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地网11月22日消息(研究员 袁丹)未来2天,上海浦东新区、宝山区和松江区将出让4宗招挂复合宅地,总出让面积为21.93万㎡(约359亩),建筑面积为29.75万㎡,总起价84.67亿元。
松江区新桥镇陈春路一号C-2地块、松江区永丰街道H单元32-01号地块有效申请人数为三人及以上,采用有竞价招标方式出让。
浦东新区航头镇三单元B1-02地块、宝山区罗店新镇BSP0-2202单元H-02地块有效申请人数均为2人,采用挂牌方式出让。
地块指标表
地块分布图
浦东新区航头镇三单元B1-02地块
地块东至:鹤鸣河,南至:航园路,西至:航鹤路,北至:航三路,地块距离18号线的鹤立西站和航头站均在1.2-1.3公里左右,周边有下沙学校和汇立商务广场等配套,出让面积为102916㎡,容积率为1.2,建筑面积为123500㎡,起价为343329万元。
出让条件:
1、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范围内配建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应占该出让宗地规划总住宅建筑面积的5.0%以上,计6174.98平方米以上。
2、全装修住宅建筑面积应占总住宅建筑面积的45.00%以上(不包含保障性住房等),计55574.8平方米以上,保障性住房的全装修住宅建筑面积应占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的100.0%以上,计6174.98平方米以上。
3、本地块内中小套型住宅建筑面积不得低于该地块住宅总建筑面积的80.0%,计98799.65平方米以上。
4、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自持建筑面积不低于15%(计17598.69平方米以上)的住宅物业(除按照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应当移交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的保障房等物业外),以上自持面积须用于租赁。
宝山区罗店新镇BSP0-2202单元H-02地块
地块东至:罗佳路,南至:马路河绿化带,西至:潘泾路,北至:泽阳路,地块距离地铁7号线2公里左右,周边有味之都管理学院和上海月浦中学等配套,出让面积为55632㎡,容积率为1.6,建筑面积为89011㎡,起价为258133万元,楼面起价为29000元/㎡。
出让条件:
1、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范围内配建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应占该出让宗地规划总住宅建筑面积的5.0%以上,计4450.56平方米以上。
2、全装修住宅建筑面积应占总住宅建筑面积的50.00%以上(不包含保障性住房等),计42280.32平方米以上。
3、本地块内中小套型住宅建筑面积不得低于该地块住宅总建筑面积的60.0%,计53406.72平方米以上。
4、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自持建筑面积不低于15%(计12684.1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物业(除按照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应当移交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的保障房等物业外),以上自持面积须用于租赁。
松江区新桥镇陈春路一号C-2地块
地块东至:规划道路,南至:河道,西至:规划道路,北至:河道,出让面积为44375㎡,容积率为1.4,建筑面积为62124㎡,起价为185200万元,楼面起价为29811元/㎡。
地块周边均是已出让的宅地,2015年4月和12月,金地&中电建&平安和金地&中电建分别以17227元/㎡和15578元/㎡拿下本地块临近2宗宅地,对应的项目为金地都会艺境(项目仅剩少量140㎡沿河联排在售,总价800万起)和金地双都会(目前仅剩少量洋房在售,建筑面积约89㎡,均价约45000-46000元/㎡)。
2014年3月,象屿分别以16980元/㎡和12460元/㎡拿下本地块临近2宗宅地,打造象屿上海年华,目前花园洋房在售,建面约80-106㎡,均价约45000-46000元/㎡。
出让条件:
1、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范围内配建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应占该出让宗地规划总住宅建筑面积的5.0%以上,计3106.22平方米以上。
2、全装修住宅建筑面积应占总住宅建筑面积的50.00%以上(不包含保障性住房等),计29509.11平方米以上。
3、本地块内中小套型住宅建筑面积不得低于该地块住宅总建筑面积的60.0%,计37274.66平方米以上。
4、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自持建筑面积不低于15%(计8852.73平方米以上)的住宅物业(除按照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应当移交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的保障房等物业外),以上自持面积须用于租赁。
松江区永丰街道H单元32-01号地块
地块东至:石桥港,南至:花园路,西至:李松路,北至:化工路,地块周边半径2公里范围内商业设施有飞航广场、荣丰商业广场;教育方面有仓桥学校、上海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中学;医疗方面距离松江区中心医院约3公里左右。
地块出让面积为16362㎡,容积率为1.4,建筑面积为22906㎡,起价为60000万元,楼面起价为26194元/㎡。
出让条件:
1、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范围内配建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应占该出让宗地规划总住宅建筑面积的5.0%以上,计1145.31平方米以上。
2、全装修住宅建筑面积应占总住宅建筑面积的50.00%以上(不包含保障性住房等),计10880.46平方米以上。
3、本地块内中小套型住宅建筑面积不得低于该地块住宅总建筑面积的60.0%,计13743.74平方米以上。
4、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自持建筑面积不低于15%(计3264.14平方米以上)的住宅物业(除按照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应当移交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的保障房等物业外),以上自持面积须用于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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