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4
月
18
日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杨玉龙
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
“
永远在路上
”
。对旅游市场中出现的不法现象下狠手,需要持续用好最严厉的措施,坚持走好创新步伐,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健全游客投诉处理机制。
去年
4
月
15
日以来,云南采取
“
史上最严
”
的
“22
条
”
措施,严厉整治旅游市场秩序。目前成效如何?
4
月
16
日,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
一年来,云南吊销了
57
家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查处违法违规导游
163
人。
通过近一年的整治,云南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的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
(4
月
17
日《云南日报》
)
。
对旅游市场的不良现象,唯有对其下狠手,才能优化旅游发展环境,才能呵护住一个地方的旅游品牌。如此,优质的旅游环境才能成为揽客留客的招牌,也才能助力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通过一年来的狠心狠手治理,云南基本斩断了旅游行业
“
灰色利益链
”
,铲除了不合理低价游的生存土壤,导游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强迫消费现象基本杜绝。
云南依靠什么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绩?
其一,通过严厉的整治措施,重拳整治旅游市场乱象,重塑七彩云南旅游品牌形象
,
“
史上最严
”
的
“22
条
”
措施就涉及旅游购物管理、旅行社管理、导游管理、景区景点管理、监管机制、旅游协会改革、政府履职等七个方面。也正是由于当地相关部门有痛下决心、敢于直面问题、解决问题的勇气,旅游市场环境整治才有了充足的底气。
其二,创新监管模式。
最典型的是,云南全面推行的
“1+3+N+1”
综合监管模式,通过建立集中统一的综合监管指挥平台,强化旅游警察、旅游巡回法庭、工商和市场监管局旅游市场执法
3
支队伍,发挥多个涉旅执法部门的职能作用,建立旅游监管履职纪检监察机制,从而确保了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覆盖面更广,监管的力度更大。
其三,充分发挥各界力量共同努力。
比如,云南省有关方面严管购物店、旅行社、导游人员,力求斩断
“
灰色利益链
”
,杜绝
“
不合理低价游
”“
强迫消费
”
;还如,《云南省旅行社经营行为评价及重点监管办法》《云南省导游人员服务质量综合评价办法》两个办法实施,助推了
“
政府监管、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
”
的旅游市场良性发展秩序形成。
同样,面对既有成绩,一些显在或潜在的问题仍不容忽视。比如,据报道,
在云南个别经过伪装、具有隐蔽性的
“
不合理低价旅游团
”
仍偶有出现;变相安排购物和有违诚信的欺诈行为还时有发生。
当然,这也不排除一些尚未发现的新问题。如果对这些问题视而不见,或者将旅游市场秩序当作
“
紧一阵松一阵
”
的工作,必然会让丑恶现象反弹。
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
“
永远在路上
”
。
云南还应该继续对旅游市场中出现的不法现象下狠手,需要持续用好最严厉的措施,坚持走好创新步伐,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健全游客投诉处理机制。唯有如此,才会实现旅游市场续优化,旅游品牌持久靓丽。
云南旅游的蜕变之路,也值得其他地方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