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年年有,今年似乎特别多。7月14日,东北大学毕业生李文星身陷传销组织,被发现溺亡于天津静海区的水坑内;不到一个月时间,女大学生林华蓉在湖北被传销组织控制,后跳河死亡。
更准确地说,传销屡禁不止,只是今年得到关注的案件特别多。除了大学生的身份备受关注之外,被骗进传销组织的受害人的最终死亡才让这些事件变成了社会热点。
公众视野之外,还有多少传销案件被宣判定罪呢?为了解答这个问题,我们通过OpenLaw网站上各级法院发布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审判决书资料,分析了2010年至今中国各省市的传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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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在1998年、2005年依次出台了两条禁止传销的行政条例,并于2009年正式在刑法修正案七中立法禁止传销。2010年中国“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审判决书数量仅为26件,在2014年飙升至359件。2015年有所下降后,又在2016年达到478件的峰值。
考虑到立案调查、提起诉讼和案件审判所需时长,自2009年传销立法开始,针对传销的打击力度有所加强,相关判决数量逐渐增多。
可以看到的是,传销活动在中国分布极广,没有哪个省份能逃过传销的魔爪。与此同时,省份间的传销活动分布差异也非常大,传销案件发生较多的省份多位于沿海及南部地区,城市以大中型城市居多。2010至今,江苏、广西和浙江三省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审判决书数量均过百份,合计371份,占全国的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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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以163份判决书位列榜首,其中南京市、无锡市和南通市的传销案件数量分列省内前三,三市六年来发生的传销案件数量占全省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广西省的南宁市、北海市、桂林市和梧州市,以及浙江省宁波市、金华市、台州市和杭州市发生的传销案件数量也在各自省份名列前茅。
这并不意味着江苏、广西和浙江就成了中国的传销之都,只能说这些省份对传销的打击力度较大,还有很多地方对传销活动仍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那么都是什么人在从事传销活动呢?在分析了1810份“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审判决书后,我们筛选出422位文化水平描述清晰,以及369名职业背景明确的传销案件当事人。
结果显示,422位传销人员中六分之一的人只有小学学历;近半数的传销人员具有初中学历;超过五分之一的传销人员完成了高中教育;只有少数具有大专及本科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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