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前,如果说谁家孩子“淘气”,那么这即使不是一个表达喜爱的褒义词,也至少隐含了对在特定年龄段的特定行事风格的宽容。
但当“熊孩子”流行开后,其破坏力似乎也增加了。为什么会有“熊孩子”呢?
记得之前看到一种说法(可惜找不到出处),大意是国人自古缺失超验性的追求,于是偏向世俗品格。西风东渐后,对物质财富的追求与前者一拍即合,孕育出贪腐的不绝土壤。自然存在有超验追求者也不能杜绝腐败的情形,这只是提供了一重视角。
这种思路,也可以用来看“熊孩子”。
熊孩子到处熊,本土的根基在于对公共空间的意识淡漠。
不论家国之同构还是总体性社会的设置,从伸缩性的差序格局、到国家对基层的集体化改造、再到私人生活中的国家(有限)撤退和市场侵入,不论在哪一重时空中,公私之间分明的界限以及相应的权利义务观念,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反思与重塑,于是有了“无公德的个人”。反映到“熊孩子”上,就是家长的纵容和得理。
外来的影响则在于儿童中心的取向。这是伴随工业化、现代化进程而来的结果。
一方面是“家”的私人属性,家庭成为与残酷、混乱的外部世界相对的温暖港湾,家庭的情感功能突出。
另一方面是贝克尔指出的儿童由耐用生产品变为耐用消费品,能够给父母带来极大“效用”。反映到“熊孩子”上,就是正当管教的缺失和“小皇帝”的自私。
于是,儿童重要,又公私不分,内部的推力和外部的拉力一齐作用,熊孩子的大行其道便是难免。
本期小编:小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