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为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进一步改善城市交通环境,
我市将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进行专项清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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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我市小型机动车拥有量呈快速增长的势头。据统计,目前我市小型机动车已达到173.1万辆,其中位于市中心区的路南、路北和高新区就达49.36万辆。随着城市机动车保有量的增加,停车矛盾在城市中心区和居民集中集聚地明显突出。发改委作为价格收费管理部门,虽然在疏导停车矛盾过程中摸索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收费管理方式,
但是也发现在个别区域和停车场仍然存在着不执行价格管理部门审批的收费标准,擅自缩短计费时间,不对收费标准明码公示等行为。
按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由市发改委牵头,在全市范围内,特别是市中心区,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有的放矢的开展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专项清理规范。
清理规范的内容是:
1、是否实行明码标价,并在停车场显著位置公开公示;
2、是否存在未经价格管理部门审批,擅自制定收费标准而收费的行为;
3、是否存在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缩短收费计时时限的行为;
4、是否存在拒不执行价格管理部门制定的免费时段的行为;
5、是否存在不开具税务部门印制的合法票据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