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一男子因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被依法行政拘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记者从深圳市公共交通管理局获悉,3月18日早上7点半左右,在西部公汽M246线公交车上,一名黑衣男子站在驾驶员旁大声喊叫,
原因竟是他坐过了站,要求司机立刻打开车门让他下车。
司机拒绝了这个要求,并解释公交车不能中途停车,下个站台就在不远处,很快就可以下车了。此时,公交车正行驶到一个红路灯路口,
该乘客不断以“自己有急事”为由,要求司机在等待红灯时开门。
司机师傅则继续耐心解释,现在是红绿灯路口,按照规定不可以下车。黑衣乘客见要求得不到应允,竟
开始骂骂咧咧辱骂司机
,并做出了让全车人意想不到的举动——
黑衣男子扒下口罩,
狠狠地朝司机师傅吐了一口口水。
司机条件反射地躲避了一下,并立即拉了手刹。
见状,车厢后方两名男乘客迅速走上前来解围,斥责黑衣男子的无理要求以及危险行为。
黑衣男子下车时,还扬言要找到车队总站和驾驶员算账,驾驶员当即报警。
接报后,警方立即开展调查,将涉事男子毛某福(男,53岁)传唤至公安机关。经查,毛某福因乘坐公交车途中要求站外下车遭拒,遂辱骂司机并向其吐口水。目前,毛某福因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被依法行政拘留。
司机师傅事后表示,当时自己被乘客有些疯狂的举动吓了一跳,但是很快镇定下来。“车上还有乘客,我要握紧我的方向盘。”他想着,等到总站再处理此事。过程中,公交司机并未与该名涉事男子产生冲突。
警方提示,乘坐公交文明出行,体现的不仅是公民的文明素养,也是责任义务,任何侵害公交驾乘人员人身安全以及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惩处。
2019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
对于乘客实施具有高度危险性的妨害安全驾驶行为的,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同时也提醒广大乘客,乘车过程中请注意听语音报站,如果不小心坐过站,也请等公交车到达下一站后再下车,不得要求司机在禁止停车的路段、地点停车。
来源:深圳晚报、深圳交通、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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