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央广网、新华社】
相信几代人都有一种“风油精情结”,小时候蚊子咬了,磕肿了,妈妈拿出风油精,抹上两滴就好了。
虽说现在药品越来越丰富,可风油精依然是人们居家旅行的必备良药。
可最近,这个“说不上哪里好,但就是谁也替代不了”的良药好像摊上“事儿”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就《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技术指导原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指出中成药不应采用“宝”“灵”“精”“强力”“速效”等用语,以及“御制”“秘制”等溢美之词,避免暗示、夸大功效。
意见稿提出,中成药通用名称应科学、明确、简短、不易产生歧义和误导,避免使用生涩用语。一般字数不超过8个字。中成药名称一般不采用人名、地名、企业名称命名,也不应用代号命名;不应采用固有特定含义名词的谐音,如名人名字的谐音等。
意见稿明确,中成药应避免采用可能给患者以暗示的有关药理学、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或治疗学的药品名称,如名称中含“降糖”“降压”“降脂”“消炎”“癌”等字样。
记者在食药监总局网站药品数据库中粗略查询发现,在国产药品-中成药的类目下,名字中带有“精”字的药品共有811个批文记录,其中命名为“风油精”的产品就有60余个。名字中带“灵”字的药品更有多达2747个批文记录。带“降糖”的181个、带“降脂”的190个、带“消炎”的689个……
如果按照意见稿新规要求,市面上不少产品都可能面临改名的命运——如鼻炎灵片、脑力宝丸、黄精丸、强力枇杷露等。
一位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按照意见稿的要求,“风油精”就可能要改名,速效救心丸也不能称“速效”,云南白药含有地名也要回避......
北京中医药大学法律系博士邓勇认为,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对规范中成药命名肯定会起到规范作用,是必要的。
邓勇:在以往中成药命名过程中,存在很多乱象,造成消费者受到很多迷惑甚至欺骗。国家食药监总局适时出台这样一个指导原则也是很有必要的。内容方面也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合理性。毕竟也是征求了很多专家的意见,提出很多指导性原则,提出一些细节性的注意事项,规定了一些不得含有“某某”的字样。我相信这样一个指导原则,应该会起到好的规范作用。
大家对这个指导原则为何如此关注呢?争议和评论主要集中在老药更名上。
新闻评论员叶帆:如果是一些夸大药效宣传的,确实会容易误导消费者。原本以为这样的规范是针对以后,坚决不能再用“精”、“宝”、“速效”之类的,但这次也针对老的一些药品。那就有点担心,如果说这么多老的药品不符合规定都要改名,重新命名,重新包装,重新宣传推广,会增加很多成本,这些成本从哪里出?还是到我们消费者头上。
的确,文件特别指出,本指导原则不仅适用于中药新药的命名,也适用于对原有中成药不规范命名的规范。有业内人士透露,此次意见稿出台,势必将引发中成药行业重新洗牌,起码有万余个产品可能需要更名。
对此,邓勇博士认为,由于指导原则中具有追溯性,所涉及到的面会很广,特别是对于一些家喻户晓的知名品牌,更名造成的损失还是很大的。从法律角度来讲,这个指导原则和企业的商标注册使用权之间可能会产生一些矛盾。
邓勇:许多人质疑,以后像风油精、速效救心丸、云南白药这样的名牌中成药是不是就会消失呢?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中做了“过渡性”表述指出:“对于沿用已久的药名,如必须改动,可列出其曾用名作为过渡。过渡时间应按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中医药的业内人士表示,中成药改名应以尊重传统、品牌保护为基础。邓勇博士也认为,中成药规范命名,应该分类管理,不能“一刀切”。如果“一刀切”,企业维权的事情肯定会发生。我产品的名字是我无形资产很重要的部分,你非得要我改另外一个名字,这个损失谁来承担。
@赵钱孙李的吴 : 不仅动物,建国后的药水也不能成精。
@旅游小掌柜:用了大半辈子的风油精要改名成风油油了?!
@嗯_是我_对:那强力枇杷露只剩枇杷了…是不是就应该不归药品管理了?毕竟人家只是个水果
@洗碗妹不洗碗:风油精不叫风油精叫什么?风油露?风油水?风油药?风油绿?风油凉?风油辣?风油爽?风油油?风油风?风油想不起来了......
@蔷薇色人生骑士团的阿姆斯特朗炮:速效救心丸恐改名为“快点快点救你一命丸”。
@Littlemonsterpaul:风油精:没事,我可以改名叫含笑七步町,鸡精:我改名鸡骨散。
不过该消息现在还处于协商征求意见阶段。按照公告,社会公众可于2017年2月15日前将有关意见通过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反馈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您的朋友“风油精”、“速效救心丸”、“云南白药”等正在等您伸出援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