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陌生团队的“默契”起名
Kefi Labs 就是一款社交应用app的开发团队。因为 Kefi Labs 开发的这款app的名称恰巧是“Ripple”,于是惹来了一场官司——Ripple于2015年10月2日向美国加利福尼亚北区法院起诉 Kefi Labs 商标侵权,要求Kefi Labs赔偿200万美元。
原是不相干的两个公司,竟然撞名了。世界上可以有很多的“张伟”,但是不能有很多个同名的企业。这种做法很难确定是故意还是无心,如果都是同行,且一方已经优先获得名气上的优势,这多少就有碰瓷的意味。
(2) 恶意起名打擦边球
早在2015年,出现过一家专门碰瓷阿里巴巴的冒牌公司,叫做阿里巴巴(全球)。这家公司借着与阿里相似的名字,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了包括:狮子币 LIONCOIN、飞币 FBIPAY、飞比特 FBITC、飞链 FIDLINK等相关商标。
阿里巴巴全球在网络上假借阿里巴巴的名义散布“阿里巴巴将发行虚拟货币阿里金币”的消息。并在后来受到业内人士的打假,警告投资者不要轻信以阿里巴巴品牌出现的区块链代币。
这类情况完全就是恶意,在知道一方很知名的情况下,故意起近似的名字,有些甚至是未经过注册的,强行与原商标方发生关联。让对方替自己的行为买单,既是道德问题,也是法律问题。
(3) 直接冒用商标,虚假行骗
2月8日晚间消息,有媒体爆料称,在以太坊区块浏览器上,出现了一个ofo的合约。有业内人士猜测ofo或将进军区块链,ofo合约基于以太坊网络发行,Token总量1000000000个。对此,ofo公关人员在朋友圈中表示,关于传闻ofo涉足区块链的消息,纯属子虚乌有。
ofo官方回应道:1、此事与ofo没有任何关系,是冒用ofo品牌蹭热点的行为,伤害到了ofo的品牌形象;2、ofo对这种行为表示严厉谴责,公司将向监管部门举报,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名誉。
最后一类情况极其恶劣,直接冒牌山寨,还大摇大摆地利用别人的商标做事。中伤别人或是炒作自己,都是让人看不起。这种冒名作案,最容易让群众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