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刑事备忘录
大案、要案、难案、奇案、冤案,以法律人的专业,公共人的热忱,书写者的温情,关注中国刑事诉讼的前世今生。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最高人民检察院  ·  第九届全国检察“三微”优秀作品展播|微视频: ... ·  2 天前  
最高人民检察院  ·  第九届全国检察“三微”优秀作品展播|微视频: ... ·  3 天前  
最高人民检察院  ·  【视频】法学名家贺新春 ·  4 天前  
罗翔说刑法  ·  新年新榜样 ·  1 周前  
51好读  ›  专栏  ›  刑事备忘录

福建农妇捡了一头淹死的野羊后出售获刑1年3个月

刑事备忘录  · 公众号  · 法律  · 2017-07-20 06:57

正文

点击上方蓝色字体“刑事备忘录”关注本公号

欢迎投稿:[email protected](刑事理论、刑事实务、经验分享、案例精析等)

法律咨询、刑事辩护委托请直接拨打马律师手机13967528753

欢迎加入“刑事备忘录”刑法、刑诉讨论第八群(一至七群已满额),欲入群者请先添加本人微信号myyznl或者扫描本文底端二维码加我好友。PS:已加入前七群的朋友请勿重复要求入群,谢谢。 


福建省长汀县三名农民捡到一只淹死的野生动物,将其出售。近日,长汀县法院以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审分别判处被告人曾某勇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罚金2万元;以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缓刑一年零九个月,罚金1.5万元;判处被告人曾某华免予刑事处罚。


据《人民法院报》2017年7月19日报道,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8月7日,被告人陈某在庵杰乡一水电站的水渠里发现一只已淹死的野生动物,即打电话叫其丈夫曾某华过来一起打捞。被告人曾某勇得知后表示要购买,便随被告人曾某华驾车前往,三人一同将淹死的野生动物运往被告人曾某勇家,以5400元出售给被告人曾某勇。被告人曾某勇把该野生动物分割后,出售给村民食用,获得赃款5500元。经鉴定,淹死的野生动物为鬣羚,属牛科,是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曾某华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收购、出售国家二级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鬣羚1只,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告人曾某勇的行为构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该案承办法官说,“野生动物”不仅包括野生动物活体,也应当包括野生动物死体,未经相应加工程序的,外形保持完整的死体都应当视为“野生动物”。从法律保护的角度看,将野生动物死体纳入“野生动物”,体现了对野生动物生命权利的保护。

在此法官提醒,只要是被列为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即使不是捕猎动物活体,只是收购、出售死体及其制品也触犯刑法。此外,该法条没有设置数量下限,购买数量只是量刑情节,也不考虑主观目的,不论是买来吃、用还是欣赏,都构成犯罪。



点击阅读往期热点文章:


刑庭审判长未核实被告人逮捕与否致其脱逃被控玩忽职守


最新全国各地无罪判例18则(被控故意杀人、贩毒、强奸等)


24个毒品案件宣告无罪案例裁判汇编


25份律师涉嫌犯罪裁判文书汇编:警示律师执业风险






马阳杨律师,毕业于北京外国语大学


现就职于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


专注于刑事辩护


以及纺织面料类买卖合同纠纷处理


欢迎咨询

微信号:myyznl或者扫码抑或拨打13967528753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