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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中华之物力”的意思你真的明白吗?
文|陈事美
凡是熟悉清朝历史的朋友都知道慈禧有一句著名的话,叫“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关于这句话,通常的理解就是,竭尽所能讨外国的欢心。很多人每每提到这句话都非常痛心,因为“量中华之物力”这句话就是指统治者根本不顾国计民生,不管自己人,把最好、最多的东西都送给外国人。这句话似乎从诞生那天起,一直刺痛着国人,长达百余年,至今国人都无法释怀。
这句话的关键就是“量”字如何解释,是不是“穷尽所能、尽其所有”,还是要“掂量、估量”?两者意思完全不同,前者就是不顾一切,有啥给啥。后者则是有所保留,量力而行。
先看这句话的出处。义和团运动横行,毁教堂、杀洋人,八国联军侵华,光绪、慈禧西逃。清政府不得不再次与洋人签订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在谈判过程中,清廷发布上谕,其中有这样一句话:“昨据奕劻等电呈各国和议十二条大纲,业已照允。仍电饬该全权大臣将详细节目悉心酌核,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这句话是“量中华之物力”最早的出处,大概的意思就是,十二条大纲已经看了,没问题……
由于这里第一次出现了“量中华之物力”一词,极大刺激了国人脆弱的神经,为何要这样出卖国家利益,出卖人民去讨好洋人?人们无法相信清政府如此无能,也不相信天朝上国会如此懦弱。于是,后来有人说,当时清廷的上谕中并没有“量中华之物力”,只有“结与国之欢心”最后一句话。有人言之凿凿说,核查过历史档案,根本没有“量中华之物力”如此丢人的话。
但事实证明,这又是自欺欺人。这份清廷上谕就存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中。
既然是事实存在的,我们就要尊重历史。那么,要准确理解这句话,就要对谈判过程有个详细了解,在细节中推断这句话的真正含义。因为在当时,清廷与前线的议和大臣奕劻、李鸿章来往电函很多,全面了解后,才能保证不断章取义,这才是准确理解“量中华之物力”的正道。
在谈判时,清廷曾指示奕劻、李鸿章,“惟其中利害轻重,详细节目,尚需竭力磋磨”。从这句话可以看出,在答应十二条大纲的基础上,清廷对其中的细节还是非常在意的。尤其在针对赔款时,清廷明确指示:“赔款各款,势不能轻,惟亦需量中国力所能及,或宽定年限,或推情量减,应请磋磨”。这句话很重要,也是“量中华之物力”最有力的注脚。这话说得很明白了,“量中国力所能及”就是根据自己实力赔偿,防止洋人漫天要价、狮子大开口。
其实这很好理解。既然割地赔款无法避免,就要尽可能少赔,将损失降到最低。在皇朝时代,率土之滨莫非王土,全国上下,一草一木都是皇家的私产,皇家再大方,也会对自己的家产心疼。事实上,包括奕劻、李鸿章与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及军机处其他大臣都纷纷提出建议,通过各种办法,为朝廷减免损失。
如洋人上来就大嘴一张,要中国赔四亿五千万两。李鸿章回复,“答以太多”“累年入不敷出”,难以承受。”对于赔款的总数、利息、年限、是否抵现银,甚至撤军等问题上,各大臣都在积极争取。虽然收效甚微,但至少是努力了,并没有倾其所有去讨好外国人。
回头再看最初的清廷上谕,“悉心酌核”就有讨价还价的意思,在这句话后面,才是“量中华之物力”,这说明,“量中华之物力”是有前提的,如果是“穷尽所能,倾其所有”的话,那就不会“悉心酌核”去讨价还价。
其实对于当时清廷的意思很好推测。那就是,既然一定要赔款,那最好能控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这就像一个遭遇强奸的女子,假如强奸不可避免的话,那就要在保证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牺牲最小的色相。比如女子建议强奸犯戴套强奸,或是女子假称自己有性病等等。清廷的本意与被强奸的女人其实没有什么区别。
细究这些并不是为清朝洗地,也不是替慈禧辩白。晚清时期,多次割地赔偿,丧权辱国,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
其实,大家对“量中华之物力”的理解也不算错,因为二者只是程度多少的问题,并没有太大本质区别。另外,人们之所以对这句话敏感,很大程度缘于对现实的不满。“大撒币”一词则非常形象地概括了此种行为。但清朝割地赔款,至少也是经过战败后才认输的,总比有些人敲锣打鼓给人家送钱,或是上嘴唇一碰下嘴唇就免除人家巨额债务的方式要好很多。
陈事美
本名朱光强
在历史与现实中游走,匠心吐槽一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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