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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6项专利分类修订提案获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审议通过

国家知识产权局  · 公众号  · 知识产权  · 2017-06-06 12:23

正文

  近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国际专利分类联盟(IPC)修订工作组第37次会议在瑞士日内瓦召开。会上,国家知识产权局7项IPC修订提案接受了审议,其中6项获得通过,将在2018年新版国际专利分类表中生效。

  “十二五”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有3项专利分类修订提案获得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审议通过。“此次6项专利分类修订提案获得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通过,在‘十三五’初期即获得提案数量翻一番的佳绩,说明国家知识产权局分类业务能力正快速提升,国际影响力及话语权正不断扩大。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优化相关工作管理机制,创新工作方法,推动IPC分类修订工作再结硕果,更好地服务于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文献部(下称专利文献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专利分类能力不断提升

  全球每年产生的专利文献浩如烟海,各国只有采用共同的专利分类方法,才能方便人们查找到所需的文献。1975年10月7日,《关于国际专利分类斯特拉斯堡协定(1971)》生效,其为公开的专利文献提供了一种共同的分类——IPC分类。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为IPC分类体系的唯一管理机构,IPC分类成为《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员国统一的专利分类法。

 

  据介绍,国家知识产权局自建局伊始,就开始采用IPC分类。早期的纸质手检时代,广大审查员依靠专利分类文档开展文献检索及专利审查工作。自1997年6月19日正式加入《关于国际专利分类斯特拉斯堡协定(1971)》后,我国成为国际专利分类联盟的一员,并积极参与分类修订工作。其中,具有标志性的进程是2004年国家知识产权局首次提出《(植物农药)国际专利分类修订提案》,该提案于2006年获得通过。2009年,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项目报告人,提出了《IPC“G11B7/12(光记录所用的换能头)”国际专利细分类修订提案》,并于2011年获得通过。之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参与IPC分类修订工作进入迅速发展期。

 

  “‘十二五’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国际专利分类工作的参与度不断加大,努力由国际规则的被动接受方和执行方,向规则的参与方和制定方转变,分类业务能力获得稳步提升。在短短5年时间里,国家知识产权局多个IPC分类修订项目获得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审议通过,其中,电学领域IPC细分项目C462和食品处理领域IPC细分项目C464是审议通过的2个重要项目,目前,这2个修订项目已分别于2014年和2015年通过审议,并已分别在2015年和2016年的国际专利分类表中生效。”专利文献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6项修订提案获得通过

  进入“十三五”时期,国家知识产权局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国际专利分类修订工作中,作为项目报告人,现阶段承担了7个修订项目。在近日举行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专利分类联盟修订工作组第37次会议上,国家知识产权局7项修订提案接受了审议,其中6项获得通过。

 

  据了解,这些获准通过的修订提案由专利文献部负责整体协调和推进,审协北京中心和中国专利技术开发公司承担具体提案的业务研究和技术意见反馈,提案的技术主题涉及机械、电学和化学等专业领域,其中部分领域紧密契合当前我国热门经济产业和新兴技术发展需求,例如新材料技术中的涂料涂层工艺和用于绝缘电缆芯线的针尖接触技术等。

 

  据悉,目前,IPC分类修订程序包括4个阶段:提出修订提案请求;正式成立分类修订项目;审议通过英法文分类表、英法文分类定义、再分类对照表等修订内容;纳入最新版分类表生效。此次获准通过的分类修订提案从正式立项至审议通过,分别历时10个月至16个月不等。前期,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相关提案进行了细致研究和精心准备;审议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积极发挥项目负责人作用,开展多方协调,灵活务实地参与讨论,及时解答各方疑问,最终促使6项分类修订提案顺利通过大会审议。

 

  “获得通过的6项专利分类修订提案,将在2018年新版国际专利分类表中生效。修订后的专利分类表,有助于相关技术领域专利文献的准确分类和精细化分布,能显著提升审查员和社会公众检索专利文献的效率,为进一步提升我国专利审查质量提供了基础支撑。”专利文献部相关负责人表示。

 

  “下一步,专利文献部将继续优化相关工作管理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努力激发专利审查员和分类员参与专利分类修订业务的积极性,同时紧密结合我国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需要,推动IPC分类修订工作再结硕果,更好服务于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专利文献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吴艳|中国知识产权报


(编辑:孙雅曼 石焱,编校:赵世猛,审读:刘珊,美编:李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