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录程序分为报名与资格审查、体技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培训、录用的顺序进行,全程采取淘汰制,任何一项未通过者均不能进入到下一个环节,相关信息在市消防员招录信息发布平台向社会公示(达州人事考试网,
http://www.dzrsks.com.cn/
)。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3月18日至4月6日18时
。
2.报名方式:
现场和电子邮件报名
。
(1)报考渠县消防救援大队现场报名地点:达州市渠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站2楼指挥中心(地址:达州市渠县賨人大道13号);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邮件名称格式为报考职位+姓名+手机号码。
(2)报考开江县消防救援大队现场报名地点:开江县消防救援大队201办公室(地址:达州市开江县橄榄大道361号);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邮件名称格式为报考职位+姓名+手机号码。
3.报名相关材料
(1)《达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如果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专用章)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
(3)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或学历证明材料,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
(4)报考驾驶员岗位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B2及以上驾驶证复印件;其他本人认为对录用有利的资质证件复印件;
(5)退役军人提供退伍证(丢失的可提供原服役部队出具的退伍证明或退出现役登记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具有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工作经历的需出具单位提供的工作证明;
(6)其它相关资格证书。
按照公布的招录条件和要求,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复员、退伍证复印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原件(原件供报名时或考核前集中审验)、复印件和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彩照4张,交至现场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以上要求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报名者必须在报名表正面下方“声明栏”内签名确认所有资料真实。
渠县消防救援大队联系电话:0818-7876119;联系人:王秦。
开江县消防救援大队联系电话:0818-8234119,联系人:孙女士:18982808881;骆女士:17711252217。
(二)体技能测试、心理测试。
应聘人员由各招录单位组织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为10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立定跳远和单杠引体向上6个项目,测试实行量化评分,按照《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3)执行,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总成绩最高90分。驾驶员岗位人员由招录单位组织驾驶技能考核,通讯员岗位由招录单位组织软件绘图、办公软件操作、公文写作等考核。
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应聘对象作为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本人应正确判断参加体能测试可能发生的后果,自愿选择是否参加体技能测试,测试前需签订《自愿承担招录测试安全风险承诺书》(附件4)。因参加测试的应聘对象本人发生误判,导致参加测试的应聘对象本人在参加体能测试时,造成应聘对象本人伤亡等不利后果的,责任由参加测试的应聘对象本人自负。体能测试属于剧烈运动,不宜参加剧烈运动(包括在体能测试当天不宜参加剧烈运动)的应聘对象不能参加体能测试,请应聘对象务必慎重选择。凡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现场取得考号的,即视为应聘对象本人清楚注意事项且自愿参加体能测试,并清楚知道因本人误判导致发生的后果由参加测试的应聘对象本人自负。
(三)面试。
通过体能测试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是观察应试者的体型相貌,考察其综合分析和思维反应能力。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不予招录。
(四)体格检查。
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由各招录单位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体检费用由各招录单位统一支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检1次,复检由各招录单位统一组织,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重点审查应聘对象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员、配偶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同时审查个人征信报告。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六)培训及录用。
根据考核测试情况,计算参加所有招录考核测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总成绩,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为体能测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按照成绩高低依次排名,结合招录计划和有限录用原则依次确定符合培训条件的人员。报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且通过所有考核项目的应聘人员择优录取。符合培训条件人员根据自愿原则与市消防救援支队签订《培训协议》,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为期三个月的培训。培训期结束,参加培训人员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将被正式录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人员需签订《政府专职消防员拟录用对象入职承诺书》(附件5),未签订的视为主动放弃录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注:应聘人员无论是否被录用,所交报名资料一概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