及的“斑马线减速”这个问题,耿直哥检索发现这个问题在几乎所有机动车多、道路情况复杂的国家,都是一个令人头疼的矛盾。在过去一个月里,英国和美国等发达国家也都出现过行人在斑马线上被撞的事故。


至于解决的办法,哪怕再发达国家,仅靠人的道德素质也是不够的,英国方面的专家在2011年时给出的一个建议是:应该把缺少强制性的斑马线换成交通灯,特别是在事故多发,车流大和行人同行需求大的路口。



耿直哥想说,面对不应该发生的惨剧,骂容易,从鞭挞灵魂的角度给一个快意恩仇满堂彩的猛药也不难,真正难的是解决问题时的病去如抽丝,希望那时网上围观的人不要像他们口中的麻木人群那样散去。


最后,给大家分享我们报纸关于此事的评论文章:《两辆车先后碾压女子,中国人该骂谁》



河南驻马店一女子4月21日在市区道路斑马线上被撞倒,无人救助,后被另一辆车再次碾压的视频6月7日上传互联网后,引发新的轰动。从视频上看,第一辆撞人汽车逃逸,女子被撞倒后躺在紧靠斑马线的路中间,一些行人走过,但视若不见,几辆汽车绕开了倒地女子,直到她再被碾压后,司机下车。

  

一个鲜活的年轻生命就这样被夺走,她倒在地上时曾有过一次挣扎,但没有人向她伸出援手。这段视频再次激发了舆论场对“国人冷漠”的强烈感慨,对人性的批判充斥各社交网站。

  

这样的愤慨和唏嘘是健康的,这是人道主义和集体自省精神的自然流露。尽管有另外一些细节信息的补充,但视频所展示的画面仍然触目惊心:那么多行人就那样走过去了,几乎看不出有停下来施救的念头。一辆辆汽车绕行,如果它们当中有一辆停在倒地女子旁,挡住车流,她至少能避免二次碾压。


当然,互联网上围绕“国人冷漠”的讨论有一些激情批判的成分,画面中出现的那些人,以及坐在车里的司机,也许没有到我们骂的那么高的自私和冷漠程度。

  

视频是俯拍的,而且前后对事件的展示很完整,向公众提供了全面信息。而在那个晚上的现场,路人和司机的信息都是不完整的,他们未必了解发生了什么,他们当时应该做出的反应又是什么。如果他们当时就知道因为他们没有停下来施救,那名倒地女子将被二次碾压并死亡,相信他们当中的大部分人很可能都会站住,或者停下车来。

  

我们大多数人缺的可能不是“知道一名女子将被碾压而去帮她一把”的人道主义底线价值,这个社会缺的更可能是一种好的习惯,一种在事情不太明确时防范潜在悲剧出现的规范性反应。

  

这起事件中,女子在人行横道上被撞翻,她第二次被碾压也是在斑马线边上,司机开车穿过斑马线,不减速,不仔细查看路况,62秒之内两名司机犯了致命的交规错误,基层交通治理的水平和司机们的驾车文明水平真的令人汗颜。

  

女子第一次被撞倒后躺在斑马线边,虽是4月份的晚上近8点,天已黑,但在有路灯的情况下,相信至少一部分路过者看到了她倒地的样子。即使行人没看到,几名绕行的司机显然看到了。他们当时不明就里,未必想到悲剧将发生,但那是车水马龙的路中央,潜在危险显然存在。我们的确缺一种坚定、普遍、无死角的社会公德,就是不管了解不了解事态,见到有人倒地或可能处于险境时,先上前表达关心、给予必要的帮助再说。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决非中国社会风貌的绝对标志,但它确实又并非很零星、很稀疏的存在。这种伦理瑕疵会与现实中的一些偶然因素碰合在一起,造成各种遗憾,直至个别的悲剧。

  

第一名司机撞人后逃逸,是与上述不良习惯和规范缺失有关联的极端个例,是在意外关头的人性崩溃。在市中心的斑马线上撞人,还会选择逃逸,缺教,急于脱责的自私和愚蠢,他的第一反应既让人愤慨,也令人痛心。

  

有人在互联网上做了这样的留言:中国的好人都在互联网上,坏人都在路上。不知是好人不出门,还是坏人不上网。这话其实表达的是一种无奈。让我们的社会面貌更有秩序,也更温情一些,我们需要批判和集体反思,但一定也离不开每个人“从我做起”的实践。(作者:环球时报评论员单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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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直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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