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主要讨论了关于“田园女权”的理解及其在现实中的应用。作者通过对比城市和农村女性在权益上的不同,阐述了女权主义者应将更多精力放在帮助农村弱势女性上的理由。文章还通过就业市场和婚姻市场的例子,解释了激烈的市场竞争和不理智的歧视行为之间的关系,以及这种关系如何影响女性权益。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田园女权的误解与真实含义
作者初次对“田园女权”的理解与实际情况存在偏差,误以为它是帮助农村女性争取权益的组织。但实际上,“田园女权”是一个贬义词,指那些要求男女平等却主要由男性承担责任的群体,旨在追求女性收益最大化,与实现男女平权的目标背道而驰。
关键观点2: 农村与城市女性在权益上的差异
与城市女性相比,农村女性在财产继承、教育机会、家庭暴力等方面面临更多的不公平待遇。因此,女权主义者应更加重视农村地区的弱势女性。
关键观点3: 就业市场中性别歧视的影响
文章通过就业市场的例子,说明了不理智的性别歧视行为如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受到自我惩罚。当企业意识到雇佣女性员工能降低成本时,会倾向于雇佣更多女性,从而逐渐消除性别歧视。
关键观点4: 婚姻市场中性别歧视的后果
在婚姻市场中,对女性的歧视会导致男性择偶难度增加。文章通过阐述小明的故事,强调了不理智的性别歧视行为可能导致个体无法完成择偶和繁衍后代的目标,从而逐渐消除这种歧视。
正文
很久以前,我第一次听说“田园女权”这个词的时候,还没有理解它的意思。我以为,“田园女权”就是那些致力于在农村地区帮助女性的人,让这些农村女性更少地受到歧视。比如,让这些女性拥有家庭财产继承权,拥有和男性同胞一样的受教育机会。并且,田园女权支持者或者工作者,也会致力于消除一些在农村地区出现的传统陋习,比如女性不让上桌吃饭,以及男性针对女性的家庭暴力。后来我才发现,我对“田园女权”的顾名思义式的理解,是完全错误的。“田园女权”实际上是一个贬义词,引用百度百科上的介绍:田园女权,网络流行词,“中华田园女权”的简称,指要求男女平等却要男性承担主要责任,以女权为借口追求女性收益最大化的群体。田园女权大体上泛指一种“单边、利己”的女权主义,与实现男女平权的目标背道而驰。
虽然这个词的意思不是我以为的那样,但它的错误解读恰好更复合现状:在中国,与城市地区相比,农村地区的女性受到的不公平对待要更多。在城市地区,我很少听说女性不能继承家里的财产,我也很少听说某个女孩要把上学的机会留给哥哥或者弟弟,自己则需要辍学打工。我从未见过城市地区的女性不能上桌吃饭。在城市地区中,虽然也有男性针对女性的家庭暴力,但这种家庭暴力往往要隐秘地开展,否则就会遭到邻居、记者以及警察的谴责或惩罚。而在许多农村地区,这种家庭暴力则被视为可允许的。因此,那些致力于帮助女性获得和男性同样的权利的人,也就是女权主义者,理应更重视农村地区的弱势女性。以就业市场为例。有些人会认为,企业的老板在决定是否雇佣女性员工时,会对女性产生歧视。在男性和女性拥有同样的劳动技能水平时,他们更不愿意雇佣女性员工,或者只在女性员工愿意接受更低的工资时才雇佣女性员工。这样的企业也许在农村地区更可能存在。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这种不理性的雇佣政策会导致该企业的用人成本超过同行,长远来看,这样的企业更可能倒闭。比如,假设某个地区有100名求职者,男性50名,女性50名。假设所有求职者的劳动技能一模一样,也就是能给公司带来一模一样的价值。假设A公司只雇佣男性员工。而B公司则雇佣任意性别的员工,且工资水平完全由市场决定。久而久之,也许B公司里全都是女性员工,且她们的工资大概是男性员工的90%。这是因为,A公司对女性的歧视性政策导致女性劳动者在人力资源市场上更充裕,因此他们的劳动力租金(工资)更低。而B公司的老板并不是傻瓜,当他发现女性员工的劳动技能水平和男性员工一模一样,但雇佣她们所需支付的金钱更低时,他肯定就只雇佣女性员工。我们再假定,A公司和B公司的业务一模一样。这样一来,B公司就能以更低的成本,产出和A公司一模一样的产品。B公司可以选择更低的定价,从而让市场上的所有买家全都选择B公司的产品。然后,A公司就倒闭了。接下来,C公司又进入市场,开展和B公司一模一样的业务。C公司的老板一开始也想要雇佣更划算的女性员工。但女性员工的数量是有限的。B公司需要给女员工开更高的工资,否则这些员工会跳槽到C公司去。久而久之,该地的女性员工的工资水平越来越高,变得和男性员工一模一样了。如此一来,B和C这两家公司的老板也开始招聘男性员工了。不难看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理智的歧视行为会带来“自我惩罚”或“自作自受”。因此不理性的歧视行为会越来越少。在婚姻市场上也是同样的道理。假设小明歧视女性,但他又希望娶妻生子。而女性不希望嫁给歧视自己的男性。久而久之,歧视女性的小明无法完成娶妻生子的目标。此时,就有两种可能: