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基督的哀恸不属这类。使徒保罗说,我们的生命有两种忧愁。有的忧愁是好的,因为那忧愁会引导人悔改。保罗称这是“依着上帝的意思忧愁”或“敬虔的忧愁”(godly grief)。另一种则称为“世俗的忧愁”(worldly grief),这是不好的忧愁(参哥林多后书七章9-13节)。
当人在犯罪中生活,罪就会伤害人的灵魂或身体。犯罪虽给人纵欲的快感,但终究会使我们不快乐。因为罪破坏了我们内在人格的诚信与整全,又破坏我们的自信心和人际关系。我们可以假装罪的破坏不存在,但人里面“世俗的忧愁”,会叫人有享乐的快感却无法真正喜乐。如果我们不想活在那个忧愁中,就要起身为罪哀恸悔改。
普天之下,只有呼求主耶稣的赦免,能救我们脱离魔鬼邪恶的辖制。为罪哀恸,是敬虔的忧愁,使人蒙福。如果身陷罪中太久,罪会瘫痪人的疼痛感。良心变得刚硬冷酷,不再哀恸。不哀恸,并不代表有喜乐,而是人的心被忧愁麻痹,而这忧愁不能给人益处。这是第一层在道德伦理上的哀恸,让人悔改得救恩之福。
当我们对罪恶有警觉,像圣使徒和圣先知一样,我们就不会持续在犯罪中生活。如此,我们就不必常为许多罪,诸如拜偶像、淫乱、说谎、贪婪及仇恨等悔改。那么,我们是否不再需要哀恸?
如果这样,基督八福的“安慰”之福将中止。应该不是这样的!我们即使不犯罪,也可察觉到:人生因有太多缺陷和不完美,太多风云变幻的意外,使人转瞬失去欢乐。
生命的本质欠缺一种丰满的快乐,故令人忧愁。教父称此为人的忧愁。然而,这种忧愁也是好的,它可以成为人灵魂的“向导”,领我们寻找最大、终极的善美。这样,我们来到第二层的哀恸:对人性存有的各种局限,带着属灵的哀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