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虽知此山头 猛虎满布
胆小非英雄 决不愿停步
”
王书记又一次公开亮相。5日至6日,他在江苏镇江调研,并主持召开部分省(区)纪委书记座谈会。
在岛叔心中,十八大之后的中国,王岐山是一道格外值得珍惜的风景,不常见,但每见必见其高绝。若干年后,诸公批阅党史国史,当可明了这一节“打虎上山”于中国之意味深远。
这里,既有信任的力量,即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王岐山的信任;也有担当的力量,即王岐山挂帅中纪委后,“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勇气和担当。
但诸位亦不可因此忽略了王岐山近来反复“叨唠”的一句话: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
”换言之,
纪委权力来自于全党和中央的信任,但也是需要监督的。那么,纪委权力谁监督?咋监督?
王岐山给出了答案。
规则
子曾经曰过,好的新闻可以是一句话,但好的解读,则需要了解很多很多的其它。
“王岐山此次行程中一项重要内容,是就制订《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征求意见。”——
这是一次依规制定规则、以规范纪检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行为的环节。
有点绕?别急。
国有国法,党有党规。制定规则,并不是某个领导拍脑袋就可以干的,它本身就是制度的产物,要“依规”进行。
依什么规?有分教,《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这个条例可能大家不熟悉,其实2013年5月就已经公布了,是一部中共党内的“立法法”。人们经常讲,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这个条例就是为党内“笼子”怎么编制立规矩的。
读了这个条例,我们就知道,编成“笼子”的材料,也就是党内法规,有7种。最根本、位阶最高的是党章,接下来是准则、条例,然后是规则、规定、办法、细则。
简言之,这次征求意见的《规则(试行)》,就是
中央纪委针对职权范围内的监督执纪工作,所作出的具体规定。
征求意见,也是制度所要求的:“党内法规草案形成后,应当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网上征询等形式。”注意,“应当”是个强制性规范,“可以”则是个授权性规范。因此,王书记在此选择了以座谈会的形式来征求意见。
迫切
还有一个蕴含着信息量的词语,其实就是括号里的俩字:试行。
俩字也有学问。党内“立法法”有非常明确的表述:“实际工作迫切需要但还不够成熟的党内法规,可先试行,在实践中完善后重新发布。”
也就是说,老王征求意见的这份规则,
宁可在不够成熟的条件下也要“试行”,足见其为实际工作所“迫切需要”。
为什么?因为存在“灯下黑”。
十八大以来,纪检系统地无分南北、人无分老幼,阵脚擂鼙鼓、马上抖银枪,挑落“老虎”若干,拍瘪“苍蝇”无数。数据为证——
“截至2016年8月底,全国共查处’四风’违纪问题近14万起,处理党员干部18余万人”;
仅中管干部这样的高级别,“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立案审查中管干部222人,给予纪律处分的中管干部212人
;谈话896人次,函询1863人次,了结2753人次。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00余万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0余万人。”
这都是王岐山此前透露的数据。如此战绩,为中国政治营造风清气正环境,实谓立下汗马功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