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民的名义》一剧的热播,自媒体剧评也是一浪高过一浪。然而,个人感觉,原创的剧评少之又少,抄袭的剧评却花样百出,特将近期目睹之怪现状进行梳理汇总,“晒”之于大众,以明心志,以正视听,偶行一次“口诛笔伐”之事。
4月18日上午10:51,“识局”公众号首发了笔者原创的《祁同伟草根逆袭之路:艰辛与悲剧》一文。同日,“沪法网”、“万法唯识”等多个公众号快速推出《为什么大家越来越同情祁同伟,却不喜欢侯亮平?》一文,文中前半部分大段抄袭了笔者原文中的段落和语句,均未打原创标签,均未注明转载或引自何处,个人认为属于不折不扣的抄袭和剽窃行为。一夜之间,盗版版本多如牛毛,真是“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
(注:作者自行与上述公号进行了沟通,有表示已收到并尽快处理,有表示文章整合自十几篇渠道,无法一一注明并且“不是从识局上看到的”。作者委托识局和腾讯平台提出申诉,平台认为“无法证明抄袭行为成立”,申诉不通过——这些情况在此也有必要告知大家。)
说句实在话,对于这件事,我还是看得开、想得通、容得下的。启功先生说,赝品多,说明对我尊重。本人写的句子和段子广为传播,说明很受认可和欢迎啊!
俗话说得好,“天下文章一大抄,就看哪位抄得高”,另一版本是,“天下文章一大抄,就看会抄不会抄”。“抄”可以理解,“怎么抄”却考验水平。谁写文章时不引用一些名家名作中的语句呢?不过,全文三分之一到一半篇幅都在大段抄袭、一字不改,我的感觉还是很奇葩。
个人觉得,这一做法绝对不属于“会抄”的类型,手段很Low,并不高明,弱弱地质问一句,此类“抄”法是打着哪位人民的名义这样干的?
“拼凑+抄袭”之类的侵权行为非常普遍,有如过江之鲫。我写此文的主要目的,并非想要追究谁的法律责任,而是想通过透视和分析这一现象,与大家进行多层次的思考和探讨。
公众号抄文发文之怪现状
第一,“标题党”型。多个公号发表《人民的名义大结局》一文,打开却是主演演员们在其他电视剧中的造型,侯亮平“出家了”,赵东来“出家了”,高育良“出家了”…这是典型的标题党,与其说想给读者以惊喜,不如说是哗众取宠、误导大家。
第二,改头换面型。同样的文章内容,只换一个标题,正文纹丝不动。如上边提到那篇文,“中国法律文书网”公号只是将标题改为《为什么越看越同情祁同伟》,正文内容一字未改,“只把新桃换旧符”。
第三,东拼西凑型。把相关内容的帖子凑在一起,这篇文章剪切一段,那篇文章剪切一段,不停地重复“复制+粘贴”的电脑操作,另一篇新稿子就快速出炉了,还美其名曰“整合”。就像从不同渠道搞来很多汽车零件,东拼西凑就快速组装成了一辆车。多个公号抄袭本人的原创文章,采用的就是这种伎俩,原来文章也可以利用PS技术啊!
第四,偷梁换柱型。把别人文中的时间、地点、人名、地名等关键要素换个说法,而基本情节不变、基本套路不变,甚至还隐去原作者、换上自己的名字,看似是自己写的,其实是抄别人的。“意欲捕鸣蝉”,金蝉已脱壳!
第五,全文照搬型。这种方法更绝,一个字不改,全文照搬照抄照转,也不注明作者是谁,转自哪里,就堂而皇之地打上自己公号的名称,“厚黑学”学得真不赖!
其他方式多元多样,不胜枚举。
自媒体界为何乱象丛生?
如果说,内容生产可以简单到这样一个流程:弄台电脑,拉条网线,搜索、浏览、复制、粘贴、排列、组合,一篇篇文章就这样“生产”出来,并形成一条“产业链”,这一乱象丛生的根源在哪里呢?
利益驱动。部分内容生产者水平太低,又不想付或付不起原创者的稿费,便向此类作坊下“订单”,大量“批发”稿件,比“零售”价便宜许多,力求达到一定“规模效应”,全然不顾“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古训!
违规成本太低。抄袭、剽窃向来为人所不齿。笔者硕士论文答辩时,全班30名同学参加答辩,论文未过关有6人,比例高达20%。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重复率过高。自媒体传播不能跟严肃的学术研究相比较,然而,有些公众号明知是违规操作,但惩罚成本太低,甚至是零成本,于是更加肆无忌惮。
缺乏行业自律。据说,腾讯也是很注重原创保护,对抄袭采取了相关措施。但规定重复率超过多少才界定为抄袭,50%?这一比例是否太高?发展至今,公众号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良莠不齐,严重缺乏行业自律。据我所知,上海成都等多地已成立自媒体协会,其他城市呢?可否成立一个全国性的自媒体行业协会?只有加强相互监督,整个自媒体行业才能逐步规范和自律。
法律和监管不到位。国内目前没有新闻法,自媒体更属于近几年才兴起的新事物,而立法具有相对滞后性,现行法律也未将有关细节全部涵盖进去,处于暂时“无法可依”的状态。加之执法主体缺位,执法对象众多,根本监管不过来,导致抄袭和剽窃现象层出不穷。
文化产业失去原创力了吗?
前几天杨洁导演去世,引发了国人对86版《西游记》的集体回忆,作为播放次数最多的经典作品,没有“之一”。为什么杨洁导演和剧组一班人能够在那么艰苦的条件下拍出如此经得起时间考验的经典作品?因为他们在“用心”搞艺术。十多年前,笔者曾经观看过杨丽萍编导的《云南映象》,用“震撼”二字来形容,一点都不为过。杨丽萍为了排舞把房子都卖了,舍不得付出很难做成一件有意义的事情。
《人民的名义》热播,几乎全民追剧。看过之后,每个人感受的侧重点都不一样。正如鲁迅先生谈及《红楼梦》: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有兴趣的观众如能抽空写写原创剧评,让大家对这部剧的认识更全面、更深刻,岂不是可以促进“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为什么非要你抄我、我抄他、他抄你,就像同一盘炒饭在不同的锅里炒来炒去,没有增加丝毫的营养价值,不觉得很无聊吗?
文以载道,言为心声。百忙之中写篇文章,梳理知识和信息、整理思绪、沉淀思想、分享精神食粮,何乐而不为?文化界、媒体界承担着生产文化产品、思想产品的重任,需要真正的原创力。运营公众号的个人或企业,如果黔驴技穷到只有靠抄袭或拼凑才能出产品的份上,还好意思说自己是“自媒体人”吗?如果投机取巧成为了一种职业习惯,对那些认认真真搞原创的人岂不是很不公平?
读一本好书,阅一篇帖子,看一场电影,追一部电视剧,只有入脑入心,才能完成由“输入”到“输出”的频道转换。正如炼钢时加入多种原料,才能炼出合金钢。没有经过思考,没有经过熔炼,抄来抄去,能够拿出高质量的作品吗?能够有助于“文化自信”吗?
不可否认,确实有一部分公众号每天都在更新原创作品,认认真真,踏踏实实,令人敬佩。但还有一部分“作坊”和公号,忙着抄袭,忙着拼凑,忙着批发,忙着零售,忙得不亦乐乎,究竟有什么实质性意义呢?快餐式消费,碎片化阅读,为了利益不顾一切,难道这就是自媒体行业的宿命?不讲规矩,不守底线,伤害的不仅仅是原创者个人,而是整个行业。对自媒体行业来说,集体浮躁的时代终将过去,优胜劣汰的时代已经到来,“水货”可以横行于一时,但经得起考验的终究是“干货”!
识局君注:
识局有不少来稿,每次收到,编辑都会和作者确认一下“是否原创首发”,如作者信赖授权,我们打原创标签并支付稿酬;如作者选择不加原创,那我们尊重作者开放式刊发;如相关内容来自其他公开渠道,那就声明来源。这是我们都能做到的一些小事。
作为一个尊重原创内容的公号,我们很能理解和体会本文作者的心情。很多来稿者并非专业写手,也非以文谋生,他们来自各行各业,辛苦写就的都是自己心血——换言之,他们不在乎什么稿费,在乎一份尊重。
但就跟消费市场上原创品牌一出、山寨品立马铺货一样,思想市场上,也存在着“山寨也无妨”的“需求”,而且都会有很多人愿意“埋单”。
要改变这个局面,除了原创者继续坚持初心、环境体系要加强监管、还要更多读者的一份“在乎”——在乎用心者。
当然其实可能很多读者不知,微信公众号所在的腾讯平台,为尊重和保护原创,推出了一系列保护、验证、申诉等等的措施和渠道。比如白名单就是其中一个不错的办法,授权模式,既尊重原创,又实现好内容更广泛层面的共享。偶有因不知情导致的误会,也可有更好的沟通渠道。
(这里识局君也吐个小槽,有些问我们申请转载并获授权的“友号”,本着内容共享的精神,但在我们由提出转载申请时,就“礼尚不往来了”也有哦,不点名,哈哈哈)
公号文章如何更加尊重原创,这个话题存在已久,但我们没有谈及过,确实有一点大家同在一个战壕、不如息事宁人的考虑。此番借由行舟先生的“怒火”,也自勉并和同行们共勉。
最后自卖自夸一下,我们是最早开始支付来稿者稿费的公号之一,也会对部分主动申请转载的文章支付转载费用。稿费不多,但以示尊重。因此识局继续大家欢迎原创来稿,或佳作推荐。我们一起合力维护更好的分享和阅读体验。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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