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改革开放使得美国的法律军团随着西方的资本,继续了从1840年以来一度中断在中国的远程和冒险。那么我要问的是,在其雇佣下的中国法律军团,在其中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呢?毫无疑问,他们与西方一道,推动了中国现代化的建设、推动了中国法律制度的建设、推动了中国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他们与西方一道推动了中国的市场化、自由化和民主化。但是我们也不要忘记,他们和西方资本一道致力于维持一个——用美国战略家罗伯特·卡根的话来说——“一个美国缔造的世界”,所谓自由、繁荣与和平的世界。这实际上是维持过去五百年来形成的西方政治经济的秩序,在这个秩序中,中国和其他非西方国家永远处在被支配的边缘地位。由此我们看到了一个充满悖论的历史景观:我们的企业家雄心勃勃,要从中国制造提升到中国创造、要致力于开拓全球的市场;我们的金融家在梦想人民币在未来能不能像15-17世纪的中国白银一样,成为世界的货币;我们的政治家也以更加自信的姿态,来筹划未来全球的秩序。这一切,是因为我们的人民期盼中华文明的伟大复兴的梦想。
然而,在这个伟大的历史转折时刻,我们的法律人似乎扮演了与中国崛起不相匹配的角色,与时代的精神背道而驰,依然沉浸在旧世界的迷梦中,致力于维持和拓展美国缔造的世界,并依此来改造中国。在这个伟大的历史时刻,我们的法律人与时代精神、与国家的命运、与人民的期盼,存在着内在的紧张和张力。这不得不使我们问,我们法律人,究竟怎么了。我们法律人,有一个梦想,有一个法治的梦想、有一个宪政的梦想、有一个民主的梦想。但是,我们法律人往往有一种历史的错觉,仿佛这个梦想只有在美国缔造的世界里才可以完成。这样我们法律人很容易在法治、宪政、民主的普世价值,与国家、历史、和人民的现实境况之间创造出虚假的对比,将遥远的星空与脚下的大地对比起来,从而认为只要实现法治,就必须改造国民性;要实现宪政,就必须否定我们的历史政治传统;而要实现民主,就必须摧毁现实的政治秩序。这不仅形成法律人的理想与人民大众的朴素情感之间的对比,也自然形成了法律人与政治主权者之间的相互猜忌和不信任,以至于在政治主权者看来,法律人是一个麻烦的群体。而在我们法律人看来,中国崛起可能是民族主义的非理性参与,与我们追求的普世价值之间存在着截然的对立。
然而离开了每个民族、每个文明的多样化存在,普世价值又是什么呢?普世价值原本是一个轻薄的词语,需要每一个在自己的共同生活和文化传承中,赋予其真实的现实感。普世价值唯有渗透到不同民族的灵魂中,变成其文明传统的一部分,才真正配得上是普世。由此,对我们今天的法律人而言,问题不在于要不要普世价值,而是要怎样的普世价值。
我们有法治的梦想,那么究竟是缔造一个国家强大的法治国呢,还是一个国家虚弱而司法独大的法治国呢。我们的宪政梦,是在我们古老的礼法传统和现代的政法传统上,来建构我们的政治共同体,还是在摧毁历史的传统上完全移植西方的宪政制度呢。我们的民主梦,究竟是推动人民在政治主权意义上实现独立、自主的真民主,还是最终依附于资本力量、依附于西方力量的假民主。我们必须回答这些问题。这一切都会变成一句话:我们法律人,究竟应当如何面对国家崛起和文明复兴的历史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