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性丑闻,而是性犯罪”,“我不知道我有什么可道歉的。
”在裸照被黑客窃取和曝光之后一个多月,美国影星詹妮弗•劳伦斯给出这样的回应。
这是迟到的公告,早就应该被大声说出来的清明的见解。对啊,她为什么要道歉?她没有做错任何事,除非把私人照片发给男朋友和储存在私人电脑上是错。
然而詹妮弗•劳伦斯说,她也曾考虑过写一封道歉信,但不能下笔。在华人社会,2008年所谓香港明星“艳照门”和2010年“兽兽门”时间后,当事人都曾向公众道歉。阿娇说:“我承认我以前很傻很天真,……这件事对社会造成的影响我觉得好抱歉。”兽兽说:“我为我曾经犯过的错后悔。……污染了大家的眼睛,我也有一定责任,在这里我向广大的网友说声抱歉。”
阿娇和兽兽的道歉当然都是不情不愿,迫于压力。关键不在于她们自己怎么想,而在于有许多人理志气壮地认为她们就是有错,为了继续吃明星这碗饭,她们就不得不违心承认。但还是那个问题:她们错在哪?成千上万的成年人都在拍摄和私人分享照片或视频,作为性生活的一部分,很普通,很正常,与他人无关。
詹妮弗•劳伦斯没有防住黑客总不能算是错;兽兽误信了一个恶男,可这种人生教训并不需要向其他人交代;阿娇多年在粉丝面前装处女其实不是,然而揪这个错才是公然假装很傻很天真,假装相信明星会将私生活开诚布公。
至于“对社会造成影响”、“污染了大家的眼睛”云云,是以“性是肮脏的”的观念为前提反对性信息的扩散,那就应该通过自己不看和追究传播者责任来抵制,而不是谴责最不愿看到扩散的当事人。
但是,这么简单的道理却很难和许多人讲通,原因是他们对事中对错的判断并非基于权利与责任的分辨,而是基于漫过是非的性道德裁决,其霸道在于追究的并非基于常理的对和错,而是只适用于女人的性,但凡女人之性被曝光就是她犯了道德罪,无论曝光是怎么发生的。
古代有“断臂示贞”的故事,女人的手臂被男人抓了就要自断手臂来保全贞节,这个故事通过女人自我惩罚的情节教化她应该因没有守护好贞操而被惩罚的规则。
今天这种血腥的安排淡化成了道德谴责,但规则不变:在性侵犯、包括曝光隐私那样的象征性的性侵犯中,不能承认女人受害者的位置,而要把她钉死在过错方。
这种规则好像只存在于性的领域,在其他领域里虽然也有许多不公正,但没这么残忍,如果一个女人丢了钱包或遭遇就业歧视,也经常会被归咎,但不会被进一步施以惩罚。
这是一种男权解决恐性问题的道德方案:要求女人不得诱使男人犯性罪错,这可以解释为是男性性欲罪恶感的转嫁;也能达成男权束缚女性的目的,让失贞恐惧成为限制女性自由的诉诸她们内心的理由。
拍摄、储存、分享照片和视频,电子设备加互联网提供了前所未有的自我观赏和相互观赏的性节目,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隐私不安,大概没有人能确保自己的电子信息绝对安全。
其他类型的隐私曝光会带来麻烦,性隐私的曝光却令人羞愧,因为在性活动中袒露的形象和人格,无包装的真实,在陌生人的评判面前因丑陋和滑稽而脆弱。
但与性有关的隐私恐慌十分性别化,男人也怕曝光却不像女人那么怕,除非像那些倒霉的官员一样有不伦的软肋。这些男人的被曝光能满足仇官的幸灾乐祸,但不能提供窥淫的乐趣,因为男人之性在男权社会里不具有欲望价值,窥淫只欺负女人。
它之所以导致受害感,是因为两个原因:第一,这在实质上是侵犯了隐私,如詹妮弗•劳伦斯所说,她可没有同意谁看她的照片;第二,这其实是一种性剥削,剥削即利用他人的不利处境谋利,图像消费式的性之为剥削,除了利用了当事人隐私被曝的境遇,还是因为未经允许地将她作为性客体来消费。
互联网传播才能生成大规模相互呼应的窥淫,匿名而公开的狂欢。但狂欢不能解决性欲罪恶感的问题,同步实行对受害者的道德裁决仍是必要的,要求她们承认诱人犯罪之罪。这也可以保证继续限制女性,谁让她们敢犯和伴侣寻欢作乐的自由之罪。
这些受害者仍然像过去一样被当作失贞者来惩罚,只是今天的惩罚手段是广泛舆论,而且比过去更堂皇,通过捆绑对未成年人的纯洁性/贞节的担忧——“不能教坏小孩子”,而古代没有这么清楚地将未成年人的性区分出来。
其实窥淫的道德才是变态的,真正的变态不是不符合主流规范,而是虚伪、双重标准、伤害人。
偶像要符合严格的性道德标准,在华人社会好像尤其如此,失贞者再继续抛头露面就是冒犯公众,阿娇和兽兽都不得不暂停演艺。詹妮弗•劳伦斯也担心自己的事业受影响,但是她最终采取了与阿娇和兽兽相反的处理方法:不是道歉,而是说出难堪与愤怒,谴责隐私侵犯和性剥削。
她给了这种隐私侵犯一个恰当的定性:性犯罪,没错,这是广义的性犯罪,在侵犯性的自主权、借助男权生产女性的性羞耻并扩展到舆论的二次审判这些方面,与其他性犯罪都一样,只是借助了技术和互联网。
隐私侵犯的定性不足以描述这种行为背后的机制及其伤害后果,而詹妮弗•劳伦斯的定性真切地说出了她作为受害者的体验,或许勇敢的受害者最有资格对犯罪定性。
詹妮弗•劳伦斯谴责所有看了照片的人,但法不责众,要求大众社会成员付出法律代价是不可能的,只能追究窃取、发布和传播者。她所要求的改变其实更多在道德层面:个人的自律及修改谴责受害者的舆论规则。
能说出这些话必然是有勇气,但恐怕更多应该归因于詹妮弗•劳伦斯所身处的社会多少还能给她一些支持。而在这里,至少我没看到哪家大众媒体在当时给予阿娇或兽兽正面支持,在娱乐板块上装无辜地追踪丑闻,在其他号称更严肃的版块上装正经地禁忌回避,这两种表现其实不矛盾,都是不负责任,配合起来,将事件中的传播利益最大化,而深入探究棘手的道德问题的空间几乎没有。
所以我们这个充斥道貌岸然的社会其实极度缺乏真正的道德勇气,包括对他人的公平以及反躬自身。因此对詹妮弗•劳伦斯的反击的传播非常有益:她说出了中国受害者不能在中国媒体上说出的话。
来源 / 网易女人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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