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理州2017—2021年农村电网中央预算内结余资金安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云发改能源〔2025〕28号
大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报来《大理白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大理州2017—2021年中央预算内农网改造工程结余资金安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予以审查的请示》(大发改基础〔2024〕266号)、《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审批2017—2021年农村电网中央预算内结余资金安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云电规划〔2024〕49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农村电网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大理州2017—2021年农村电网中央预算内结余资金安排项目(项目代码:2411-530000-04-01-269572)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同意大理州11个县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路49.01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路101.95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303台。工程总投资(静态投资)8455.61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1686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6769.61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二、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剑川县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路0.70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路3.46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5台。工程总投资150.74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30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20.74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二)弥渡县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路1.88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路1.84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9台。工程总投资276.26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55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221.26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三)云龙县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路4.07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路8.83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15台。工程总投资453.61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90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363.61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四)洱源县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路3.54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路7.09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26台。工程总投资707.91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141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566.91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五)鹤庆县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路7.38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路13.16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64台。工程总投资1661.47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332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329.47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六)南涧县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路4.36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路12.06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40台。工程总投资999.60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199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800.60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七)巍山县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路3.48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路6.81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18台。工程总投资470.68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94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376.68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八)宾川县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路9.10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路12.13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30台。工程总投资1107.28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221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886.28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九)祥云县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路9.21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路26.15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61台。工程总投资1732.86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346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1386.86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十)永平县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路4.91千米;新建低压线路7.66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20台。工程总投资596.81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119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477.81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十一)漾濞县
新建及改造10千伏架空线路0.38千米;新建及改造低压线路2.76千米,新增及更换配变15台。工程总投资298.39万元,其中资本金20%为59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或项目法人自筹资金解决;其余80%为239.39万元,由项目法人申请银行贷款。
三、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建设、经营及贷款本息的偿还。
四、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部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本项目为依法必须招标的投资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必须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透明化管理、阳光交易。请项目法人加强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联系,在云南省已建成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组织招标工作。
五、项目法人要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前报备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开工后按年度报备项目建设动态进度基本信息,项目竣工后报备项目竣工基本信息。
六、请项目法人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请省能源局加强对项目在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杜绝违规开工等行为。
请据此开展下步工作。后续手续各子项目可按照建设进度或单个项目进行报批。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