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临高县发生一起坠楼事件,
一名
3岁男童从27楼坠落,
不幸当场死亡。
20号早上7时左右,
男孩的奶奶买菜回家后,发现孩子不在家里,
匆忙下楼和小区的保洁员一起寻找,却发现
孩子坠落在楼栋地下通风井旁的一处空地上。
从小区居民提供的现场照片可以看到,男童坠落在楼栋地下通风井旁的一处空地上,现场留有明显血迹。
现场居民称,电梯间有个走廊,走廊两边是护栏,
小孩子可能是踩着楼道堆放的杂物,从围栏上掉下去的。
从居民们提供的事发楼道的照片可以看到,
事发时楼道内摆放着一个高约50厘米的红色塑料凳,但由于事发楼道没有摄像头,尚不能确定这张塑料凳是谁放在这里,又是否与男童坠楼有关。
记者向小区的物业工作人员了解到,坠楼男童由家里老人照顾,其父母常年在外地工作。
根据《住宅设计规范》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等文件规定,公共区域临空高度大于24米的中高层、高层住宅护栏高度不应小于1.1米。记者走访发现,该小区8楼以上的护栏均符合标准。但从小区居民提供的事发现场照片,事发时楼道内堆放了可供攀爬的杂物,
如果这些杂物与男童坠楼有关,谁将承担法律责任呢?
律师李宇喆表示,如果说楼道里面堆放了杂物,又形成了攀爬的条件,构成了安全隐患,
物业如果没有及时的清理杂物,或者未警示风险,是存在一定的管理疏漏的,
杂物对方的所有权人,如果说他和这个孩子的坠亡之间,是存在因果关系的,比如说杂物的高度足以使儿童攀爬到护栏的上方,如果明确了这样一部分责任,而且杂物所有者没有去整改,可能会承担一部分的责任。
2024年8月,广东东莞寮步镇一名年仅3岁的男童跟随父亲在居住小区内取完快递后,先行进入电梯,而后
独自来到9楼,并攀爬电梯间的窗户。
最终男童被发现坠亡在电梯间外的小区广场,
警方已排除他杀嫌疑。
2024年5月20日,湖南郴州一小区2名儿童爬进一处通风口捉迷藏,通风口深处垂直向下连着一个地下车库,高度约有5层楼高。因为光线比较暗,
两个孩子不慎坠落至地下车库,导致1死1伤。
2024年4月7日,四川南充市仪陇县某小区发生一起意外坠楼事件。一位老人当天下午带着两岁左右的孩子去19层看新房装修,由于新房阳台原有栏杆当时被拆除,尚未封窗,也没有其他防护措施,
孩子在玩耍时不慎从阳台坠亡。
儿童高空坠落事件屡屡发生
每每听到都让人痛心
儿童跌倒和坠落事件
看似偶然
但实际上
包含着许多必然性
受诸多因素影响
(1)不同年龄段的儿童生长发育和认知程度都有所不同。
1岁~3岁
的儿童,
运动和平衡能力较弱
,
更易从楼梯、台阶、学步车或家具上跌倒和坠落。
5岁~9岁
的儿童,已能脱离成人照看独自活动,但
认知能力尚不完善
,
对自己行为的控制能力有限,具有强烈好奇心和探索欲望。
(2)
生活在高层公寓的儿童,
因经常从高处向下眺望,渐渐
习惯了高处的风景
,
通常不会觉得恐惧。由于对高度缺乏明确的认知,与恐高症相反,这些儿童更容易患上
“喜高症”
。
监护人
缺乏对儿童的看管意识或重视程度不够
,
导致跌坠事件的发生。
高层用户居室内常见的
飘窗、平窗和落地窗
,
未安装防护设施的
屋顶、阳台或楼梯
,
不安全的游戏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